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马超
□本报通讯员吴苏云
民警走访社区,发现很多老年人都在服用一种药,而这种药不仅没有生产批号,甚至在说明书上还有错字。警方深入调查,揪出一个制售假药团伙。近日,江苏省睢宁县公安局将凌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抓获。让办案民警震惊的是,销售假药的人竟是一名70岁的老人,在4年时间里,有数千瓶假药被销售给十余个镇区的群众。
民警走访发现可疑药
今年1月,睢宁县公安局朱集派出所民警范文超在辖区桃园镇湖滩村走访,一名老人在和他聊天时不停地用手拍打腿关节,随后拿出口袋里的药服用。范文超拿过药瓶看了看,是一种名为“特效筋骨康”的药品,用于治疗风湿病和疼痛。
“这个药吃着还不错,但好像只能起到一时的作用。”老人边服药边对范文超说。范文超看着药瓶觉得有些奇怪,“正常的药应该有生产批号,这瓶药怎么没有?”范文超观察瓶身和说明书,又发现了疑点:瓶身文字模糊,说明书上还有错字。范文超向老人说明后,把药带回派出所封存,并将情况上报。
朱集派出所随后调查发现,当地不少居民都在服用这种药,服药人普遍反映,服药已两三年了,主要是治疗腰腿疼痛,每次服完后有一定效果,但过了一段时间就不起作用了,有时候第二天起床反而感觉身体更不舒适,而且服药后有一定的依赖性。
“一瓶药有上百粒,天天服用也能吃一个月,价格比较便宜,很多人都是冲着售价低才买的。”据范文超介绍,“特效筋骨康”并不是从药店买的,居民都是从个人手中购得,除了桃园镇,周边的凌城镇、邱集镇、庆安镇也有不少人在吃这种药。
“‘特效筋骨康’可能是假药。”朱集派出所民警决定把该药送至药监部门鉴定。此时,巧合的事发生了。该所接到山东警方协查函,称当地一个制售假药犯罪团伙被端掉,这伙人的销售下线中有一名凌姓男子是睢宁人,在朱集派出所辖区,该男子已销售假药多年,可能在睢宁还有销售下线,希望睢宁警方配合调查,而涉案的假药正是“特效筋骨康”。
朱集派出所迅速成立专案组展开行动:一路民警前往相关社区,紧急通知居民不要再服用这种药物,以免延误病情,同时对居民手中的假药进行收缴;另一路民警寻找凌姓男子。
售假药者自己也服用
1月10日,民警在睢宁经济开发区凌集村将凌某抓获,并从其家中搜查出大量“特效筋骨康”。然而,令民警惊讶的是,知道“特效筋骨康”为假药的凌某,竟然自己也在服用,还把药给老伴长期服用。
经审讯,70岁的凌某对其多年来售卖假药的行为供认不讳。凌某交代,2009年他第一次接触到“特效筋骨康”,当时是在街上偶然见到有人销售,称该药对风湿有奇效,他当即购买服用,感觉有一定效果。当他想再次购买时,已找不到卖家了。他随后搜索联系方式,与山东销售方取得联系,之后数年便一直从山东买药,在自己服用的同时也给老伴服用。
据凌某交代,这种药便宜,刚服用时的确有一定效果,而身边不少人都有腰腿疼的毛病,他考虑每次可以多买一些“特效筋骨康”,服用不完可以转卖给他人。之后,他以每瓶13元的价格购得该药后,以每瓶20元的价格转卖给他人,有不少人服用后又推荐他人购买,凌某开始做起了销售“特效筋骨康”的生意,购买的人遍及周边几个镇区。
为了扩大销售渠道,凌某又联系了汤某和凌某某帮其销售“特效筋骨康”。根据凌某的供述,警方又先后控制了汤某和凌某某,两人对出售假药的不法事实供认不讳,且也存在自己服用的情况。
假药被销往10余镇区
记者在朱集派出所见到了民警查获的“特效筋骨康”,该药用绿色纸盒包装,药物盛于白色塑料盒内,包装粗糙简陋。该药虽然外包装相同,但胶囊内的粉末有的呈粉红色,有的呈墨绿色和深蓝色。说明书上写有主要成分、功能主治、注意事项等,但字迹模糊,个别文字及拼音标识错误。说明书上写的生产厂家为河北德生药业有限公司,但未写明具体厂址。
据办案民警介绍,犯罪嫌疑人凌某在4年时间里,多次从山东购买“特效筋骨康销售”,共销售数千瓶,仅其后期发展的下线凌某某一人就销售了数百瓶,假药被销至睢宁桃园、庆安、邱集等10余个镇区,初步查实的案值至少在10余万元。
目前,凌某等3名嫌疑人已被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据介绍,“特效筋骨康”在最初服用时有一定疗效,可能是因其含大剂量激素与止痛成分,只能起到一时的作用,长期服用可能损害肝肾功能,不仅导致病情加重,还可能引起糖尿病、骨质坏死等症状。
(来源: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