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央
中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了三中全会《决定》解读之五,就如何加强和改进对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做出解读。文章中称,要适当分解主要领导干部权力和责任。应按照分工负责原则来确定主要领导干部分管的事项、掌握的权力以及应负的责任,减少主要领导干部对具体事务的插手干预,降低主要领导干部对班子成员晋升时的权重。(新华网 12月5日)
自十八届三中全会后,改革重拳频频出击,且都打在了要害部位,可谓正本清源之举,我们党敢于正视自身问题,敢于剔除自身糟粕,为全党进行大换血,保证我们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打好全面深化改革头一仗。
作为改革的先锋队,领导干部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各级主要领导干部都是手握重权,握住辖区经济发展和改革命脉的关键人物。因此,一把手如何用权是各项政策接地气,显实效的关键,这就要求我们党切实加强和改进对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防治公权变私权,杜绝权力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
但近年来,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腐败分子中,主要领导干部腐败问题占有了较高比例,有些甚至是高级领导干部,如陈良宇、薄熙来、刘志军等,这些人将权力变成满足私欲的武器,利用权力充实自己的人脉和小金库,权力成为其向上攀登的阶梯,彰显着浓重的个人色彩,为干群关系竖起了离心墙。这就是过于集中的权力在缺乏制约和监督下的恶性演变。
要使权力得到制约,真正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就要破除权力专用的枷锁,推进权力的改革,完善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为一把手树立警戒线,确保权力真正保护人民的利益。只有领导干部用好手中的权力,用制度建设为权力的监管加把锁,才能杜绝干部腐败现象的产生,使权力为公成为主流。
适当分解一把手的权力,解散权力的抱团现象,斩断一把手权力的翅膀,破除一把手“一肩挑”的旧体制,打破一把手“皇帝”作派,消除 “一言堂”,推进民主决策。将权力分散,给予其他领导干部更多参与权和决策权,是进一步创新工作体制,灵活工作形势,推进自下而上监督的有效举措;是进一步强化监管,减少干部腐败,使干部各司其职,各尽其力的有力保障。
一把手权力的瘦身,是改革的迫切需要,是我们党反腐并防腐的有效举措,是转变干部作风,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保证。只有适当分散一把手权力,减少一把手对具体事务的参与,才能切实加强权力的监管和制约,防止“大老虎”的出现,为权力监管再加一把锁;才能破除一把手“统治”旧习,巩固民主决策,灵活政治体制,使权力为公,真正为群众办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