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车改革需要打破“僵局”

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温州市去年6月份推行公务车辆改革,正处级干部每月可领交通补贴3100元,为当时全国最高。而最近有网友在微博上爆料:西安经发集团的车补最高每个月5300元,相比之下,温州施行的车改补贴力度就“温柔”得多了。(《人民网》,12月4日)

公车改革作为“三公”消费改革的一部分,目的是要在很大程度上减少和遏制公车消费,使领导干部的上下班和其他出行“平民化”,进而省下大量公共资源用于提供公共服务。将新配专车改为领用车补贴,是西安经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正在实施的一系列公车改革的重要内容。但正是这项用车补贴的补贴标准,引起了广大网友的热议。虽然车改对公司来说节约了开支,但在不少市民看来,这个车补有点高的离谱。

近年来,许多地方的公车改革,纷纷陷入按行政级别发放补贴,且人人有份的“僵局”。不仅没有“改”掉公车使用中的特权,反而用制度和政策将其陷入合法化的可怕误区。此次改革,中央强调的是“取消一般公务用车”,“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即意味着,用车补贴是为了满足公务需要,而不是为了保证“特权享受”,更不是将“公务用车”转换成“公款用车”。毋庸讳言,国有企业公车超标准的问题比政府机关、事业单位都要突出,而往往又强调某些似是而非的特殊性。笔者认为,根据中国的现行体制,在公车改革这件事上,各级政府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要执行基本一致的原则,不能给占用大量公有资源的国有企业以“优惠”的空间,否则公车改革就是不彻底的,将导致公车改革的整体效果大打折扣。

公车改革的政治收益将远大于经济收益。问题是,虽然有了很不错的“顶层设计”,但公务人员如果不能端正“公仆身份”、树立“服务意识”,真正调整好心态,公车改革就难以彰显公平正义的原则,取得让人民满意的效果。对此我们要有清醒的认识和切实的行动。

公车改革,势在必行。新配专车改为发领用车补贴,可以将“费用算在明处,让群众明白,让干部清白”。然而,如何杜绝用车补贴标准不合理现象。笔者认为,应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建立一系列配套制度,解决用车补贴核定、租用车辆、应急车辆使用管理等相关环节的规范问题;加强监督监察,减少革命后“少出门、少办事”的群众忧虑,确保工作和公车改革两不误。

  (文/小叮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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