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追究理应“速战速决”

新华社电 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改进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今后对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各类考核考察,不能仅仅把地区生产总值及增长率作为政绩评价的主要指标,不能搞地区生产总值及增长率排名,中央有关部门不能单纯依此衡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发展成效,地方各级党委政府不能简单地依此评定下一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政绩和考核等次,对限制开发区域和生态脆弱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取消地区生产总值考核。(人民网  2013年12月10日)

如今,各行各业都存在“新官不理旧账”、“吃子孙饭”的现象,政府负债现象尤为严重,要想正确对待债务清理,就要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将责任追究至人头,要实行终身追究制度。

高效率做好责任追究,就应“速战速决”,让各项责任目标落到实处。

党政领导班子若因不负责、不作为或不正确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致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的利益受损的,必须追究其行政、经济责任,无论是现在在不在这个岗位,都应受到终身责任追究。各部门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办事不认真,未能耐心接待或者态度粗暴的,造成不良影响的;工作责任心差,不正确履行岗位职责,在贯彻执行法律法规政策时出现较大偏差,都应受到责任追究,必须受到严厉处罚。

无论是党政领导,还是企业高管,都应受到目标责任考核,无论是在职,还是离任、退休都应受到终身责任追究,这样才能使各行各业的领导干部们认真执法、认真行使党和国家赋予的责任。同时要加强党政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并记录再案,让事实说明一切。

作者:土豆

您可能还喜欢…

发表评论

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

您可以使用这些HTML标签和属性: <a href="" title=""> <abbr title=""> <acronym title=""> <b> <blockquote cite=""> <cite> <code> <del datetime=""> <em> <i> <q cite=""> <strike> <str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