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深圳在全市行政机关全面启动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新进入行政机关人员一律实行聘任制:跟企业一样,签订劳动合同,购买社会养老保险。2012年8月,改革之“火”烧到了深圳事业单位。(人民网,12月3日)
据介绍,深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目前采用 “新人新办法”,实行“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与职业年金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按照规定,深圳新进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职期间,与企业职工一样,按照一定标准缴纳养老保险。
深圳市不愧为改革开放的前沿,在改革进入深水期的今天,它又一次敢为天下之先,率先对退休养老体制进行大胆改革。笔者以为:此举势必掀起改革退休养老体制的盖头,冲击屡遭诟病的退休养老“双轨制”,值得期盼、值得喝彩。
当前,全国上下正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在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把改革引向深入。然而一直以来屡遭诟病的退休养老“双轨制”却似乎成了禁区,没有人敢拿它开刀解剖。原因很简单,一旦行政事业人员不再由财政养老,那么相当一部分人的利益就会受到冲击,这是他们非常不愿意接受的事实。殊不知正是这个“双轨制”的存在,严重影响了社会公平。企业、农村人员对此怨声载道,他们普遍认为行政事业人员在享受特权,企业人员必须缴纳养老保险,农村人员甚至想缴养老保险而不得,但我们的行政事业人员不缴养老保险就能享受优越的退休待遇,这公平吗?对此,我们倘若继续充耳不闻、视若无睹,那么我们建设民主法治国家的目标就会成为空谈,因为你事实上存在着众所周知的特权阶层,存在着阶层差别,基本的社会公平都受到了质疑,怎么还好说实行的是民主法治制度呢?
诚然,我国的退休养老体制的建设发展有一个过程,也在过去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发挥过积极的作用,而且当今我们的社会养老体制正在不断完善,社会保障的覆盖率已然空前提高,老有所依、老有所养确实已经不再是望梅止渴、画饼充饥,但是,人民群众对“双轨制”的责备依然有增无减,改革的呼声日益强烈,所以,改革退休养老的“双轨制”必须实施,早实施比晚实施好,全面实施比个别实施好,只是在具体实施层面上必须有梯度,不搞“一刀切”,不要引起不必要的混乱就对了。
改革本来就是一场革命,它可能触及不少人的具体利益,但是不改革就没有进步,不改革更没希望,我们现在的富足生活就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不断改革带来的成果。今天,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已经吹响了全面深化改革的进军号,让改革促进社会公平,让改革凝聚强大的正能量,所以我们企盼退休养老改革早日掀起“盖头”,为全面深化改革起到铺路石、尖刀班的效用。
(文/羌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