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发出《关于切实做好困难群众冬春生活安排和安全温暖过冬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保障冬春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帮助他们安全温暖过冬。(12月6日 四川日报)
寒冷的冬天让困难群众的大年没有一点儿年味,也没有一丝温暖,但是《关于切实做好困难群众冬春生活安排和安全温暖过冬的通知》的出台,让困难群众的冬天温暖十足,年味十足。每个方面的内容都是站在群众的角度制定的,犹如冬日的阳光,既温暖又舒适。
过年的资金有保障。不仅要及时下拨省级救助资金还积极向上争取各类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保证过年有钱发,且发放到户、到人。虽说“钱不是万能的,但没钱是万万不能的”,保障低保金和各项救助资金在春节钱发放到位是非常必要的,这也是困难群众感受到党的温暖最直接的方式。
过年的住房有保障。针对地震灾区和暴雨受灾地区,也制定了加快住房重建的相关措施,确保能在过年前搬入新居,当然也充分考虑了临时情况,针对不能完成重建的家庭,也要提前安排住处,以保证能够过上温暖快乐的新年。
摸清需求情况让关爱“对症下药”。对群众的需求情况进行调查,就是对群众生活的了解,对困难群众生活、御寒物资保障和过渡房保温保暖等情况进行调查,摸清和掌握是否存在缺粮、缺御寒物资、缺生活必需品和需伤病救助等情况,这些具体的措施贴近民心,把这些落到实处,我们的困难群众就能过上一个好年。
对困难群众建立台账,排查留守病残老人及留守儿童生活及过年的情况,及时帮扶,给予关爱。这次“暖冬”行动考虑周全,措施也相当得力,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也强调这次行动会强化问责,必须确保落实。
困难群众的生活,是党和政府的牵挂,他们生活过好了,不仅能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也能够密切联系干群关系,关心困难群众的冬天,让爱温暖他们的冬天。
作者:简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