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绵安:打造制度“牢笼”将权力关进笼子

昨晚,中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三中全会《决定》解读之五,就如何加强和改进对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做出解读。文章中称,要适当分解主要领导干部权力和责任。应按照分工负责原则来确定主要领导干部分管的事项、掌握的权力以及应负的责任,减少主要领导干部对具体事务的插手干预,降低主要领导干部对班子成员晋升时的权重。(人民网,12月5日)

在中国的封建王朝时代,每个朝代的没落都是因为在高度的集权制度下,地方和朝廷的官员只手遮天、贪污腐败导致民不聊生,人民无法生活下去而被迫起义,推翻统治。近些年来,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腐败分子中,有相当一部分是主要领导干部,有的还是高级领导干部,这样的形势不得不让人担忧,一个建立于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难道要重蹈封建社会的覆辙?

12月4日,中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三中全会《决定》解读之五,第一次明确指出了分解领导权力的概念,这说明中央已关注到“一把手”权力过度集中,影响地方政府健康运行的重要问题。文章提出了“制约、协调”的概念,减少主要领导干部对具体事务的插手干预,降低主要领导干部对班子成员晋升时的权重。过大的权力是滋生贪腐的温床,当一个地方政府变成一个人的“一言堂”,缺乏自律意识的人自然会做一些缺乏原则的事,现在的自媒体如此发达,官员的一举一动都在群众的监督之下,一旦曝光官员的贪腐行为,就会在社会上引起巨大反响,引发群众的不满情绪,损害政府公信力。

纪委开始提出分解领导权力的概念,并拿出一些措施开始着手整治,在叫好的同时,我们必须要思考如何保证措施能收到实效,要防止东方不亮西方亮,在减少领导干部对具体事务的插手的同时,也要控制“一把手”对副职的控制力,警惕“一把手”越过分管部门和副职直接向企业施压。监管制度更是要立马跟上,运用多方位的监管角度和办法,真正分化“一把手”的权利, 形成领导班子成员内部相互制约和协调的权力运行闭环系统。

分解“一把手”权利,是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信号,但“触动利益往往比触及灵魂还难”,改革之路必定困难重重,只有加强对制度执行过程中的反馈、调整、监督和问责,切实做到不走样、不放松、不变通,才能真正实现“将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承诺。

  (文/邓绵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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