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家庭住宅、住宅小区等充电设施用电,执行居民电价。
氧分子网科技讯 7月30日消息,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关于电动汽车用电价格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确定对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实行扶持性电价政策,经营性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执行大工业电价,2020年前免收基本电费(注:基本电费属于固定成本,即不管用电客户用不用电都必须向供电局每月支付一定的费用)。
通知提出,对经营性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实行价格优惠,执行大工业电价,并且2020年前免收基本电费。居民家庭住宅、住宅小区等充电设施用电,执行居民电价。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鼓励用户降低充电成本。
此外,通知还要求,各地要按照确保电动汽车使用成本显著低于燃油(或燃气)汽车使用成本原则,合理制定充换电服务费。在充换电设施经营企业向用户收取的电费、充换电服务费这两项收费中,电费按照国家规定的电价政策执行,充换电服务费由地方按照“有倾斜、有优惠”原则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而2020年前,各地还要通过财政补贴、无偿划拨充换电设施建设场所等方式,积极降低运营成本,合理制定充换电服务费。今后,根据市场发展情况,充换电服务费逐步通过市场竞争形成。
《通知》还强调,将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配套电网改造成本纳入电网企业输配电价,电网企业不得收取接网费用,减轻电动汽车用户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