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斌:规范政府债务,需要制度支撑

广东湛江党政机关欠债18.5亿,多“新官不认旧账”,据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敖广恩透露,导致涉党政机关清理率低、到位率低的主要原因有:有的是因为还债能力不足,更多的是因思想认识不到位,还债意识不强,有的案件标的额只有几千元,被起诉到法院后仍不偿还,进入强制执行还是不偿还;有的案件很多属于历史遗留问题,新官不认旧账,当时没有偿还,后来更少有人问津,长时间累积下来,案件越来越多,金额越来越大,甚至利息远远大于本金。(新华网,11月8日)

政府债务事关政府公信力,长期累积下去将会导致极其严重的后果.早些年,民众普遍认为政府债务有保障,以国家财政做后盾。而现在,政府公信力正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

造成这种现象,有多方面的原因,但是长期拖欠债务不还最直接也最深刻的降低了政府公信力。所以,党政机关清理债务是非常必要的,“亡羊补牢,犹未晚也。”既然出现了问题就要想办法弥补,不然问题越积越多,政府公信力日渐下降,民众也会多党和政府失去信心。

清理债务只是事后补过的方式,源头上治理还需要通过制度来规范,在制度制定上要充分考虑已出现的各种问题。严格首脑负责制,“一杆笔”签字,设置债务警戒线,并且可以规定,在负责人调离时,需要厘清债务,这样可以有效掌握债务的规模,把其控制在偿还能力范围之内。

  (文/秦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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