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雨竹:整治违规“怪招”必须“见招拆招”

作者:张雨竹

八项规定出台一年来,各地普遍反映党政机关“大吃大喝少了,节俭办事多了;文山会海少了,工作效率高了;前呼后拥少了,轻车简从多了”。 然而,在一些地区基层了解到,在各地严厉监督的高压之下,部分干部职工在办公用房、配备公务车辆、公款费用报销等方面,还存在暗使歪招,打折扣、搞变通等现象,值得警惕。(12月4日 新华网)

随着媒体曝光和暗访检查力度加大,各地纷纷“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在“八项规定”上,设置条条框框,以各种理由往里面装,只要没有超出框条的范围就不算违规。所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一些官员在利益的驱动之下,应对智慧远远超出了我们常人和监管者的想象。各种怪招比比皆是,可以说是“没有做不到,只有想不到”。

办公面积超标可以“偷梁换柱”;公车乱象可以“挪移躲闪”;福利发放可以“巧立名目”……这样的招式可以说是三十六计样样都用得“恰如其分”,刚刚好可以规避责任,然而“再狡猾的狐狸也逃不过好猎手”,在中央大力查处违反“八项规定”面前,各种“怪招”、“歪招”、“奇招”最终都“显露原形”,接下来将是思考应对这些招数如何“见招拆招”,才从源头上制止此类事件继续蔓延。

现如今的官员们想象力极为丰富,应对监督的花样也会远远超越公众的想象,像“用矿泉水瓶装茅台”、“用二锅头瓶装五粮液”之类的对策数不胜数。然而整治违反“八项规定”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是一场长期而艰巨的硬仗,容不得半点懈怠,更不能让这种丑陋的风气充斥着整个社会。

在这多次的“猫鼠较量”中,中央和地方必然积累了一套“见招拆招”的强有力的对策,对待这些“歪招”,还必须从顶层设计着手、从源头上治理,加强制度建设,强化整治力度,撒下“天罗地网”排好阵布好局,相信定能让这些违规行为无妆可化、无路可寻、无处可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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