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12月3日讯 针对2014年元旦、春节“两节”期间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作风建设工作,省纪委、省监察厅2日发出通知,要求重点检查用公款购买赠送年货节礼、贺年卡,公款吃喝、旅游和高消费娱乐,年底突击花钱及滥发钱物等。
元旦、春节期间公款送礼,在党中央的“八项规定”禁令下,在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四风”整治中,已得到抵制,大家将过上一个风清气正的元旦、春节。
刹送礼歪风,显风清气正。元旦、春节期间各单位禁止“钻空子”、“用职权”、“挪公款”,禁止逢迎拍马,私相授受,以各种名义安排的吃喝、娱乐,滥发物品、补贴。
刹送礼歪风,显风清气正。公款送礼严重败坏党风,影响社会风气,不能因“利”忘“本”,因“益”忘“质”,人要有善良的本性和高尚的品质,才能抵制一切腐败之气,才能把送礼歪风抛到九霄云外。
刹送礼歪风,显风清气正。抵制公款送礼是每个干部、党员的权利和义务,我们要从己做起,管住自己,监督他人,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元旦、春节是国家和人民的重要节日,坚决抵制公款送礼奢靡之风,让大家过一个风清气正的元旦、春节。
作者:布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