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杨正南
中央组织部日前印发《关于改进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来源:中新网)
《通知》要求,加强对政府债务状况的考核。把政府负债作为政绩考核的重要指标,强化任期内举债情况的考核、审计和责任追究,防止急于求成,以盲目举债搞“政绩工程”。同时要求,注重考核发展思路、发展规划的连续性,把积极化解历史遗留问题,是否存在“新官不理旧账”“吃子孙饭”等问题,作为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职尽责的重要内容。
举债建设、举债发展……政府负债似乎是一种普遍现象,老百姓习以为常。 地方政府所负债务的种类之多,负担之重,已超出一般人想象。可以说,地方政府债务问题已经到了非解决不可的地步了。一些地方政府债务的形成往往不是一届政府发生的,也不是一届政府能解决的,常常随着历史的积淀越积越多,在“新官不理旧账”的惯性思维下,也得不到合理的债务处理安排。更为严重的是,导致一些地方政府深陷债务泥潭的观念并没有因此改变,一些领导不正确的政绩观和不科学的发展观,确实是某些地方政府大把花钱负债搞建设的领导激励因素。
地方政府一旦负债,必然造成双重社会风险。其一,搞负债运行,势必“迫使”公共管理更加朝“创收”的方向发展。要么通过提高行政所掌握的“资源”价格进行出售,来增加财政收入从而弥补债务亏空;要么谋求与商业利益集团结盟,为之提供“优惠”来获取经济利益,减轻债务负担。这就让公共管理脱离了理性轨道,导致公共服务的“商业化”。其二,政府负债过高,会损害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影响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甚至危及社会稳定。
欠债是要还的,还不上就要破产。但是,国家破产、政府破产只是说说而已,谁真的能够把一个破产的国家或政府收归己有?所以,国家或政府都不怕破产,都不怕欠债。只要国家有人民,政府有老百姓,最后的买单人就有了。
将政府负债情况纳入领导班子政绩考核范畴,对于那些不顾当地经济承受力、“寅吃卯粮”、举债搞“形象工程”的领导行为具有约束力,无疑会发挥良好的导向作用。
将政府负债情况纳入干部政绩考核,进行综合分析,全面评价政绩的“分量”,其意义就在于体现了从实绩看德才、凭德才用干部的原则,走出了笼统的凭政绩用干部的传统思路。
将政府负债情况纳入干部政绩考核,通过分析干部政绩的形成过程,挤掉政绩中的“水分”,看干部德才素质的优劣,以德才情况作为职务升降的依据,就能引导干部坚持求真务实的态度,从实际出发,从群众的意愿出发,创造经得起实践、群众和历史检验的政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