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残疾人工作,对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大意义。在新的起点上,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中国特色残疾人事业发展,是党和人民的重托,也是残疾人的期盼。
完善和发展保障残疾人健康权、生存权、发展权的制度
充分保障残疾人权利、全面增进残疾人福祉、提高残疾人发展能力、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也是社会公平正义和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保障公平正义与共同富裕的制度。解放和发展蕴含在广大残疾人及其亲属中的社会生产力,解放和增强广大残疾人及残疾人组织的社会活力,保障包括残疾人在内的全社会的公平正义和共同富裕,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在要求。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包括了以保障残疾人健康权、生存权、发展权为主要内容的各项制度。
由于残疾人的特殊性,使之成为最需要民生保障和社会帮助的群体。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残疾人事业取得了巨大成就,各项涉及残疾人健康权、生存权、发展权的制度不断完善。同时,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决定了保障广大残疾人基本权益的制度建设任务还相当繁重。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征程中,需要加快推进民生领域体制机制创新,促进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困难群体倾斜,按照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舆论的思路做好残疾人民生工作。推动以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基本医疗、基本康复、基本权利以及教育就业、文化发展等需求为导向的制度创新,就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任务。
推动以保障残疾人健康权、生存权、发展权为主要内容的制度创新,包括两个重要方面。一是完善和发展覆盖包括残疾人在内的全体人民的普惠制度,诸如国家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制度和法律体系以及建立在这些制度基础上的各种体制等。二是完善和发展针对残疾人特殊情况的特惠制度,包括残疾预防与残疾人基本医疗制度、残疾人基本社会保障制度、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制度、残疾人特殊教育保障制度、残疾人无障碍融入社会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有就业愿望和能力残疾人的基本就业促进制度、残疾人公民基本权利保障制度等。通过制度完善和发展,可以为广大残疾人自尊、自立、自强、自信地融入社会、参与社会、贡献社会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
提升残联组织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的能力
国家治理体系是在党领导下管理国家的制度体系,国家治理能力是运用国家制度管理社会各方面事务的能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残联组织切实提高组织治理和自治能力,充分发挥党和政府联系残疾人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按照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参与、残联组织充分发挥作用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求,自觉把残疾人事业有效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之中,有效承担代表、服务、管理残疾人职能,有效承接政府购买残疾人服务责任。
应通过有效增强履行管理职能的体系建设和能力建设,焕发中国特色残疾人事业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参与、残联组织充分发挥作用领导体制的活力。有效提升残联组织的组织治理和自治能力,努力在推动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五位一体”建设中,更好地配合党和政府,更好地调动其他残疾人社会组织和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各负其责,良性互动,共同构建稳定可靠的残疾人基本保障安全网,不断提高残疾人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水平;共同健全残疾人公共服务体系,大力实施残疾预防,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积极推动残疾人人人享有基本康复服务保障;共同增强残疾人自我发展能力,千方百计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加强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缩小残疾人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共同保障残疾人平等参与权利和发展机会,依法维护残疾人各项权益,让残疾人生活得更有尊严、更加殷实、更加幸福。同时,通过提高残联组织自治能力,增强广大残疾人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尊自信、自强自立能力,带动广大残疾人勇于迎接挑战,不断超越自我,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征程中谱写无愧于时代的华彩乐章。
创造残疾人更加幸福美好的新生活
2020年是完成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的改革任务的重要节点,也是党的十八大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时点。目标清晰,任务繁重,时不我待。为此,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激发蕴含在残疾人及其亲属中的创新活力,努力在新的起点上以改革创新精神推动中国特色残疾人事业加快发展,在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实践中创造残疾人更加幸福美好的新生活。
围绕残疾人与全国人民同步小康目标努力推进残疾人事业创新发展。深入学习习近平同志系列讲话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切实提高贯彻落实的自觉性、主动性、坚定性。围绕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完善中国特色残疾人事业的法律规章、管理体制、工作机制和制度框架。有效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推动学风、会风、文风、作风持续改善,为实现残疾人工作整体推进、重点突破提供有力的思想作风保障。围绕实现残疾人与全国人民同步小康奋斗目标,加强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顶层设计,加快推进残疾人全面小康进程。
构建与落实残疾人基本民生保障的安全网。立足健全和落实残疾人“人人享有基本民生托底服务”的保障目标,结合国家推进新型城镇化,细化落实残疾人基本民生保障安全网的总体框架、具体内容、推动措施。综合运用法律、法规、政策等手段,统筹协调保障残疾人基本民生的政府托底、社会保险、慈善捐助等资源,合理整合政府引导、残联推动、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等机制,重点推进残疾人基本民生保障等工作。
落实残疾预防措施和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项目。立足构建和落实残疾人“人人享有基本康复服务”的保障目标,明晰具体内容,深化推动措施,细化考评方法。抓住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残疾预防两个重点,进一步完善政策法规支撑体系,提高康复机构服务能力,强化康复人才培养力度,创新抢救性康复服务模式,推动政府部门、残联组织、社会机构中有关残疾人康复资源的整合利用,壮大残疾人康复服务业。探索运用市场机制、政策手段发展残疾人康复服务产业的具体措施。
提升依法维权、协商维权和基本公共服务能力。突出依法维权、协商维权、政策维权、自治自律、信访维权等工作重点,进一步完善和构建保障残疾人基本权益的工作体系、沟通渠道、内容机制、追责问效、督察办法,努力为残疾人平等融入社会、公平参与社会创造有法律保障、有政策支持、有工作联动、有跟踪问效、有基本服务的条件和环境。
普及残疾人特殊教育、拓展残疾人就业渠道。统筹推动残疾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学历教育与职业教育、继续教育发展,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残疾人特殊教育、残疾人参加普通教育的引导政策与教育体系。重点推动特教教师、康复护理人员、残疾人工作者等专门人才培养,逐步解决数量不足、待遇偏低、专业化水平不高、经费投入不足等问题。针对残疾人就业渠道相对较窄、就业能力相对较弱、按比例就业增长缓慢等问题,进一步加强特困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努力发挥政府、残联组织、社会、市场、残疾人个体多方面积极性,共同促进残疾人就业。
发展中国特色残疾人文化事业。着眼于构筑中国特色残疾人宣传文化体系,遵循宣传工作重在向外、文化工作重在向下的工作思路,整体谋划、重点推进价值传播、媒体宣传、舆论引导和繁荣事业、激活产业等工作。巩固已有成果,拓展新的领域,创新推介方式,提升传播效果,在继承的基础上推动残疾人宣传工作、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创新发展。推动残疾人自强健身和竞技体育工作。围绕以体育促进残疾人自强健身工作重点,完善和发展残疾人体育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提升残疾人服务信息化和残联组织服务实力。围绕提升残疾人信息化服务与管理水平,大力强化信息化管理系统、信息化服务平台、信息无障碍建设。围绕进一步提升残联组织服务实力,努力提高残疾人康复服务、辅具适配、文化发展、体育健身、就业指导、残疾预防等服务实力和教育科研水平。围绕大力发展残疾人慈善事业,加强规范引导,争取更多社会资金,落实更多助残项目。
提升自身服务管理能力、激发协会等社会组织活力。按照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认真研究落实涉及残疾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具体措施。提高残疾人工作者素质,建设恪守“人道、廉洁、服务、奉献”职业道德、“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专兼职工作者队伍。激发残疾人专门协会、残疾人社会组织、志愿助残组织活力,进一步壮大和规范残疾人专门协会和相关社会组织。围绕社区、农村残疾人的不同需求,推动相关服务纳入社区、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之中。
作者:鲁勇 中国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