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势汹汹的“互联网金融”成为近期讨论的焦点,官方人士的积极表态,让互联网金融充满了阳光雨露,但让那些依靠垄断利差和吃惯了特许经营的传统银行很难适应多元化竞争的“包容性金融”,如果传统银行再不及时调整战略、强化服务意识和布局互联网金融,迟早会被互联网金融给颠覆。
互联网金融的本质应该是具有互联网和金融的双重属性,一旦具有跨时资金配置、融通的金融遇到便捷、信息通畅、交易成本低、没有属地半径约束的互联网时,会衍生出诸多的商业模式和现代金融服务业,同时互联网金融具有打破信息不对称和实现陌生人之间的直接融资,会大大降低交易成本和增加投融资的透明度,这对间接融资的传统银行业具有与生俱来的颠覆性。当然,这是理想的互联网金融,现在才刚刚起步,现在鼓励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对转型期的中国应该说意义重大,这对中国的金融改革和打破金融垄断会起到四两拨千斤的效果。
如果通过新的模式引入鲶鱼效应,既颠覆和改变了现有的格局,也会倒逼和推动传统的金融机构加入创新和改革的大潮中,同时多元化的竞争会更加方便金融消费者的需求,会大大降低交易费用和简化交易手续。
短期之内互联网金融可能不会对传统银行体系和现有金融格局造成颠覆,而且传统金融机构会想方设法来阻拦互联网企业进入自己的禁地,但没有地域属性和不遵守属地原则的互联网天生具有颠覆物理网点的能力,传统金融机构如果不能与时俱进,落伍是迟早的事情。现在互联网金融还在摸索期和概念酝酿期,牌照还没有放开,政策还没有明确松动,这变相地给了传统金融机构充分准备的机会,就看他们能不能把握得住。
但是这种政策保护期不宜太长,否则不利于中国金融服务业水平的提高且不利于中国经济结构转型。要想让实体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就必须要尽快疏通经济血管,得让金融渠道顺畅,让其有效地发挥资源配置的功能。但目前金融行业诸多体制性弊端导致金融资源很难实现有效配置,亟须体制改革。当务之急,必须要加快金融体制改革的步伐,要下决心打破垄断,放开金融牌照,启动利率市场化改革,放弃用垄断、特许经营、息差保护、“圈养”等政策保护方式来维系传统的金融服务业,这样不但会让国内的金融机构沦为扶不起的阿斗,也让老百姓获得不了与消费支出相对应的高质量金融服务,而且现行的体制严重阻碍金融资源的有效配置,银行信贷资源错配除了金融垄断的因素之外,利率管制下的存贷利差也是决定商业银行行为的关键因素,只有利率市场化之后才会迫使银行将部分信贷资金分配给中小企业和创新型企业,以获取贷款利率上浮的空间,从而中小企业和创新型企业通过传统金融机构融资才具有了可能性,不然在存贷利差下银行完全没有理由和义务去冒险支持中小企业。
除了银行体系,资本市场应该是资源配置最有效的途径和场所,遗憾的是我们中国股市一直是一个融资圈钱市和投机市,没有完全发挥资源配置和协助宏观管理的重任,过度圈钱使得股市经常萎靡不振,很难有效协助中国经济的结构转型,反而浮躁的圈钱文化不利于实体经济的健康发展。显然新股发行制度需要全面深入的改革,必须要改变裁判员与运动员一身兼的“权力发审”,否则让权力配置资本必然会滋生寻租和腐败,也会扭曲市场的功能。
其次,应该尽快营造金融创新和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土壤,比如减少政策歧视和监管偏见,包容、允许不同元素的金融创新在合法合规的状态下自由生存,完善金融产品的保险制度,为小金融机构创造与大机构公平一致的竞争环境,只有这样的制度安排才能保障金融消费者的利益,才能减少大小金融机构之间信用度的过度差异,也会降低金融机构盲目求大的欲望,会让金融机构和金融服务更加有特点和有特色。另外,要营造法制化的市场环境,引入集体诉讼制度,强化和完善金融消费者司法维权的途径,全方位保护金融消费者的权益,否则工具越先进、花样越多越混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