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景:公务接待忌“换汤不换药”

作者:名景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明确,公务接待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中新网12月8日)

一直以来公务接待都是人民群众监督的重点,但是很多时候各单位各部门都持的是“上有对策,下有政策”的观点,在公务接待的公开性、透明化和廉政建设方面模糊化,使老百姓犹如“雾里看花”、“水中捞月”般终是不能实行监督职能。

如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的出台,“公务接待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明显的是对公务接待中换汤不换药行为的一种明文规范,甚至是对此种行为的一种严厉打击。

俗话说“人要懂变通”,但如此的“变通”却是不能容忍。所以公务接待又要怎样才能将这种“搞变通”的形式扼杀在摇篮里值得我们深思。

笔者浅陋的认为做好以下两点可以有效的缓解公务接待的“换汤不换药”行为。一是树立领导的标杆作用。只有做到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制度才会被信仰、被尊敬,只有领导干部对具体的责任“背书”,起好带头作用,立好标杆,新的规定制度才能得到落实。二是发挥公众监督作用。毕竟,巡视组也好、官员明察暗访也罢,都不是最好的“千里眼”。“变通”的公务接待下,难免会有“变通”的检查,所以最好的“千里眼”、“顺风耳”,必然是公众。只有充分发挥公众监督的作用,对公务接待的“监督眼睛”便会无处不在,各种明的、暗的铺张浪费之风才会无处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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