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今日刊发《三中全会<决定>解读之六: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文章,文章指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反腐倡廉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制度,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要适时对责任追究方面的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增强责任制的威慑力。(《人民网》,12月09日)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反腐倡廉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制度,廉政问题事关党和人民事业的兴衰成败,而腐败的存在必定严重损害党风。为进一步加大预防和解决机关干部队伍中腐败问题的力度,探索和推行反腐倡廉的长效机制,惩戒与激励机制并举,责任追究不受岗位职务变动影响实行终身追究,从制度层面上不断加强和完善廉政建设的新路子。
无论是正在全国一些地区掀起反腐倡廉新风潮的退休廉政激励制度还是如今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追究实行终身追究,都是积极探索和推行反腐倡廉的长效机制,遏制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和腐败问题的产生,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意识,加大违法犯罪的风险意识和成本,为那些试图利用职务犯罪的人员增设了一道屏障,促进廉政建设。
各地区各部门要将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抓实抓好,要“长”抓不懈,一是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落实的自觉性;二是以责任制为抓手,以制度机制建设为保障,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文/李笑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