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鲁川
近日,邳州某论坛爆料称,该市占城镇镇村干部在当地一家小饭店打白条吃饭,拖欠了4万多元,导致饭店关门,老板花了十年时间讨要欠款无果。昨日,邳州市占城镇政府相关负责人回应称,经核实,共有三个村的原村干部有吃饭打白条行为,欠款共计19000多元。目前,镇里已联系上当事人,并由所在村将欠款结清。(新华网12月10日)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这是一般市民都再清楚不过的常识,然而这种事情居然发生在村干部身上,数额虽不算太多,但一欠就是十多年,于情于理本就说不过去。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真是由于一些村干部长期打欠条却从不兑现,最终导致了该饭店关门,店老板也因此烙下了一身残疾,着实令人震惊。这不禁令人寻思,那些村干部如此嚣张,屡屡“打白条”确实让他们获得了短暂的利益与好处,仅凭一张张空头支票,就能白吃白喝,不亦乐乎?可是,站在群众的角度,换位思考一下,那些村干部“打白条”背后,却是透支了很多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东西才换来了短暂的“酒足饭饱”的生活,为人所不齿。
村干部“打白条”,透支的是群众最起码的信任。村官虽小却也是群众的父母官,是村民们按照村民自治条约依法选举出来为村民服务的,掌管着一个社乃至一个村群众的日常事务,肩负着村民自治、基层党组织发展等重担,事关群众方方面面的切身利益。然而,占城镇的部分村干部居然敢冒天下之大不韪,不顾及群众感受,贪图一己私利,一而再、再而三地向群众“打白条”、“白吃白喝”,长达十多年尚未兑现。毋庸置疑,那些村干部的卑劣行径,丝毫没有考虑村民的感受,辜负了村民们的期望,丢掉的不仅是个人的信誉,更是当地群众最起码的信任。长此以往,“情为民所系”怎能实现?
村干部“打白条”,透支的是村委会的权力。村委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也是一个村子权威的象征,对内、对外行使集体权利的机构。占城镇的部分村干部三番五次打着村委会的旗号,在饭店大吃大喝,最终把由此带来的债务甩给继任者抑或是村委会,本身就是一种极不负责任的做法,更是滥用群众所赋予权利的表现。试想,倘若一个村多几个如此不讲信誉、不负责任、滥用权利、贪图享乐的村干部,那么这个村子还谈何发展?长此以往,“权为民所用”又怎能落实?
村干部“打白条”,透支的是镇政府的不作为。村委会作为基层村民自治组织,自然要受上级政府部门也即当地镇政府的管辖。然而,从这起事件中,我们不难看到,当地镇政府只是充当了“事后诸葛”的角色,更多的时间都隐藏在幕后,没有座位。显而易见,当地村干部“打白条”主要发生在1998年至2001年间,饭店老板在破产后也是多次向当地村委会、镇政府甚至法院起诉,但是都没有结果,令人汗颜。设想一下,那些村干部“打白条”、欠钱未还是不争的事实,白纸黑字都写着呢,并非查无实据,诬陷诽谤。如果当地镇政府能够一心一意的为群众利益着想,不偏袒、不放纵那些“打白条”的村干部,在第一时间就介入调查,并责令当事村干部第一时间道歉并兑付欠款,而不是等到时隔十多年后被网上披露才匆忙介入,也不至于深陷舆论的漩涡。长此以往,“利为民所谋”又怎能如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