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雨竹
12月1日,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170辆公车在该区体育馆内被拍卖。截至当天17时,169辆公车成功拍卖,1辆被原单位收回留作他用,总成交金额1192万元。12月2日,润州区纪委向中国青年报记者透露,不少竞拍者是原车辆使用者。(12月5日 中国青年报)
自11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提出改革公务用车的具体措施。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改革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公务用车实物配给方式,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江苏省润州区11月正式成立了车改领导小组,负责推进公车改革。
公车拍卖是润州区第一次进行公车拍卖。正科级单位纳入车改,除行业特种车、有执法标志的执法专用车辆其他所有公车全部取消。清理的公务用车通过先发布公告定时间公开拍卖。
公务用车彻底清理,进行拍卖,这也是贯彻党中央清理公共公车最直接的方式,用拍卖的方式直截了当,既节省了开支,减少车辆也同时减少了“车轮下”的腐败。的确,这种方式确实值得各地效仿学习。取消公务用车成效显著,不妨推而广之。
然而不少竞拍者是原车辆使用者,为此润州区纪委表示,它是面向社会公开拍卖,领导干部可以自己去拍,谁出价高就归谁。有些领导干部对自己的车熟悉,就可能会去竞拍。当然,公开竞拍,谁都知道的道理,全程公开公平公正,只要交了保证金,买了号牌参与竞买,不管是领导干部还是普通市民,其竞买关系都是平等的,这并不影响整个拍卖的公正性。但也不排除有些领导干部或原单位职工出于感情原因把自己原用的车以高一点的价格拍回去。
毋庸置疑,公车拍卖确实让公车改革迈出实质性一步,然而真正遏制公车腐败、公车私用等乱象还必须健全相应监管制度。在公车拍卖的整个过程最好要有公民参与,有民主程序。充分保证公众的知情权,增加拍卖的透明度,切莫“暗箱操作”。更要谨防“李代桃僵”,变相沦为个别公职人员转移公家财产,谋取个人私利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