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52—2352878是惠城区某派出所户籍室的办公电话,但有群众反映,这个电话经常无人接听。4月17日下午,暗访人员拨打了该号码,无人接听。隔了10分钟,暗访人员再次拨打,仍然无人接电话。随后暗访人员赶到该派出所的户籍室:‘我想问一下,你们这里的电话是多少啊?’工作人员:‘2352878。’暗访人员:‘为什么打了那么多次都没有人接?’工作人员:‘没看到这里很忙吗?忙就不接,不忙就接咧。’”(《人民网》,12月6日)
近年来,“暗访”作为一种监督方式,被广泛运用于各种工作检查中。不打招呼,随机访问,在“被访对象”毫无准备的状态下,“暗访”能够看到最真实的现象,听到最真实的声音,从而对工作落实情况作出最客观的评价。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广东省惠州市充分利用暗访这把“利器”,坚持暗访、查处、治理、曝光、通报相结合,着力整治“庸懒散慢奢”等不良风气,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促进了机关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
然而,在一些地区,“暗访”却仅仅被当成是应急式的检查方式。风头上,用它来抓典型;等到风头一过,就一切如故。这种形式上的“暗访”,解决问题看似立竿见影,实际上,却是“治标不治本”,严重损害了“暗访”本身的权威和公信。
要切实发挥好“暗访”的监督作用,笔者认为,还应解决好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要把“暗访”演变为一种常态的工作机制。用外在的“暗访压力”驱动“被访对象”的内生动力,让其时时处处都有紧张感,不懈怠。二是要注重结果的运用,对全面分析“暗访”中发现的问题,,研讨对策,及时解决问题。对违规违纪行为,一个也不放过,发现一起,查出一起,惩治一起。三是要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增加“暗访”的群众力量,形成监督网络,“倒逼”政府工作不打折扣。
“暗访”的目的在于让工作落到实处,可以促进干部改进作风。但有“暗访”或“暗访”频繁,就值得我们大家反思了,如果政府各个职能部门都能各司其职,尽职尽责,又何需“暗访”来督促呢?
(文/小叮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