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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少一些自在,群众就多一些自在。”一年多来,中央先后出台了《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等17项禁令,打造为政“戒尺”,将干部的吃、住、用、行等方面全面管起来,让干部少了自在。这些禁令的出台实施,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反对“四风”提供了制度保障和有力抓手。相信随着越来越多禁令的施行,干部会越来越感到“不自在”,而群众的满意度则会得到不断提升。
——编 者
提倡厉行节约
制定多项党内法规,继承发扬优良传统
今年年初,一组数据引人注目:中央国家机关86个部门和单位共365万平方米,河南18个省辖市和108个省直单位共450万平方米,湖南共84.96万平方米……这是中央及地方在办公用房专项整治中清理腾退的办公用房面积。2013年7月24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要求5年内,各级党政机关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新建楼堂馆所;严控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全面清理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
《通知》下发以来,限建清房取得了明显成效:四川117个尚未开工建设的楼堂馆所项目被叫停;山西停建290个楼堂馆所;辽宁调整分割清退办公用房525间……
现实中,有些干部不光追求物质上的享乐主义,还追求精神上的享乐,一些地方节庆文艺晚会奢华浪费,甚至有干部利用晚会谋私利。对此,2013年8月,中宣部等5部门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制止豪华铺张晚会。通知发出后,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严格控制晚会规模,减少不必要的晚会。
为遏制铺张浪费,将崇俭尚廉内化于党政干部作风之中,2013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上升为党内法规。《条例》规定,全面加强党政机关经费使用管理,推行公务卡制度;大幅压缩因公临时出国活动;改革公务用车制度……
《条例》的实施效果如何?以公车改革为例,《条例》颁布实施后,中央国家机关开展公务用车专项整治,强化公务用车编制管理,从严控制配备更新,减少公务用车37%;各地区各单位各部门也相应展开专项整治,河北取消的O牌车达1.7万辆,处置的违规公务用车达1.03万辆;吉林清理超标公务用车1127辆;四川宜宾五粮液集团公司公开拍卖首批343辆公车,据悉,全部公车拍卖后,每年可节省1500多万元的开支……
通过制定出台《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用制度建设将勤俭节约、反对浪费的传统固化为党内一体遵循的法规准则,为遏制奢侈浪费之风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规范公务接待
要求干部躬行节俭、从严从简
一年来,中央一系列狠刹奢靡之风所作的努力,就是为了将公务会议和公务接待的标准压下来,管住干部在公务活动中的吃、住、用、行。
为改进会风,2013年9月,中央颁布《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规定各单位应严格执行会议用房标准,不得安排高档套房;会议用餐严格控制菜品种类、数量和分量,安排自助餐……值得注意的是,《办法》明确了代表会议费开支的上限——个人伙食费最高不超过150元,住宿费最高不超过400元,这为举办各类公务会议提供了制度“硬框架”。
随着反“四风”的深入,对干部清廉节俭的要求由举办会议推广到国内公务领域,2013年12月,中央印发《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对干部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等公务活动做出全面规定。
这两项禁令出台后,收到了立竿见影的效果:中央机关严格会议管理,压减国务院一类会议经费预算2500万元,压减率达到38.4%;中央国家机关公务接待费同比减少约33%,接待数量同比下降50%;各驻京办事处接待数量同比平均降幅达70%;中央国家机关开展“文明用餐、反对浪费”行动,食堂水电气消耗下降4%,剩饭剩菜减少60%,厨余垃圾减少30%……在各地开展的专项整治中,成果不仅表现在数字上,还有一批干部因违反相关规定被查处,如黑龙江省副省级干部付晓光因私公款消费,大量饮酒并造成陪酒人员“一死一伤”被处分;湖北荆门市沙洋县卫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带领该县有关人员在培训中公款旅游被处分……这些顶风作案干部的被查处表明了我们党在反“四风”、转作风上动真碰硬的决心和态度。
公务接待的从严从简也提高了普通百姓的节俭意识,讲排场、比阔气的现象少了,“光盘行动”、剩菜打包多了。同时,也带动了整个餐饮市场的转型。据统计,2013年餐饮业同比增长9.0%,增速创21年来的增幅最低值,高档餐饮业受挫严重,餐饮市场呈现出健康理性消费、反对铺张浪费的良好氛围。
拒绝公款送礼
小处着手破解“履霜坚冰”
“以前元旦春节接挂历、贺年卡订单接到手软,现在接退单接到想哭”“高档酒都卖不动了,两天才卖三四瓶”……近来,不少商家抱怨来自公家的订单少了,被迫转向大众市场,这种变化缘自于中央相继出台的严禁公款送礼的禁令。
2013年9月3日,中央纪委和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发出了《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刹住中秋国庆期间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的通知》,要求切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刹住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10月31日,中央纪委发出《关于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的通知》,规定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11月21日,中央纪委下发《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明确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2014年1月,中央纪委公布《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重申严禁干部用公款互相宴请、赠送节礼、违规消费。
在这几项禁令刚出台之际,不少人对此不解甚至不屑,认为太过细枝末节,殊不知“不虑于微,始成大患;不防于小,终亏大德”。干部及单位之间以各种节日之名,相互吃请送礼,不仅挥霍公款、浪费资源,而且耗费大量的精力,尤其是这些贺卡礼品往来之间承载的利益输送,为滋生腐败培养了温床。这些禁令管住的不止是一张小小的贺卡,一盒小小的月饼,而是干部手中可随意使用的权力以及权力可随意支配的财政资源。
从小处着手,有序推进,通过禁令规范干部手中的权和钱,既节约了资源,又将干部从繁琐的礼品来往中解放出来,以便有更多精力投入到为人民服务的工作中。不仅群众拍手称快,干部也为之叫好。这不,无论群众还是干部,都感觉到马年春节吃请送礼少了,过了一个返璞归真的春节。
引导示范带头
正党风、促政风、带民风
2014年2月10日,据中央纪委通报,山西河津市纪委工作人员任建刚与其兄河津市物价局原局长任建诚大办其父丧事,违规收受礼金共计7900元,4名政法等系统工作人员违规使用公车参加丧宴。河津市纪委给予任建刚党内警告处分,收缴礼金;给予任建诚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违规使用公车参加丧宴的4名公职人员通报批评。
通报事项中任建刚违反的正是2013年12月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意见》要求党员干部带头文明节俭办丧事,树立时代风尚;带头宣传倡导殡葬改革,弘扬新风正气。《意见》下发后,各地对违反殡葬规定的干部进行了严肃查处,对广大党员干部起到了警示作用,也带动了社会殡葬风气的好转。
对干部的带头示范要求还体现在带头禁烟上,2013年12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并接受监督。其后,各地贯彻《通知》要求,上海两会期间,代表主动禁烟,展现清新风气;湖南长沙两会代表委员带头禁烟禁酒,驱散“乌烟瘴气”……
“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领导干部要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就必须做到廉洁自律,让自身硬气起来。2013年5月,中央纪委下发《关于在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的通知》,要求纪检监察系统在职干部职工自行清退所收受的各种名目的会员卡,做到“零持有、零报告”。《通知》发出后,各地清退会员卡行动不仅包括纪检监察系统,还扩展到广大党员干部——甘肃在全省集中开展了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11.07万名党员领导干部作出了会员卡“零持有”报告;海关总署组织全体干部清退会员卡,2013年全国海关拒收、退回、上交“红包”共计1012宗。
党风、政风与社会风尚紧密相连,干部在工作和生活中躬行节俭,以身作则,带头破旧俗,树新风,并加强自身廉政建设,正党风、促政风、带民风,推动了清廉政风、清新民风的形成。
强化干部监管
管住管好干部学风、政风、生活作风
加强对干部的监督管理,不仅要管住干部手中的权和钱,还要管住作为干部的每个人。
一段时间以来,群众对于干部在教育培训中的不良行为严重不满,有些干部在培训中以公款相互吃请,有些忙于拉关系,结成小圈子,有些以调研学习为名互请旅游,有些干部让秘书“陪读”“代学”……
对此,2013年3月,中组部印发《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要求加强学员管理,切实改进干部教育培训学风。此后,针对改进学风的各种措施纷纷出台:干部培训食堂打卡制度,学员宿舍检查制度,建立学员培训档案与任职晋升挂钩……各种管理措施有效改善了干部培训学风,提高了干部教育学习的质量。
学风正了,有些干部便觉得可以在工作学习之外劳逸结合,这本无可厚非,然而有些干部的“放松休息”存在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甚至违纪违法现象——群众反映强烈的干部在会所娱乐问题便是其中之一。
2013年12月,中央纪委发出《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严肃整治“会所中的歪风”的通知》,指出对于一些干部出入私人会所,吃喝玩乐,甚至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带坏党风政风的现象进行严肃整治。整治通知一经发出,立刻得到各地相应:北京加大力度整顿公园内的餐饮场所,关停多家高档餐饮会所;杭州整治西湖周边会所,还湖还园还景于民……
人民赋予干部权力,就是赋予了干部为人民服务的责任,然而权力给干部带来的并不仅仅是责任,有时也在有形无形之中带来某种利益。例如,干部在企业中兼职虽不违法,但说到底是享受着来自权力的无形利益,存在着违背公平,破坏市场秩序,滥用职权,甚至贪污腐败的风险。
为了管住这种无形利益以及潜在风险,2013年10月,中组部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规定现职和不担任现职但未办理退(离)休手续的党政领导干部不得在企业兼职(任职)……凡按规定经批准在企业兼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不得在企业领取薪酬、奖金、津贴等报酬,不得获取股权和其他额外利益;并进一步从严审批干部退休后到企业任职。《意见》发出后,各地对干部在企业中兼职现象进行了深入整治,规范了干部兼职问题。
对干部的管理监督不仅体现于日常监管,更在于干部选拔的源头上。2014年1月,中组部印发《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要求坚决防止“带病提拔”,严厉查处违规用人行为,坚决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不论是集中换届还是日常干部选拔任用,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实行“零容忍”;对跑官要官、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违规用人、说情打招呼等问题,一律从严查处;建立倒查机制,强化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对违反规定用人等失职渎职行为,不仅查处当事人,还要追究责任人……
为了科学合理考核干部,2013年12月,中央组织部发出《关于改进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的通知》,强调防止急于求成,以盲目举债搞“政绩工程”;选人用人不能简单以GDP论英雄;强化离任责任审计……确立正确的考核导向,引导干部树立“功成不必在我”的发展观念,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政绩。
加强对选人用人的监督管理,是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选出“在官惟明,莅事惟平,立身惟清”的好干部。
“太山不让土壤,故能成其大;河海不择细流,故能就其深。”从严管理干部,就是要通过一桩桩具体事情、一条条监管禁令,细细编织管住权力的“笼子”。权力拢住了,干部管好了,百姓的心气儿就顺了,群众与干部的距离自然就亲近了,反过来又会促进干部更好地开展为人民服务的工作,形成干群互动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