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者,万物之逆旅;逆旅者,人生之暂居。
斯有女子,网名弯弯,暂居京师,托身逆旅。
逆旅所在,朝阳大区。其民纯纯,其政清如。
房皆有卡,视频满路。凡有奸诡,不得遁入。
某夕归来,忽逢陌路,精壮男子,亦步亦趋。
虽有重重门卡,不过如同虚无;虽有处处视频,竟然不能遏阻。
堂皇尾翼至门首,拧我长发拽我足。
当时惊骇难形容,我与此男无龃龉。
横拖倒扯批我颊,恰似皂雕擒小兔。
廊上并非无他人,他人皆把双手束。
或曰夫君训娇妻,闲人无关莫介入。
或曰男与女约炮,只因嫖资意不符。
我言此男非相识,众人依然壁上睹。
我言我本无辜女,众人逶迤不肯顾。
京师重地多捕快,于此不见皆渺无。
此处群众好正义,于此不见有义举。
若非有妇相劝谕,此身不知何处去。
花容已惊心碎裂,收拾形容寻官府。
捕快皆曰我不知,逆旅但曰不可语。
迁延数日方立案,世人或疑有所图。
此中水深涉淫媒,误认流莺施荼毒。
虚实虽未辨,私情已惊惧。我等为草民,惊心一步步。
若非有微博,冤情何处诉。若非有网络,吃亏何处哭。
惧食青岛虾,不敢逆旅居。空空两赤拳,如何对狼虎。
戒备不严,空谈防狼有何助;人心不良,枉说治安多耽误。
皆言女子要习武,此说亦是多迂腐。若是习武不能成,岂非闭门不能出。
寄望女子能习武,莫若举国能尚武。尚武能为国安良,尚武不欺妇与孺。
虽是夫妻家内事,娇妻岂能加捶楚。怯于私斗能为公,路见不平人人除。
浮生本若梦,梦中已多苦。
寄语有司吏,莫造苦中苦。
不求人上人,但求能宁居。
宁居若不得,回家种红薯。
【文/刘黎平 (刘备我祖 微信号:gzliubeiwoz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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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十分不希望大家把注意力转向“女生应该如何自救”,而是应该让这类公共场所的安保充分重视和警惕这样的事件。
如果在帝都脚下一家拥有连锁酒店资格认证在携程网上有资质的酒店都需要一个女孩拼命自救才能逃生的话,在摄像头底下发生的一起劫持都需要女生拼命自救才能逃生的话,那在其他地方,敢问女生还要如何自救?
很多自救方案,其实都只是就案例论案例,一旦罪犯的作案手法变得复杂,根本防不胜防。举一个例子:
倘若如果事发当时出现的不是红衣妹子,而是犯罪同伙假装搭救怎么办?
她是营造一种假象“你已经被解救了没事了你跟我回去吧”然后才开始纠集同伙真正实施犯罪怎么办?
在这样的情况下,围观群众肯定散了,而自己在精神几乎崩溃的状态下,难道会对这位红衣妹子有所防范,会砸东西会用防狼喷雾?
倘若这名男子有这样一位共犯配合演戏,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几乎不可能有机会逃脱魔掌。这种情形下,更别提受害人受到的心理创伤会了多大了,很多会患上严重的精神疾病,根本不敢再信任任何人。这基本上是在强奸这样的毁灭性打击上再加上一层同等强度的毁灭性打击。
这不是对陌生人的不信任,而是说,如果一旦罪犯变聪明了,学会演戏了,那就真是从里到外让你毁灭了。
不要以为这是信口开河,这可是多少地方真真实实发生过的案例——这个案例中,这个作案手法实在太简陋了而已,只需要多加一个共犯,那些自救,就都不管用了。我不希望等这样的惨剧发生,等这样的更悲惨的事件成为热点的时候,我们再来讨论这个问题,再来讨论女性应该怎么办。所以还觉得这是如何自救的问题吗?不是的,根本不是。如果在这种封闭式酒店女生的安全都需要自救才能解决,我们还能确保什么地方是安全的?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罪犯也都不傻,这条新闻那些罪犯也都看着,他们也知道改进自己的技术。如果我们只能通过微小的力量一个人一个人去和罪犯抗争(而且还是女生),你说说,胜算会有多大?这不是在闹么。这分明就是把人放进了斗兽场,我们现在不应该去想斗兽,而是,我明明是来住酒店,你么怎么建了个斗兽场。
至于自救,除了携带好防狼喷雾(不能过飞机,但可以随身携带过高铁),最重要的一条,就是毁坏公物。某些公共场所的安保对财产比人身安全远在意得多。
但,无论如何,千万别一来就谈自救,虽然这对于女生来讲很重要。汹涌的网络风向请缓一缓,否则这件事又会很快散去转向于讨论“如何自救”,这将依然会有无数的惨案发生。
之后,不出预料,肯定会涌出大量公关牵引民意,往其他话题上转,然后渐渐忘掉,我们本应该讨论的是:在这样的事件中,究竟谁应该为我们的安全负责?
住酒店的安全保障这本是我们享有的权利,但却变成了我们提心吊胆的噩梦。请千万不要略带“检讨”地思考还应该有什么防范,还应该多做些什么。这根本就不是任何一个女生的错,最应该改变的,是对这样的事实视而不见风气,是面对罪犯责任方根本不作为的态度,甚至是以女性的身体作为代价罪犯和酒店的利益纠葛。
多去看看,这背后酒店在做什么,携程在做什么,警察又做了什么。
我相信,剩下还有很多“内幕”值得挖掘,比如这位罪犯的背景是什么,和警方究竟有没有关联,和酒店又有没有关联。知友的力量是强大的。:-D
我所说的不希望大家把注意力转向“女生应该如何自救”,只是指在目前的状况下,大可随着这案件逐渐明朗了再讨论,否则,这件事情究竟是什么还并不明晰,警方,酒店,罪犯究竟有什么关系也不明朗,觉得转向自救的讨论很可能会让这件事也就不了了之,因此有一担心。
当发生纠纷、个人权益受损时,可以通过各种救济来解决,救济分为三种:
私力救济:纠纷主体依靠自身或者私人力量解决纠纷,保包括字自决和和解。
社会救济:依靠社会力量解决纠纷。
公力救济:当上述自主性的方式无法解决纠纷时,必须强制性解决,包括诉讼(即打官司)和行政救济。
我不是说自救不重要,而是在这种情况下,舆论将一半的精力放在私力救济上,很多人着眼于买防狼喷雾、女生晚上不要随意外出、发生意外时怎么获得旁人的救助…这些虽然非常重要,但是深层次的关于事件背后透露的社会病态却一避再避,莫名觉得挺可悲的。因为这种私力救济的背后,深层次的是我们对于公力救济和社会救济的失望,或者是潜意识中对于整个社会的失望。
仔细看事件的原委,可以发现其中有多方强硬势力的干扰:
警方
事发在周日,警方称办案的人周四才会回来,110接线人员说这事不归他们管。
此处警方的推诿甚至是渎职不禁让人怀疑是否有利益纠葛。
并且案件在报警之后没有进展,发微博引发舆论热潮之后才有所眉目。发微博比报警更有效,警方的权威无疑得到了极大的质疑。
媒体新浪对当事人的微博进行删帖处理。事情发生在4月3日,当事人发微博时,新浪还进行了打压,强势媒体对于弱势群体维权竟然采取掩耳盗铃的手段,真是让人瞠目结舌。
而今天人民日报在官微上称视频中的男子疑似醉酒,四个字就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将一起可能涉嫌卖淫强奸多方勾结的刑事案件,弱化为因犯罪嫌疑人的醉酒而导致的意外事件。
酒店方
酒店在与当事人沟通时没有任何解释、道歉、安抚,反而要求给钱删帖。可见其态度之猖狂。
警方属于公检法中的“公安”,其态度的模糊进一步强化了我们对于“公力救济”的失望。
酒店方的做法明显表明“私力救济”中“私下和解”的可能性极小,事发时女生并未获得酒店工作人员的实质性救助,在事后也没能得到诚意的回复。
而媒体方所代表的舆论走向,是令人气愤的事件中为数不多的希望之处。虽然在实施过程中曾经试图打压,但是在强大的舆论关注之下,数百万网友的转发支持,社会力量倒逼各方表态,可能会好好给事发时的女生一个诚意的交代。
-借用工业安全领域中的海恩法则,其指出每一起严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29次轻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隐患。所以浮出水面的女孩酒店遇袭事件,不单单是个例,而应该视为一个社会事件。今天可能她遇到,明天遇到的可能就是你我。
前段日子的维珍航空事件引起了种族歧视的讨论,柳岩伴娘事件折射出女性权益的保障,而女孩酒店遇袭事件,在引起了全民大范围讨论之时,不单单是又一次个人自救手段的普及,而更应该触动整个社会的某些机制的变化。
虽然变化可能微小,但进一步有一步的欣喜。
【@撒发我个师傅: 事情很简单,这男的是这里鸡头,承包宾馆的卖赢业务,他看女的没带房卡,以为是踩过界的小姐,所以想拉到楼梯间教育她,宾馆、派出所都见怪不怪,结果女的没经验,以为是抢劫绑架强奸…结果在网上火了,你看后续吧,肯定抓住男的,然后醉酒等原因,以骚扰拘留15天,事情就平息了…】
觉得这个分析还比较靠谱,就是说一个带有underworld性质的卖赢团伙承包了这个片区,包括往门缝里塞小卡片什么的,都属于这个团伙,如果要找hooker那就只能也必须找由他们提供的,但可能基于质量差或者之类的种种原因有的人不愿意要他们的,所以就约了其他的,这些团伙自然不乐意,就派马仔在酒店里守着,碰到类似情况就去把这种“散户”hooker教育一番或者可能要抽成什么的吧。
这次可能就是姑娘被误认为是接私活的hooker了。
(写了英文是因为有些敏感词会被河蟹,并不是我语文老师死得早也不是我故意装逼,知识和教养都是好东西,我希望每个人都有,这样大家都会好过些。)
这种事辖区派出所和酒店之间向来都有心照不宣的默契,大家都习以为常见怪不怪了,这大概也能用来解释为什么警方一直在删微博想把事情压下去,毕竟都是一帮熟人平时还要互相仰仗,如果利益链断掉的话钱从哪里来锅又该谁背呢?
不想却又不得不承认这是一个发微博比报警有效的国家,从票贩子到假疫苗到假奶粉再到这件事,有关部门的第一反应永远都是绞尽脑汁地找借口推卸责任,这如何能不让人灰心和愤怒呢。
可能有的人会觉得这个答案里负能量爆棚,可这确确实实就是我的感受,我们认真生活、勤恳工作、做好本分尽量不给国家添麻烦,但我们依旧不能体面甚至安全地活着。
我努力做出寻路的样子,好象知道往何处去似的。
但前路到底在哪儿呢?
又气又怕。
心里的脏话一分钟可以骂三十二集。
【北京朝阳警方证实:女子入住酒店遭陌生男子尾随并强行拖拽。据办案民警透露,遇袭女子没有遭受财产损害和人身损害,作案男子疑似醉酒。北京警方证实:女子入住酒店遭陌生男子拖拽 监控还原事发经过:微博视频】
excuse me?受害者写得清清楚楚该男子当时神志清醒,完全不是醉酒或者刚嗑完药的状态,还是特地强调的,贵市警方是一个二个都不认识中国字儿还是本来就集体目害啊?
只要人没死钱没丢就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吗?网友不发酵的话就真让受害者当被狗咬了喝杯茶压个惊现世安稳岁月静好吗?
今天的药丸份量double喔ˊ_>ˋ
其实除了生气,最直观的感觉还是害怕。
就像前几天的伴娘事件,网友的反应之所以那么强烈,就是因为这件事触及了大家心底切身的恐惧,因为生活在相同的社会,所以观者都不约而同地把自己带入了其中,都会想如果是“我”经历了同样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事情,那个时候“我”应该怎么办呢?
今天这件事也一样,正规的酒店、往来的房客、完备的监控… …就是在这样一个谁都不认为会有什么危险的地方,危险发生了;而且不仅发生了危险,还带来了一连串让人出离愤怒的后续。
值得庆幸的是受害者最终被人施以了援手,可是脑洞大开地想一下,如果施救者其实是加害者的同伙呢,如果只是佯装对被害者进行施救,最后却还是将被害者带进了他们的魔窟呢?
真是脊背发凉。
这是一个国家的首都,所谓首善之区,一个一开APEC会议整条街都要被封掉的地方,可是生活在这里却一点儿都不觉得安全和踏实。那些一直以为离自己很远的事情,其实就这样在不远的地方真真切切地发生着。
“我不知道这样的世界何时是个尽头。”
“我实在无话可说。我只觉得所住的并非人间。”【大概是因为最近药丸吃得太多差点撑死,所以昨天写这个答案的时候带着很强的个人负面情绪,甚至也是忍了很久才没把各种花式脏话骂出来。
刚刚字斟句酌写了很多,最后又都删掉了。
很多时候要做到我手写我心并不容易,这个时代有太多的创痛和禁忌,让人不能轻易触碰,可我又实在不愿意就这样任溃烂转入内心。
所以我想,虽然现实总是强迫我沉默,但并不代表我的追寻必须随之噤声;虽然理智总是要求我清醒,但并不代表我的热望必须随之幻灭。
我无法愉快地写下“我们美丽的大好河山”,那让我觉得心虚和羞愧。
但是心里却又总有一个柔软的地方,心疼着它的短处。
有些人可以轻易地移民,可是更多的人还是要在这片土地上经历生老病死,所以,为了包括自己在内的这些别无他法的大多数,真的应该扛起责任去改变了。
国家机器面前个人的力量固然渺小,但就像鲁迅所说,“有一分热,发一分光,就令萤火一般,也可以在黑暗里发一点光,不必等候炬火。此后如竟没有炬火,我便是唯一的光。”
无论如何,希望我们每一个人都能活得体面而有尊严,希望我们的下一代不会再遭受我们正在遭受着的痛苦、焦灼与忧愁。】
更贴近实际的推断是,这个酒店有过卖淫记录,这个嫌犯就是“管理”这个酒店卖淫女的“鸡头”,他误把酒店房客当成了来抢生意拉客的卖淫女,所以要冲上去教训一顿。
从视频看,他的目的开始也并不是拖走女主,而是撕扯她的头发。
这个推断也解释了保洁大妈和酒店小哥为何不敢拦阻嫌犯,因为他肯定是经常进出这个酒店,可能是首都有活力的社会团体人员,保洁大妈和酒店小哥根本惹不起。反而是另一个女房客不明就里,仗义出手相助。
这也能解释,为什么在受害人报警后,这人当时有点懵,停止了进一步动作,因为通常卖淫女不敢报警。
但是这个推断丝毫不能令我们轻松,甚至更应该令我们恐怖。女主在报警后,嫌犯也开始打电话,提到一个叫“张哥”的人,什么样的人不怕警察?合理的推断是,这个张哥要么是个警察,要么和警察有着密切的关系,也就是说,这片场子也是上头有人的。
警察、企业、有活力的社会团体,三位一体,这才是恐怖。这还是在所谓的"首善之区",天子脚下。
事发后,有人邀请我回答受害人怎么维权,有人邀请我回答女生碰到这样的突发状况怎么护自己。其实事件当中的受害人保护措施已经非常好了,很快就选择了报警,但她遭遇的是一个畸形发展的怪胎,报警并不能震慑这个怪胎。
普通平民的恐慌完全可以理解,这个事件一下子把虚幻的安全假象撕破,当个人突然遭遇这样的怪胎时,是完全无助的。
但我们还是应该庆幸。
我们应该庆幸我们生在微博时代,也庆幸这个事情发生在北京,还应该庆幸这是个有点知名度的企业,这个问题才能迅速发酵,形成巨大的舆论力量,帮助受害人维权。
而在微博时代以前,这样的事情应该每天都在发生,受害人更可能得到的不是正义的伸张,而是打击报复。
另外,评论里持阴谋论观点和挨打无所谓的观点我都要删除了。
4月9日平安北京官微公布的最新进展基本证明了这个推断。问题不在女权主义和男女平等上,不要什么都往上面靠,容易被带节奏。如果小弟真把她当成小姐,又关什么女权主义的事?如果真是要侵害她,为什么不在进酒店之前没有摄像头的地方,而且放任她报警?我倾向于认为是“打击报复却认错人了”之类的狗血事情,但无论怎样酒店的管理混乱是逃不了干系的一个普通女生出差被当成小姐打了一顿也足够让人恐慌啊。而且酒店和派出所的做法更让人没有安全感。更别提什么巴拿马巴拿驴的,老百姓的普通日子都过不安稳,谁有心思管千里之外的事情。如果是拉皮条的,看人那么多,怎么可能误认呢,就算有所怀疑,难道不是应该看女生是敲门还是刷房卡再决定要不要教训她吗?怎么看都是绑架/拐卖未遂事件,硬要说成是鸡头误认,是对这女生的侮辱北京治安是靠人多、官多、势力多互相制衡才有相对安全,有次报警惊叹其出警效率之低(北京三环),才明白北京的警力根本不够管理3000万人的都市,在基本性命安全都得不到保障的前提下,吾等屁民实在是没有心思也没有能力去管那些大事啊。
作为一个出差狗,我经常接到临时出差任务,有时候往往要赶往小城市甚至村镇。对于我这样一个身高一米六,外表年龄十八岁的少女来说,安全问题还是挺让人担忧的。所以,我出差的时候从不拼车,因为谁知道司机和拼车者是不是一伙的,会不会把我拉到哪个荒郊野地去卖掉;等上了车,我一定给家人发信息告知所在地、车牌号和目的地,若是去偏远地方,还会或真或假地打个电话,让司机知道我已经将他的车牌号告诉了他人,并且会有人在终点站来接我(其中我最喜欢的说辞是“我是某某大学来做科研的,整个课题组的其他人都在酒店里等我”——因为这样显得很符合我的外形);住酒店的时候,尽量住报销额度上限甚至超标一些的酒店,哪怕自己贴钱也好,至少贵一些的酒店安全程度会高一些;在电梯里若是有人与我按了同一楼层,我必让他先走,以免被跟踪。
我知道自己身体偏弱,即使有什么防身术甚至防狼喷雾、电击枪,都未必是怀有恶意的男人的对手。所以我猜想,这对于我这么一个单独出差的女记者来说,几乎已经做到了安全的极致。然而,发生在北京和颐酒店的这起意外,让我后背发凉:因为这是我无法对付的。
事情其实很简单,一个女孩在酒店里被一个男人拉拽,男人要她跟着走,遭到她的反抗后掐她的脖子,抢夺她的手机,甚至打电话叫人来帮忙。而目睹这一幕的酒店服务员和多数房客竟然都没有帮助她,直至最后一个女房客伸出手拽住了女孩,而围观者越来越多,男子这才逃走。
这件事情让我毛骨悚然、彻夜难眠,首先在于它发生在北京的一家还算正规的酒店里:酒店有门禁,有监控,有24小时值守的服务员,有随时可能出现的房客,而这些都没能阻止犯罪分子出手,也几乎没能阻止他得手;
其次,女孩在已经被用力拉拽甚至掐脖子的情况下,无论是服务员还是房客,都视之为情侣间吵架纠纷,因而没有上前去管,以至于女孩要一个人对付比他强壮得多的壮汉;
最后,在报警之后,截至事情在互联网上闹大之前,警方并没有任何回应。
而我们甚至可以想象,即使抓到了那个男人,在没有其他证据的情况下,也很难对其作出任何处罚,这个男人甚至可以扬言:“对不起,我看错人了。”
心理学上有一个理论说,围观的人越多,见义勇为者就越少。这是人性的“本能之恶”,我只能尽力规避,却不能奢求围观者们打破沉默。也因此,在遭遇相似事件时,妹子们不妨对着一个看上去靠谱的人求助,而非泛泛地喊救命——紧急时,甚至可以去抢一个路人的手机往地上砸,这样一来,至少有一个人不会让你被带走。
但即使我们承认这一点,上述事件仍然让人觉得恐怖——原因在于,无论是服务员还是房客,在看到一男一女如此激烈的肢体冲突时,竟然都下意识地认为他们是在吵架,而非施害与受害。根据受害者的猜测,这些人可能把他们当成了吵架的夫妻。
这种犯罪在网络上常被提到,也不止一次有女性遭遇过——通常是一个壮汉扮演老公,一个老太扮演婆婆,再加上几个“亲戚”,专挑单身行走的女孩下手,壮汉将女孩一把拽住之后大吼“老婆,别吵架了,跟我们回去!”再加上“婆婆”在旁边声泪俱下,“亲戚”们一边帮腔一边控制肢体,硬是把女孩掳走。许多亲历者回忆时,都会震惊于旁观者的冷漠——为什么他们不帮我?
这就是最让人毛骨悚然的地方了:为什么一个男人只要说一句“她是我老婆,我们在吵架”,围观者就愿意相信,而女孩嘶声力竭地大喊“我不认识他”,却得不到相信与帮助?退一万步来说,即使真的是“家庭事务”,当女方对外界发出如此明确的求救信号时,围观者难道就不应当出手相救吗?
另一个让我感到害怕的点是,这样一件事情发生之后,受害者受到身心创伤,而加害者却丝毫不必担心自己是否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从北京的这起事件来看,警方虽然接受了报案,但并没有进行相应的侦查,至少受害者至今没有获得任何回应;而更让我感到恐惧的是,我们可以猜想一下,这个男人被找到了,那么他会被判处何种处罚呢? 他大可以说一句“我认错人了”,甚至什么都不用解释。如果女孩并没有明显受伤和财物损失,那他就不用负任何责任——除非他以相似的原因被警方多次调查,否则警方很难确认他的动机。对于公众场合拉拉扯扯这样的事情,我们显然还缺乏相应的法条来予以处分。成功了就能抓走一个姑娘,失败了也不会受到惩罚,这样的犯罪实在是无本万利。
回到这个姑娘所遭遇的,真是集合了一切让人细思恐极的细节:大城市,正规酒店,充满监控的走廊,目击下的犯罪,无动于衷的旁观者,屎一样的事后处理……一场不应该发生的飞来横祸就这样发生了,想到它也许会降临在我身上,我既悲哀又恐惧,根本就睡不着。
在国内有一种现象非常有意思。
如果一个女人看起来身处情侣/夫妻关系中而被施暴,哪怕是大庭广众下,她所遭受的暴力也是很正常的。
人们会把这件事当做很正常的"内部矛盾"。或许会有人看不过眼上来制止,原因也仅仅是因为"影响不好"。而接下来女人会被带到哪里去,会发生什么,不会有人过问,因为那就属于"多管闲事"了。
家暴也是如此。记得同样在北京,一名妇女董珊珊在结婚后10个月即被丈夫从娘家抢走,虐杀至死。最后凶手被判了什么?是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
六年六个月是什么概念?此时此刻,当这个案件还没被人遗忘的时候,凶手已经出狱,重新娶妻,开始了新一轮家暴的循环。
六年半,有了婚姻的特许证,就可以用六年半不到或许更短的入狱时间,换枕边人一条无辜的性命,换一个家庭的痛不欲生。
在罪行上加上一层恋爱/婚姻关系的脉脉轻纱,然后罪就不为罪,恶就不为恶,人命就不为人命,人权就不为人权了?!
公义何在?法治何在?
在21世纪的今天,为什么恋爱和婚姻中的女性还是不能被当作一个独立的"人"?来看待?
在中国,生为相对弱小的女性是否是一种原罪?
我的好友曾目睹一个女人被以"恋爱"的名义强行拖走,彼时她只是个什么都做不了的女高中生,后来即使喊来人也没能救下那个人。她为我描述出的深夜中女人的惨痛呼号,那种通过言语传递出的绝望,现在仍旧记忆犹新。
我们仿佛回到了原始社会。即使你享受着人类的文明成果,处在中国最繁华的都市,胸中有几千年的文化积淀,也终究不敌一个肌肉发达的恶棍。一番挣扎下去,你苦苦为之奋斗的人生,从此切换到了另外一个地狱级的版本。
这不是黑暗风格的故事,是正在上演的活生生的真事。
同为弱者,兔死狐悲。
补充一下。
1.有人说到男人也会成为家暴的受害者,这个我同意。
我质疑的是有了婚姻/恋爱关系之后大家就默认这种暴力是合理的,无分男女。
这不仅仅是女权,更是人权。
但是为什么我讲的都是女性?女性因为先天的劣势,无疑是受害者的主要群体。而且在这种认识被拿出来做犯罪的幌子的前提下,女性更可能受到侵害。
2.那些说没法管的,我能理解你们的担忧。帮人反被咬的不是没有。但也许我们需要的不是把男人打一顿,只是给女人一个说话的机会呢?也许只是确认一下,是不是又一起和颐酒店事件呢?真的那么难吗?
3.有人说我也不一定做得很好。我没有遇过这种事。我的好友当时处理的做法是喊上她父亲,一起开车去追。如果追上了,会问一下他们是不是真的认识。很可惜,他们开车找了好几遍,也没发现那个女人的踪影。
我们不一定需要做的多好,不一定要教训施暴的男人。但我希望再有类似事的时候,大家能给女人一个暂时摆脱暴力胁迫,验明正身的机会。
为她争取一句话,万一,就是一个人的人生呢?
4.有人说上前制止情侣间的暴力的时候,有时会被女方反咬一口,两人联合起来攻击劝架的人。
这种情况是有的。为什么呢?因为做出 "反咬"这种举动的人,多半出于感情或者这样那样的原因,就没把经受暴力当成严重的事。这些人即使身为受害者,心态却和开头说到的心态很类似,觉得有了感情面纱的暴力就不是暴力,可以接受了。
这样的人让人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她们不但自己是"暴力不重要"这种心态的信徒,还间接给热心的人泼了冷水。呼救了又反悔,没有担当(热心人手段过激的情况下不算)。
但是!
是不是天下所有的受害者都是这样的人?
必然不会。总有那么一部分是想反抗又无力反抗的。如果我们把所有受害者都看成"一个愿打一个愿挨",请问那些遭受暴力折磨,苦苦盼望解脱的人,是不是就只有某条极端的道路了?
如果把受害者都想成盼望解救的。或许会救一部分人,也会出现一部分受害者翻脸不认人的情况;
如果把受害者都想成心甘情愿的,那么固然不会被好心当作驴肝肺,可是那一部分真正等待解救的人,还能看到曙光吗?
和制止真正情侣间的暴力相比,为一个被袭击的女子验明正身更容易。所以我认为人人都能做到的,是给遭受暴力的女子一个验明正身的机会。
遇到发生在情侣间的暴力具体该怎么办?在现在的情况下,我也只能说视情况而定。或许可以求助警察,或许可以联合别人一起干预,方法不一而同。但是,不管你做出怎样的选择,请不要认为所有受害者都是心甘情愿的。
"漠视暴力"的观念盘踞在人们心中很多年,非一朝一夕可以改变。个人的力量是渺小的,我身为知乎上一个普通人,能做的就是写这个回答,竭力呼吁一下。更大的尺度上,就是当局的事情了。
我希望这个回答能引发更多的人对这种社会现象进行重新思考,让更多人,尤其是掌权的人认识到这一点,那么种种困境、不合理也许会有解决的可能。
在此之前,哪怕无力改变恶,也请千万记得,那是恶,是错的。
我们从不保护女性的意愿,我们保护的是女性的身体
这次事件中为什么围观者没有出来阻拦?
非常好理解,因为没有什么人相信那个连拖带拽的男士和受害女性素不相识。
大家不相信一个素不相识的人敢在大庭观众之下这样对待一个女性。
换言之他们都认为这两个人是情侣、是夫妻。
既然是情侣、是夫妻,这种事我们就不好管了。
哪怕是后来出来阻拦的另一位房客,也是在观望良久,心生怀疑的情况下才上前拉住受害女性。
她的内心OS大致就是:他们到底认不认识,他们到底是什么情况?
这其实是一件非常荒谬的事情。
难道他们是夫妻,她就应该被他拖走?这事儿就应该归他们“内部解决?”
拜托,在男女力量悬殊如此之大的情况下,“内部解决”受害者大多是女性好吧!!
可是我们就是有这样的观念。
因为我们从不保护女性的意愿,我们保护的是女性的身体
不管这个女人怎么抗拒,怎么表示出自己不愿意这样做,只要是夫妻,那舆论和大众几乎就不会保护她,至少不会出手干预。
潜台词或潜意识无非就是女性的身体是属于她的伴侣和潜在伴侣的,她的意愿并不重要,她有为了伴侣或潜在伴侣保护贞操或身体的义务,而社会也有协助她的伴侣或潜在伴侣帮助她们保护贞操或身体的义务,而如果是她的伴侣想要“小小地侵犯”一下她的身体,那么大家也没什么好说的,因为这个身体本来也就属于他(至少潜意识里我们这样默认)我们把妻子作为男人的财产。
就好像面对一个失节的女人我们更常担心的是她可能无法找到一个好的归宿,我们认为她失节不是她的性自由权被侵犯,而是她的潜在伴侣享有她贞操的权利被侵犯了,而至今为止还有一些国家在强奸案发生后,只要强奸者愿意娶被强奸者回家,那么他就可以不要负刑事责任,(在偏远山村这也是惯常的做法,一个女子被强奸了,那么女方家就会要求男方家将女子娶回去)听起来很离谱,但实际上背后的逻辑和798和颐酒店事件如出一辙。如果有人侵犯了一个女人的身体,那么这个人有罪,但如果这个人愿意成为他的伴侣(或者就是她的伴侣),罪就消失了。这里面根本没有女性意愿什么事儿。
更令人难过的是,网上闹得沸沸扬扬地柳岩闹伴娘事件,也由原来的保护女性意愿,慢慢变成了保护女性身体。
一开始是女权主义的派对,话题围绕着荡妇羞辱,围绕着闹伴娘的恶俗,慢慢地,有人爆出,伴郎也被闹得很惨,结果底下一堆人叫嚣:男人和女人能一样吗?你愿意你未来的老婆、你的妈妈、你的女儿被几个男人抓着,摸腿摸手,衣衫不整吗?
注意这句话:你愿意你的老婆、你的妈妈、你的女儿……
你愿意?
不要问你愿不愿意,问她们愿不愿意
她们的身体是属于她们自己的而不是你的。
柳岩的事件不在于她被人摸了手脚,衣裳不整,而在于她表达了我不愿意。
如果她那天没有表达自己不愿意,落水湿身,玩得不亦乐乎,那么舆论是否又要谴责她行为不检呢?
又或者,假如柳岩在同样的反应下被她丈夫扔进水里,大众是否会有同样的愤怒呢?
如果以上两个回答是肯定和否定的,那么很遗憾,即便网上闹得再凶,我们企图保护的仍旧是一个女人的身体,而不是她的意愿。
这是非常可怕的事情,因为我们忽略了女性的身体是属于她的意愿的,她说不,我们就应该尊重这个不,她说要,我们就应该尊重这个要。
她愿意让四个男人抓着她扔进水里体验一下落水的刺激,比照同样愿意让女人抓着自己扔进水里的男人,我们就绝不应该谴责她行为不检。而如果她不愿意,哪怕扔她入水的是她丈夫,我们也应当感到愤怒。这无关乎身体,无关乎被人摸了哪里,这关乎的是意愿。
只要我们无法区分这两点,798和颐酒店事件就绝对不会断绝。
淘宝几十块钱的报警器,拉响了把拉环扔到远处,如果坏人去捡可以趁机脱身,如果不捡一直响也可以引来路人的注意,并且有效恐吓到犯罪分子。
每次有强奸案,拐卖绑架案的时候我都会推荐,可惜这篇微博下面也没有几个知道的。体制不保护我们,警察不保护我们,路人也不帮助我们,只能依靠自己了。
话又说回来,微博上之前还有个视频,讲的大街上是光天化日捂着小孩的嘴抱走,居然一个管的都没有,对,一个都没有。也许是觉得人多,都觉得别人会报警,其实也是因为中国的文化,觉得管闲事管错了很尴尬。举个例子,如果一个父亲在中国带走自己的孩子太粗暴了被误认为是拐卖儿童,行人报警制止,会被警察认为是“没看清楚就报警,浪费多少时间知道吗”。而在发达国家,不论是什么奇葩报警理由,警察都会鼓励并且感谢你的发现,比如之前美国有个女孩每天遛狗,有一天没遛,邻居老太太报警了。后来发现她只是不舒服。如果在中国有人这样可能邻里都会笑话老太小题大做,警察都未必愿意出警。但国外警察就会认真调查并且感谢老太的举报。
就像课堂上问问题一样,如果一个老师,学生问了明显很蠢的问题,就冷嘲热讽(甚至学生们也跟着一起笑),那久而久之学生因为害怕犯错就不敢问问题了。而如果一个老师,每次学生问问题都会认真解答并且夸他问得好爱学习,那么学生们也更愿意问问题。比如说有一天我听到楼上有声音像是男的在打女的又像是在sm的那种啪啪啪,拿不定主意要不要报警,想着“如果要是弄错了人家只是在五十度灰多尴尬,警察会不会笑我没常识”,“说不定别的邻居会报警的”。最后还是没报警。后来和cbc的朋友聊起这事儿,他很严肃的说我应该报警,弄错了也不是我的责任,纳税人交钱养着这群警察他们就应该承担这种错误报警的风险,也不该纵容潜在的家暴。所幸后来没有在听到这种声音了,如果再听到,我想我会报警的。
因此,不能说国人冷漠,而是整个社会环境和风气使然,我见过很多中国人去了加拿大之后,反而变得热心肠。这也许是因为社会风气,“爱管别人家务事”,“动不动就报警”不会那么招致闲言碎语,家暴的容忍度也极低。社会的改变是一步一步的,目前我们能做的还是先保护好自己,然后希望共同努力,让家暴不在成为一件“家务事”,然后炒热舆论,让国家更好的监管拐卖人口的事件。
也希望以后在我们身边发生类似有人被拐的事件时,在有能力的情况下可以不怕尴尬和犯错的去询问是否需要帮助。
首先拉环警报器虽然效果有限,但是主要是能够瞬间给犯罪分子一种惊吓,给自己逃跑的一线生机。评论里有人说带刀带喷雾和电击枪的,其实这些对于未受过专业训练的女性来讲,是非常容易被犯罪分子夺走并且成为攻击你的武器。而如果你力大无穷让罪犯无法夺走的话,那你也不太需要这些东西了……
另外也感谢评论里指出的几点问题:
1.报警器不让带上飞机:这个我还真不清楚,确实很少去其他城市。如果是真的,那么可能需要适当购入一些其它的防身物品,并且在陌生的城市减少单独夜间出行。
2.遭受攻击时六神无主忘记报警器的存在: 一般来讲报警器是有个链子的,不怕丑的话挂脖子上比较保险,或者塞在口袋里,塞在包里确实是难以拿出来。另外就是平时走在街上的时候多提醒自己,如果现在有人攻击我,我该怎么应对。
3.遇上两个或多个犯罪分子,如果是在大街上,就争取砸坏路边路人的物品,这样他们不会放任你被带走。之后再赔钱也好过丢了性命。如果是在旅馆等封闭地点,确实凶多吉少。可以试着将警报器朝着一个方向扔然后向另一个方向逃走和求助。如果真的不幸被控制,也尽量不要激怒罪犯,争取破财消灾,争取活下去。
4.警力不足的情况:这个是制度问题,中国人口密度大也的确是国情。但是中国政府比加拿大政府有钱太多也是事实。我们要做的是呼吁能有更多的经费能投入在这些真正能帮助到每个人的地方而不是在这里争论到底那个国家的警察好,效率高。
5.关于视频里小孩无明显挣扎的举动:的确,这个动作确实不够大,考虑到小孩演员的年龄,确实会比较容易害羞。也许小孩挣扎的更厉害一点,会有人来管。但是我们就此满足了么?就这么自我安慰么?难道不希望有一个,就算小孩只是轻微挣扎、哭喊,都会有人来「多管闲事」的问一句“这真的是你爸爸吗?”的社会吗?我相信在那样的社会,被拐卖的儿童一定会比现在少。
6.报假警的问题:实际上故意虚假报警确实是很不好的行为,影响了警察的正常工作,并且浪费了本来也许可以救别人的时间。但是有所怀疑,但是由于担心自身安危不能确定真假的犯罪事件不能算是报假警,报假警特指的是明知道没有危险确非要叫来警察充面子或者威胁别人,或者因为一些日常琐事报警。我从来没有否定中国所有的警察,但是确实由于法律和一些制度,中国警察对于类似事件的处理实在是不尽人意。不想跪舔外国,但是这一点上希望我们能够尽快赶英超美,不要再有这样的新闻出现了。
最后附上一下之前说的绑架孩子实验的链接:
《大鹏恶搞》街头绑架儿童社会实验#整蛊大作战#
只能说看了心寒,也无助。女人和孩子还有其它弱势群体,一定要学会保护好自己。这种事情本来不应该我们自己出钱买报警器来解决,但社会既已如此,唯有先小心翼翼的活下去,再努力的争取那些本该属于我们的权利和义务。
高中的学校门口有一道30多级石阶,有次看到一对男女在台阶上吵架,男的站在高处,女的蹲在低处试图抱住男的腿不让他走,男的抽出脚,冲女的肩膀狠狠一脚,把她踢得滚下三四级台阶。
人来人往,却没人管。我和同学很愤怒,嚷嚷着:“这男人太没素质了,居然打女人!走,上去揍他娘的!”正要上去,旁边一中年大叔说:“不要多管闲事,我看了半天了。那女的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偷情被发现了,还求男朋友原谅她!婊子一个,被打死都活该!”
当时隐隐觉得哪里不太对,但还是被他说服了,和同学就这样离开了。而且在那以后,也没想明白到底哪里不妥。时隔多年,有次遇到一位新加坡老师,他说在他们国家,任何形式的打架是违法的,哪怕你只是两个朋友喝醉里在街头打起来,也有可能要蹲监狱。
我没有机会去考证新加坡是否能把这样严格的法律贯彻到底,我想表达的是,如果一个国家的国民有这样的观念,是不太可能在公共场合动手打人的,更不会对公共场合的暴力习以为常——而在我们的社会,人们把公众场合的打架当做常事儿;如果再穿一件道德的外衣,比如惩罚婊子、老子教育儿子、好人打坏人,那这暴力行为简直成了天经地义;如果像《老炮里》的打架再加一点个人魅力,还可以上升为英雄主义。
其实我们很少意识到,当你为昔日掌掴不为老人让座女孩的中年男子点赞喝彩时,当你为那些毒打熊孩子的父母叫好时,你其实都对今天的女子被陌生男子强行拖拉负有责任,因为你的喝彩,为某些暴力行为赋予了正当的意义,而这意义,太容易被坏人的滥用、盗用,也太容易让无辜者在暴力面前百口莫辩。
如果这种“暴力合理”的观念得不到纠正,恶根就没法斩断,遇到陌生人使用暴力手段强拉你,目前网友所列出来的任何方法,都只是治标不治本的权宜之策——你能想出应对措施,坏人必然能想出更恶毒的克制计谋,层出不穷——正所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其根本原因就在于,坏人总能为自己的暴力行为找到合适的借口,说服认同“合理暴力”的围观者。所以要让坏人无机可乘,唯一的办法是把所有的私人暴力行为都定义为非法,人人得而举报、制止之。
可是,要形成这样的局面,离不开公正的司法和强有力的执法日复一日地给民众希望和力量,从而塑造民众对法律的敬畏和信赖,但在目前的中国……,一声长叹……
所以我不知道该怎么去解决这个陷入循环问题,我只是想自己能做什么,比如不要为那些滥用私刑的暴力之徒点赞,哪怕他们以正义自居;不要漠视那些生活里的暴力行为,不方便实名举报,就试着偷偷帮助。尽己所能,为减少暴力和伤害做点力所能及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