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称,湖北省副省长郭有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这是继11月19日,湖北省政协原副主席陈柏槐被组织调查后,湖北又一位“落马”的省级高官。据知情者称,郭有明是在陪同上级领导,在湖北丹江口库区视察南水北调工程时,被纪委人员带走的。(《新浪网》,12月10日)
“给人的印象是没有官架子,待人和善,行事很低调。”当地一位媒体人这样评价郭有明。然而,究竟是什么样的原因导致这位时任湖北副省长的高官落马下任。
与以往中纪委查处的高官不同,郭有明被调查不是因为贪污腐败、包养情妇等常见违规违纪问题。其被调查主要原因所涉问题或涉及重大项目招商引资的决策失误和当地地产项目违规。
这位湖北高官的施政魄力、个人能力等曾在官商界有相当不错的口碑,是个真正“干事”的人。然而,随着大规模招商引资,由于决策失误,被公务员们称为书记“一号工程”的三峡全通盲目扩张求大,繁华一时之后陷入泥沼,最终濒临破产,郭有明作为高层领导的全盘负责人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最终涉事被查。
原本做事兢兢业业、勤勤恳恳的高层领导,由于思想上的冒进和决策的失误,大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终致国家和社会蒙受重大损失,也断送了自己的大好前程,实在是令人扼腕叹息。
痛定思痛,究其原因,还是领导干部急功近利,急于求成,没有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科学的发展观,劳民伤财、贻害子孙。
考核政绩,不应以GDP论英雄。日前,中央组织部也适时印发《通知》,要求,今后对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各类考核考察,不能仅仅把地区生产总值及增长率作为政绩评价的主要指标,不能搞地区生产总值及增长率排名,同时,要加强对政府债务状况的考核,把政府负债作为政绩考核的重要指标。
《通知》的实施,有利于确保政绩考核的规范化,科学化、合理化,防止急于求成,盲目举债搞“政绩工程”,促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认真履职尽责。
为官一任,造福一方。作为领导干部,要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从根源上拦截“形象工程”、“面子工程”,真正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实实在在创造真政绩,踏踏实实干出真成绩。
(文/冷清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