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魏露
12月6日出版的《法制日报》,发表了中共四川省委书记王东明的署名文章《治蜀兴川重在厉行法治》, 党的十八大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重大战略部署,明确提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四川日报12月7日)。
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一项长期的历史任务,王东明书记的署名文章《治蜀兴川重在厉行法治》深深阐明了此项观点,如何推行厉行法治工作,笔者认为需要全体人民共同努力,更需要领导干部带头切实履行法治责任。
首先领导干部必须强化法治意识,充分认识法治的重要性,增强厉行法治的责任心和自觉性,同时应从维护国家长治久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高度,深刻认识法治建设对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厉行法治的责任心和自觉性。其次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法律知识,断提高自身的法治素质和能力,通过各种方式带动所在部门、单位的干部职工一起学,使干部职工学法经常化、制度化。最后要自觉运用法律武器,要以身作则,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以宪法和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言行,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绝不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以自身的良好形象和实际行动起到示范作用,不断提高依法执政能力,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
因此,领导干部处置各种利益关系引发的矛盾,一定要在法治的轨道上进行,对人民群众的正当权益和合理要求依法维护,决不能熟视无睹、麻木不仁,对各种非理性的做法和不合理要求耐心引导和说服教育,不可随意迁就,对少数人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惩处,不可姑息放纵,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充分体现我们党依法治国的坚定决心,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对于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具有重要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