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委书记秦光荣:一些地方内耗严重 不敢抓反腐

昨日,云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秦光荣做客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在线访谈表示,一些领导干部把党内生活庸俗化,当老好人,不得罪人,这样反而得票高;一些地方内耗严重,不敢抓反腐败的问题。云南省委将按照中央要求,落实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行领导干部述廉制度、廉政谈话制度、作风监督检查制度、规范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制度、密切联系群众报告制度、纪委书记向上级党委或纪委汇报同级党政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制度。

省委书记秦光荣做客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在线访谈 网络截图

云南省委书记秦光荣做客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在线访谈 网络截图

党委纪委对承担的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签字背书

Q: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党委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意义是什么呢?

A:落实党委主体责任,要求各级党委主要负责人强化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要求各级党委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统一领导;要求党委主要负责人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严肃查处腐败问题;要求党委和纪委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签字背书,加快形成有错必究、有责必问的责任追究制度,巩固深化全党动手抓党风、反腐败的良好局面,确保党中央部署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四大原因导致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Q:要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真正落到实处,并不容易。当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原因主要有哪些?

A:首先,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识不清。有些地方和部门党委对责任制认识不到位,影响了责任制的执行。其次,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要求不落地、不落实,制度失灵“空转”现象依然存在。再次,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不担当。治国理政是党的职责所在,每一个党员领导干部都应该为党和国家事业公而忘私、清正廉洁、敢于负责、敢于承担,但在实际工作中有些领导干部却不敢作为、不敢担当。从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来看,一是有些领导干部虽然自身廉洁,但在处理案件过程中怕得不到支持而不敢担当,担心弄得不好,自己反而被打击得遍体鳞伤。二是一些领导干部把党内生活庸俗化。当老好人,不得罪人,这样反而得票高。因此,平时多栽花、少栽刺,对一些腐败现象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三是一些地方内耗严重,不敢抓反腐败的问题。四是一些腐败分子势力大,各种利益盘根错节,许多人不敢言,也不敢反对。

还有就是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力等有关问题不追究。责任追究不够严肃,严重影响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效性和权威性。一是责任追究力度不够。从现实情况来看,因责任制落实不力导致发生严重腐败问题被追究责任的很少。二是一些地方对责任制考核结果与领导干部的奖惩、选拔任用脱钩。三是追究的程度不明确,对查出的问题应该如何追,追到什么程度没有具体规定。分析这些原因,第一个是不清楚,第二个是不落地,第三个是不担当,第四个是不追究。

制订“一岗双责”岗位

明确惩戒性规定

Q:下一步还要采取哪些具体举措,来强化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主体责任?

A:首先要进一步强化责任主体意识。组织开展对领导干部的廉政培训,加强相关政策、法规、案例教育。近期,云南省将举办各地区各部门一把手参加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专题研讨班。其次要进一步明确细化主体责任。一是完善修改云南省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使党委主体责任具体化,明确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明确党委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应当负有的责任。二是“一岗双责”具体化,制订“一岗双责”岗位责任细则,明确分管领导“一岗双责”中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任务和领导责任,明确惩戒性规定。三是纪律检查监督工作具体化,使纪检机关回归主业,将参加的174个议事协调机构减至14个;明确派出机构监督职责,落实向所有机关和部门单位派驻纪检机构的要求,实行统一名称、统一管理,实现全覆盖;纪检机关实行双重领导体制,做到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把主体责任与上级为主关系处理好。四是强化干部工作,关键是选好人,把一些敢于担当的干部用起来,干部使用要征求纪检机关意见。

考核基本合格和不合格

要诫勉谈话

Q:要让制度“落地”,防止它“空转”,是不是还需要在检查考核机制上加以改进?

A:云南正在制定完善主体责任的考核机制。一是在考核带队领导上,由省级领导干部进一步明确为省委常委带队,统一考核方式、统一考核标准,对全省16个州市、全省省直机关和高等院校、省属企业责任制进行考核,实现全覆盖。二是在考核的内容上,紧扣当前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重点,把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等情况,作为检查考核的重点,并加大这方面工作考评分值的比重。三是在考核结果上,强化结果运用,认真研究确定考核等次结果,及时召开考核结果通报会,对基本合格和不合格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整改,直至做出组织处理。更多云南解读:www.yangfenzi.com/tag/yunnan

任前廉政谈话

将是省管干部任职必经程序

Q:云南在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方面有没有什么新的探索和尝试?

A:云南省委将按照中央要求,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大概推进六个方面新的措施。一是推行领导干部述廉制。要求全省各州市党委书记和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向省纪委全会述廉,实现届内全覆盖;要求其他领导干部正职在考核工作汇报会上述廉,副职在机关干部大会上述廉。二是推行廉政谈话制度。将任前廉政谈话作为省管领导干部任职的必经程序。对省委常委会研究决定任用的干部,在公示结束后,省委委托省纪委领导同志对决定任用的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再下发任职通知。三是推行作风监督检查制度。对违反规定的行为,综合运用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等方式予以严肃处理。四是推行规范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制度。五是推行密切联系群众报告制度。六是推行纪委书记向上级党委或纪委汇报同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制度,加强党委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的统一领导。

云南将修订完善

“一案双查”规定

Q:牢固树立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非常关键,云南省如何考虑这一点?

A:一是制定责任追究办法,分清党委、纪委和有关部门责任。二是修订完善云南省2009年制定的“一案双查”规定,形成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三是督办几个重大典型案件。四是严格依法依纪按程序追责,防止以问责代替法纪追究,使责任追究经得起历史检验。五是要坚持以上带下,发挥表率作用。坚持从我做起、向我看齐,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廉洁自律、落实主体责任等方面发挥表率作用。力戒好人主义,不搞多栽花、少栽刺的庸俗哲学;严格追责,增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感、压力感和自觉性等。

精彩语录

有些领导干部虽然自身廉洁,但在处理案件过程中怕得不到支持而不敢担当,担心弄得不好,自己反而被打击得遍体鳞伤。

一些领导干部把党内生活庸俗化。当老好人,不得罪人,这样反而得票高。因此,平时多栽花、少栽刺,对一些腐败现象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一些地方内耗严重,不敢抓反腐败的问题。

一些腐败分子势力大,各种利益盘根错节,许多人不敢言,也不敢反对。

小贴士

什么是双重领导体制

“双重领导体制”是指中国共产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

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本文来源:都市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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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光荣,男,汉族,1950年12月生,湖南永州人,1972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5年8月参加工作,大专学历,工学硕士。现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更多秦光荣解读:www.yangfenzi.com/tag/qinguangrong

1973.09-1975.08 湖南衡阳师范专科学校中文系学习
1975.08-1976.11 湖南师范学院零陵分院政工科、团委工作
1976.11-1983.06 湖南省零陵地委宣传部干事
1983.06-1984.12 共青团湖南省零陵地委书记,零陵地委委员
1984.12-1987.02 共青团湖南省委副书记、党组副书记、省青联主席
1987.02-1988.08 湖南省零陵地区行署副专员
1988.08-1990.03 湖南省零陵地委副书记兼冷水滩市委书记
1990.03-1993.06 湖南省零陵地委书记(其间:1992.03-1992.07在中央党校进修班学习)
1993.06-1994.12 湖南省长沙市委书记
1994.12-1998.02 湖南省委常委、长沙市委书记
(1993.03-1995.12在中南工业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在职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获工学硕士学位)
1998.02-1999.01 湖南省委常委
1999.01-2001.03 云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01.03-2003.01 云南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03.01-2003.02 云南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省人民政府常务副省长
2003.02-2003.04 云南省委常委、省人民政府常务副省长
2003.04-2006.11 云南省委副书记、省人民政府常务副省长
2006.11-2007.01 云南省委副书记,省人民政府常务副省长、代理省长、党组书记
2007.01-2011.08 云南省委副书记,省人民政府省长、党组书记
2011.08-2012.02 云南省委书记,云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党组书记
2012.02-2014.10 云南省委书记,云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
2014.11-全国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第十五届、十六届中央候补委员,十七届、十八届中央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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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Responses

  1. 水文幸福岛说道:

    中央反腐踏石留印,抓铁有痕,零容忍,铁手腕;而基层反腐为什么干打雷不下雨?市里的副市长,公检法副职;县里的副县长,公检法副职;乡镇长书记,是腐败的温床,是黑势力的保护伞。只有依靠人民群众,反腐才能取得胜利。

  2. 水文幸福岛说道:

    各级党政一把手只有依靠上访人员才能有效反腐。

  3. 云南省临沧市23名市管干部任前公示公告说道:

    临沧市管干部任前公示公告

    临组干任公示〔2017〕1号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有关规定,现将李天文等23名同志拟任职务予以公示:

    李天文,男,汉族,1969年2月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1989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凤庆县建设局副局长,凤庆县移民局局长,凤庆县财政局局长,云南省财政厅预算处处长助理(挂职),凤庆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凤庆县凤山镇党委书记,耿马自治县孟定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副处级),耿马自治县委常委、孟定镇党委书记等职。现任耿马自治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经研究,该同志拟任市直部门正处级领导职务。

    殷致宏,男,汉族,1963年4月生,大学专科学历,中共党员,1981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行署教委办公室副主任、人事科科长,地委组织部干部教育科副科长(正科级)、干部一科副科长(正科级),地委组织部干部一科科长,行署人事劳动局副局长,行署人事局副局长,市人事局副局长等职。现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经研究,该同志拟任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甄 鹏,男,回族,1980年3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2005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昆明市盘龙区建设局招投标办公室副主任科员,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通运输处主任科员、基础产业处主任科员,耿马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双江自治县委副书记、县委统战部部长等职。现任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经研究,该同志拟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市铁路建设办公室主任(正处级)。

    余海坤,男,汉族,1971年7月生,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1995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凤庆县公安局副局长(副科级),凤庆县公安局副局长(正科级),凤庆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等职。现任凤庆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

    经研究,该同志拟任市公安局正处级领导职务。

    周先银,男,普米族,1969年8月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1987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云县委办公室副主任、云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地委统战部干部科科长、市委统战部干部党派科科长、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市纪委纪检监察室主任等职。现任市纪委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

    经研究,该同志拟任市公安局正处级领导职务。

    赵亚东,男,白族,1965年4月生,大学专科学历,中共党员,1986年1月参加工作。历任行署公安局国保支队情报调研科副科长、行署公安局禁毒支队毒案侦查大队教导员、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市公安局治安禁赌行动支队支队长等职。现任市公安局反恐怖支队支队长(副处级)。

    经研究,该同志拟任市公安局正处级领导职务。

    李辉银,男,汉族,1966年9月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1987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云县人民法院少年案件审判庭庭长、立案庭庭长,云县人民法院副院长等职。现任镇康县人民法院院长。

    经研究,该同志拟任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处级领导职务。

    吴罕节,男,白族,1975年5月生,大学本科学历,无党派,1996年12月参加工作。历任临沧地区人民检察分院政治部宣传教育科科长,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副处长,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副主任,耿马自治县芒洪乡副乡长(挂职)、新农村建设工作队队长等职。现任市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处长。

    经研究,该同志拟任市人民检察院正处级领导职务。

    杨群芳,女,彝族,1968年11月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1986年12月参加工作。曾任凤庆县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科科长。现任凤庆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经研究,该同志拟任市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副处级)。

    戈正旗,男,佤族,1977年5月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1999年9月参加工作。历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村经济发展科副科长、综合投资科副科长,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正科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固定资产投资科科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策处副处长(挂职)等职。现任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副处级)。

    经研究,该同志拟任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正处级)。

    杨家文,男,汉族,1969年10月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1988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行署财政局综合科副科长、科长,行署财政局预算科科长,市(行署)财政局总会计师(副处级),市财政局副局长,双江自治县委常委、副县长,双江自治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等职。现任市财政局副局长。

    经研究,该同志拟任市直单位正处级领导职务。

    陈宝印,男,傣族,1980年1月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2002年12月参加工作。历任市委办公室副主任科员,市委办公室秘书三科副科长、秘书二科副科长等职。现任市委办公室秘书二科科长。

    经研究,该同志拟任市委办公室副处级领导职务。

    黄 亮,男,汉族,1980年1月生,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2001年12月参加工作。历任市纪委办公室副主任科员、市纪委市监察局派出第三纪工委监察分局纪检监察室主任等职。现任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副主任。

    经研究,该同志拟任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副处级)。

    鲁文江,男,彝族,1978年7月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1998年10月参加工作。历任共青团临沧县委副书记,行署人事局副主任科员,市纪委派驻市财政局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市纪委市监察局派出第三纪工委监察分局综合办公室主任等职。现任市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副主任。

    经研究,该同志拟任市纪委第三纪检监察室主任(副处级)。

    李全胜,男,汉族,1978年3月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1997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镇康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临沧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副局长,临沧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招商局副局长,临翔区忙畔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挂职)、新农村建设工作队队长,临翔区邦东乡党委副书记(挂职)、驻村扶贫工作队队长等职。现任临沧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正科级)。

    经研究,该同志拟任市委政法委办公室主任(副处级)。

    徐慧敏,女,汉族,1973年2月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1993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市(地区)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副所长、市民政局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科副科长、市委组织部干部二科副科长等职。现任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科长。

    经研究,该同志拟任市编委督查室主任(副处级)。

    张佳明,男,汉族,1970年4月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1989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双江自治县贺六乡纪委书记,双江自治县勐勐镇党委副书记,双江自治县教育局纪检组组长,双江自治县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县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县招商局副局长,双江自治县委政法委专职副书记等职。现任双江自治县司法局局长。

    经研究,该同志拟任市直部门副处级领导职务。

    刘 霞,女,汉族,1975年12月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1995年10月参加工作。历任市司法局办公室副主任、市司法局公证科科长等职。现任市司法局法治宣传科科长。

    经研究,该同志拟任市司法局政治处主任(副处级)。

    吴鸿彬,男,汉族,1971年3月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1991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凤庆县扶贫办副主任科员,市扶贫办综合科副科长,市扶贫办主任科员,市扶贫办项目科副科长、主任科员,省扶贫办项目处处长助理(挂职)等职。现任市扶贫办综合科科长。

    经研究,该同志拟任市直部门副处级领导职务。

    罗洲红,女,彝族,1972年12月生,大学本科学历,无党派,1993年6月参加工作。历任市政府接待处接待科副科长、科长,市接待处接待科科长等职。现任市接待处接待一科科长。

    经研究,该同志拟任市接待处副处长。

    者晓江,男,拉祜族,1975年7月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1998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市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科副科长、科长等职。现任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办公室主任。

    经研究,该同志拟任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副处级)。

    高庆文,男,汉族,1968年4月生,大学本科学历,无党派,1988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临沧地区中学政教处副主任、临沧地区中学总务处副主任(主持工作)、市第一中学总务处副主任(主持工作)等职。现任市第一中学后勤处主任。

    经研究,该同志拟任市第一中学副校长。

    杨忠文,男,彝族,1965年11月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1984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临沧师范学校办公室副主任、临沧师范学校总务处主任等职。现任市第二中学总务处主任。

    经研究,该同志拟任市第二中学副校长。

    公示时间从2017年3月30日起至2017年4月6日止(法定节假日除外),如对被公示人有意见或举报,请向中共临沧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反映。联系电话:0883—12380。

    中共临沧市委组织部

    2017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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