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法律互联网创业前,陈云峰纯属“菜鸟”。第一次听到O2O、滴滴模式等互联网概念时,整个人都是懵懵的。彼时,年过50的他,沟通全靠打电话,邮箱都从未用过,是一个地地道道的传统法律人。
此后,他耐下心来,不断学习互联网知识。目的只有一个,借助互联网手段,改变他已摸爬滚打20多年的律师行业。2014年8月,陈云峰与北大法律系师妹单卫红、师弟陈国清联手成立“亿律”。
平台一端连接律师,一端连接用户,为后者提供一系列法律服务,包括法律咨询,律师利用碎片化时间在线解答用户提问;法务110,模仿滴滴和优步模式,用户一键下单,律师上门服务;微律师行,律师线上工作室。
目前,“亿律”拥有30万用户,其中注册用户(当事人)13万,注册律师2万,另有线下合作律师10万,月营业额50万元。平台上,活跃律师可月入五六千元,最高可达一万五千元。
初入互联网圈
2010年,已经临近50岁的陈云峰,离开生活了20多年的杭州,北上进京。用他的话说,“逃离安逸的舒适区,寻找法律行业的新机会”。
这是陈云峰第二次做出改变人生路径的的重大决定。32年前,他从北大法律系毕业,在他人的羡慕下,进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做法官。然而,10年后,他不与任何人商量,递交一纸辞呈。
离职后,陈云峰寻找到了一条更适合自己的路。凭借多年的法律经验,他在杭州成立“浙江天涯法律服务有限公司”,从事非诉讼法律服务。公司发展飞速,让他早早地实现了财务自由。
“临近中午起床,下午坐在客厅品茶看书、顺便听听工作汇报,晚上出门应酬……”这种听上去惬意自在的生活,持续了若干年。陈云峰不愿就这样平淡生活,决意离开。
进京后,他先是与北大师妹单卫红、师弟陈国清在传统法律服务领域继续耕耘。但在合作过程中,三人决定携手二次创业,进军法律互联网领域。
陈云峰根据律师朋友提供的名单,逐个上网调查互联网法律项目,写了一份长达数千字的可行性报告。报告里,他将百度、淘宝、腾讯三种模式融为一体,夸下海口要做“法律BAT”。“现在看来非常可笑。”陈云峰自嘲道。但那时,他什么都不懂。
2014年8月,他们三人成立“亿律”。招兵买马的过程中,他广泛接触年轻的互联网人。各种闻所未闻的互联网名词扑面而来,不断冲击着这位中年大叔,“感觉自己的脑子不断被清洗着”。
去年4月,核心成员全部到位。陈云峰组织大家连开了一周的会,小伙伴们迅速否决了“法律BAT”的想法。他们的建议是:选择一个小角度切入。
切入咨询业务
从哪里做起?陈云峰静下心来,总结行业痛点。在法律行业待了这么多年,他十分清楚,法律互联网的用户,怎么也绕不开两类人:律师和老百姓(当事人)。
律师方面,行业内有一个“二八定律”。20%的律师有案源,创收可占80%;80%的律师没有案源,创收占20%。80%的律师指的就是年轻律师。
他们刚刚走出校门,没有经验,也没有人脉。挂靠律所后,通常从事一些打杂、跑腿等边缘工作,很难接到案子。在陈云峰看来,这些年轻律师都是法律闲置资源,未被挖掘和激活。
老百姓方面,也存在一个“二八定律”。据最高法院统计,我国每年1500多万案件。据陈云峰推测,其中80%的案件没有请律师,在基层法院就已经解决。
律师费太高是主要原因。传统渠道,老百姓通常到律所寻找律师,一打听,咨询费每小时100~200元,便会转身离开。
陈云峰介绍,跟刑侦片上看到的大案不同,老百姓面对的绝大部分法律事务,都是陈芝麻烂谷子的小事。“有的案件标的一共就三四千元,怎么可能愿意掏几百几千找律师呢?”
尽管老百姓不愿花很多钱打官司,但是他们对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发生的各种事,还是有咨询的刚性需求,只要价格不太贵。陈云峰想到了被闲置的年轻律师。老百姓少付一点咨询费,年轻律师多赚一点钱,对两者都有好处。
8月20日,“亿律”上线,主打两项功能:
陈云峰利用互联网手段,不断向平台内注入律师资源。活跃律师可月入五六千元,最高的月收入达一万五六千元。
老同学投资A轮
今年4月1日,下午四点,北京中环世茂中心D座陈云峰的办公室里,他正在等待一个人。为了这次见面,他临时决定推掉了与电视台约好的节目录制。
此人是陈云峰北大同系的同学。毕业后,陈云峰进了法院,对方下海经商,做起房地产生意,互相已几十年没有交集。如今,两人都想在互联网法律领域一展拳脚,遂决定碰面。
本计划一个小时的会谈,不知不觉持续了四个小时。陈云峰历数这些年的个人经历,并将“亿律”的业务,详细地讲给对方。
谈话结束,陈云峰强烈地感觉到,对方可能要投资“亿律”。但因临近清明节,陈云峰需回南方老家,两人便约定,节后再聚。更多亿律解读:www.yangfenzi.com/tag/yilv
清明过后,两人按照约定喝酒聊天。饭桌上,对方把自己的想法和盘托出,他看好“亿律”的模式,也看好陈云峰的团队。他只想投资,不参与经营。次日,与合伙人商量后,陈云峰同意这位老同学加入。
4月18日,陈云峰团队和对方在中国大饭店的咖啡厅里,签订协议。“亿律”获得中天力行投资公司(对方旗下公司)4000万A轮融资。
签好协议,陈云峰离开咖啡厅,穿过长长的地下通道,回到建外大街正对面的办公室。刚走进门,财务就跑过来跟他说:“第一笔投资款到账了。”
推广微律师行
5月,“亿律”推出全新产品“微律师行”。
“微律师行”相当于律师的线上工作室。里面展示着律师本人的经历、成就、曾负责的案件等,可以一键分享至微信朋友圈。
同时,律师还可以与用户在线交流,承接一些委托代理业务。“在老百姓看来,拥有独立办公室的律师,感觉上也要厉害一些。”
然而,一开始“微律师行”的推广效果很差。原因主要在于价格:3000元、5000元和8000元三档,超出了年轻律师承担的极限。
彼时,陈云峰正在南方七省进行“红色万里行,法律新长征”活动。一路上,他都在琢磨这事怎么办。之前总共才成十几单,里面绝大部分还是靠人脉,这证明纯商业手段硬推广肯定不行。
通过一路拜访各地律师事务所,与年轻律师面对面交流,他找到了解决办法:让律师通过咨询收益置换“微律师行”。具体来说,律师购买“微律师行”零首付,此后每次咨询获得的收益,一半自己留下,一半用来支付“微律师行”。不设付款期限,直到还清为止。
新规定一出,10月,“微律师行”的订单增长至200多个。团队将陆续推出起草合同等新功能。
目前,“亿律”拥有30万用户,其中注册用户15万,注册律师2万,月营业额50万元。“各项数据都呈现指数级增长。”
近期,技术团队正在加班加点,优化产品流程,更新迭代新产品。未来,“亿律”将线上线下强力重推,争取早日实现收支平衡,并计划于2017年开始股份制改造,筹备上市。
【文|铅笔道 记者:王姝;编辑:薛婷;校对:邱晓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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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活动的发起的初心
2016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这是我国从法律层面维护文明和谐的家庭关系,保护妇女、儿童和残障人士等弱势群体的重要保障,也是我国人权保护的重要举措。亿律作为最贴近当事人的互联网法律平台,安嘉所作为北京唯一一家专业代理婚姻家事案件的律师事务所,对家暴问题的现状和危害有更多直接的体验,在本法出台前的意见征求阶段,我所积极参与研讨,并提出自己务实的意见和建议,如今本法的正式实施,成为婚姻家事业务领域的重大事件。积极的进行法制宣传,为家暴受害者提供务实的法律帮助,是安嘉所和亿律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
二、我们的筹备
经过合伙人会议决定:自2016年3月开始,将以后 每年的3月份定为安嘉所和亿律“反家暴公益月”,并制订《反家暴公益法律服务具体办法》,为有序提供法律帮助预设了制度和流程保证。
普法素材方面,我们动员了全所律师及辅助人员,在3月1日之前,每人完成10篇反家暴题材的原创文章,然后通过民主评议,最终优选出30篇,在反家暴月开始后,每天发布一篇。
在宣传渠道方面,首先在内部安嘉官网,亿律官网官微博官微信上开设反家暴公益专栏:外部,我们与北京广播电台,搜狐网,腾讯网等多家合作单位,确定了公益宣传月的活动计划,线下,与大栅栏街道确定了反家暴普法进社区的活动。
三、活动效果统计
线上,线下的活动计划全部得到落实,在数据方面:
由于部分合作平台对文章阅读数量和反家暴公益宣传的点击数量没有统计工具,导致普法文章阅读量和公家暴公益宣传点击数的统计低于实际数值。
在为家暴受害者提供法律帮助过程中,我们对家暴的表现形式进行了分类统计:
殴打,是发生最普遍的法定家暴形式,其次限制人身自由和经常性谩骂与恐吓,捆绑与残害的形式,基本没有出现。在“其他“一项类型中,主要是指轻微的肢体冲突,冷暴力,还有一些并不构成法定家暴条件但当事人自认为构成家暴等形式,可见民众观念中的家暴行为与法定家暴行为有较大的差别。
四、发现的问题
在为家暴受害者提供法律帮助的过程中,我们发现《反家暴法》在实施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现实问题:
1、大部分民众并不知道国家已经正式出台了《反家暴法》,所以对新法的内容很陌生,不知道哪些行为属于法定的家暴行为。所以,当前仍需要全社会进行更大深度和广度的普法宣传。
2、民众对反家暴的保护手段知之甚少。约大多数仍停留在报警这一种传统救助方式上,只有小部分人知道收集证据日后到法院起诉。除此以外,大多数人并不知道可以向双方单位、街道、居委会、村委会、妇联等单位去寻求救助,甚至认为找其他单位根本不管用。
3、对公安机关的保护措施缺乏了解。只知道报警要求警察进行制止,少有人知道还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履行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出具告诫书、协助民政部门给予临时庇护与安置等法定义务。
4、公安机关等法定救助机构,同样存在新法落实不到位的现象。部分当事人仍然反映警察对于夫妻间家暴事件简单化处理,没打伤就不会过多干预的现象,这与新法出台之前的状态无差别。如果民众最依赖的公安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对反家暴法的宣传和执行力度不够,那么将使新法的保护功能大打折扣。
5、法院的执法尺度仍然严格。新法实施后,各地方的受害人在律师协助下,都希望以《反家暴法》为依据拿到宝贵的人身安全保护令,但现实结果是成功者少。虽然新法实施了,但法院还是要严格审查存在家暴事实的证据,简单的证据和证明力不足的证据,法院仍不予出具保护令。所以,证据为王,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并非易事。
五、我们的感悟
家暴行为的发生,与民众的文明素养有直接关系;预防家暴,本质上还需要依靠人权教育与法制教育,从思想上形成不得有家暴的意识;制止家暴,需要全社会的参与,需要建立和培养起全民反家暴的社会公共意识和公众环境,法律救济的滞后性,决定了对家暴行为,治标难治本;对于庇护场所和专业救助机构的建设,其实是整个社会福利体系的建设问题,不是单一性问题,它与我们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有直接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