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萧存远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今年4月以来,惠州市纪委、监察局联合媒体组成8个暗访组,采取不打招呼、不定时间、不定路线、随机检查的方式,多次深入7个县(区)、镇(街道)、村(居)和酒店、宾馆暗访。惠州市委常委、纪委书记李松告诉记者,暗访是很好的作风建设“利器”,这项工作已经常态化。(人民网,12月6日)
从中央执行“八项规定”,改变干部工作作风以来,“暗访”作为一种有效监督方式,被广泛运用于各种检查中,其不打招呼、不定时间、不定路线、随机检查的方式,让“被访对象”毫无准备,也无从防起。“暗访”往往能够看到最真实的现象,听到最真实的声音,能有力的对工作落实情况作出最客观的评价。特别是八小时以外生活作风的“暗访”,让很多“四风”问题无处遁形,在改变工作作风上更是收获奇效。
“暗访”作为作风建设“利器”,逐步成为常态化工作的同时,也折射了干部作风的大问题。“八项规定”、“整四风”工作已开展一年,明察渐已“失效”,暗访持续“宣威”。“暗访”收获奇效的背后,折射出的作风问题依然存在,只是由明转暗,它们由“公开”转入了“隐秘”,由“地上”转入了“地下”。 “暗访”折射出的最大的问题是工作、作风的“表里不一”,为博得上级领导的好影响,明察时,各级领导干部往往是“当面是一套,背面是一套”,用“伪装”的一面迎检,检查组一去,又恢复本面目,这侧面也体现出“八项规定”、“四风”乃为常态化。
“暗访”作为多面“利器”,效果显著。 然而,很多地方地区,“暗访”只是一种应急式的工作手段,风头上,用它抓抓典型;风头一过,一切如故。这开看似解决问题了,立竿见影,但其实治标不治本,严重挫伤了“暗访”本身的权威和公信。同时,也有很多地方,各单位更是“互通有无”,“暗访”组刚出门,各地已收到通知,“暗访”了一家,下家已然时“半明访”,严重挫伤了“暗访”本身的有效性。
笔者认为,要切实更好的发挥“暗访”作用,还需要将“暗访”打造升级。“暗访”不应该只是应景文章,而应当形成一种常态的工作机制。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全会上强调,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暗访”作为一种督促和防范,关键还是要常态化,制度化,如此“暗访”才能操作性和可持续性,才能把“暗访压力”变为“被访对象”的动力,改变表里不一的状态,形成优良作风的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