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刘晨
最近,中央纪委、监察部和部分省区市纪检监察机关相继通报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典型案件,对促进党风政风的好转、带动社会民风,起到了很好的警示教育作用,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好评。这些成绩的取得,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继续生化监督检查工作,提供了很好的经验和思路。我们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找准定位,把握重点,创新方式,不断取得监督检查工作的新成效,以严明的纪律和有效的监督,为党和国家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提供有力保障。
明确职责定位,强化监督职能。转变职能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部署和要求,是反腐倡廉形势和任务发展的需要,是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具体体现。各级纪检检察机关要充分认识转变职能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监督检查工作,坚决贯彻“转思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依据党章和行政监察法的规定,明确纪检检察的职责定位,切实发挥监督主体作用,强化监督和执纪问责,既要独立开展监督,又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做到“有分有和”。一方面要督促所在地区和部门抓紧落实中央关于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各项决策部署,保证中央政令畅通;另一方面,要对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不积极、不严格,或发现的各类违纪违法行为和问题,严肃执纪问责。要将集中检查和日常监督相结合,将纠正问题与肩章立制相结合,将查办案件与督促整改相结合。
紧密结合实际,突出监督重点。做好一项工作,需要抓住主要矛盾,抓住工作重点,带动一般,监督检查工作也不例外。要紧紧围绕深化改革发展大局,结合正在全党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重点抓好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监督检查,狠抓改进做风格,反对奢侈浪费、反对特权,坚决纠正“四风”,严肃查处顶风违纪的典型,有效遏制不良作风的蔓延,巩固改进作风的成效。
及时发现问题,严肃执纪问责。要牢牢盯住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对“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在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中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的,对相互扯皮、推诿拖沓的,要依纪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对借深化改革和加快发展之机转移国有资产、失职渎职等行为,以及利用行政审批权搞权利寻租、权钱交易等行为,要严肃查处,绝不姑息,增强监督检查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要针对前一阶段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切实把督促整改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把存在的问题整改到位、不留隐患,确保监督检查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