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4月2日讯(记者 张浩然)近日,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移动)在香港的68港元(约54元人民币)套餐在网络走红:1700分钟通话,10000条短信,上网流量不限。而价格相似的中国移动内地58元套餐:350分钟,10MB流量。面对内地和香港享受的通讯服务存在如此大的差距,有内地用户质疑:“难道我们的生活水平比香港高100倍?”
经记者调查发现,同样作为中国移动的用户,内地与香港不仅在套餐资费标准方面内外有别,在包月流量清零和携号转网方面也被区别对待,内外不一的政策无疑引起了巨大的争议。
有业内人士表示,“倡议运营商从优化流量套餐、取消剩余流量过期清零、允许携号转网等突出矛盾入手,促动通信业的消费业态同步成熟。”
中国经济网记者就此致电中国移动有关工作人员,截至发稿,记者仍未得到正式回复。
争议一:资费标准内外有别 香港套餐被称“逆天”
近日,网上爆出中国移动在香港地区的68港元套餐:1700分钟通话,10000条短信,上网流量不限。有用户拿中国移动在内地推出的58元3G套餐进行对比:350分钟,10MB流量(各地不一),短信则单独收费。同是中国移动用户,花几乎同样的钱,套餐的资费标准差距却如此之大,被调侃为中国移动的“一国两制”也就不难理解了。
经记者调查了解,上述走红的套餐在中国移动香港公司的官网上可以查到,套餐名为“3G Lite服务计划”,据其宣传语介绍,“每月只需68港元,即可享用3G服务”。记者发现,其实68港元的套餐价格实际应为80港元(约64元人民币),因为还须每月缴纳12港元的港铁、隧道、流动电话服务牌照及行政费。
不过,80港元套餐的确包含了1700分钟通话、10000条短信和不限流量上网,即使该套餐的本地数据传输速度被限制为最高每秒384kb,如此优惠依旧让用户惊呼“逆天”。
有身在香港的内地留学生这样评价,“同一家公司一墙之隔,差距不免让人心寒”。
其实,不仅仅是3G套餐,记者调查发现,中国移动在香港推出的4G套餐,也比内地优惠不少:128港元的套餐(约102元人民币),包含1G数据流量及1800分钟的本地通话时长;218港元的套餐(约174元人民币),包含5G数据流量及无限使用的本地通话时长。
而中国移动在内地推出的4G飞享套餐中,138元的套餐包含600M的国内数据流量及500分钟的国内主叫分钟数;238元的套餐包含1G国内数据流量及1000分钟的国内主叫分钟数;388元的套餐包含2G国内数据流量及2000分钟的国内主叫分钟数。
由此看出,同样100元左右的套餐消费,中国移动香港4G套餐的数据流量几乎是内地的两倍,通话时长为内地的三倍多,而对于办理了200元及以上套餐的用户来说,两地享受的流量和通话服务差距更大。
除此之外,中国移动在内地各省市区套餐中的数据流量,仅限在内地使用,不包含港澳台地区。而有媒体指出,中国移动在香港则推出了一项特色服务,无论是1G还是5G的套餐流量,均可在香港和内地共享使用。另外,内地4G套餐外流量按照0.29元/M收取,而在香港,根据所选套餐的不同,套餐外流量则分别为0.06元/M和0.03元/M。
争议二:流量清零内外有别 惯例难掩区别对待
运营商通行的包月流量月底清零政策至今一直饱受诟病。此前曾有湖南律师刘明将长沙移动告上法院,认为手机上网套餐流量月底清零不合理,“我花钱买流量,可是为什么超出的流量要交费,没用完的流量不累计?难道没用完的流量我没交钱吗?”中国移动方面则回应称,套餐优惠本身已将流量费用大大降低,而相应限制使用时间,剩余业务量不结转至次月,也是国内外电信业的通行做法。
但消费者对此并不买账,深圳市消委会近日发布的《深圳市信息消费满意度调查分析报告》显示,近七成消费者认为运营商手机流量按月清零做法不合理。
而根据《南华早报》2013年12月20日的消息,中国移动香港公司已推出了一个“2cm”数据交易平台,允许4G用户向其他用户出售没用完的数据套餐流量。
据了解,用户通过该平台,可以1GB为单位交易未使用的套餐流量。卖家能自己定价,每单位流量的价格为15港元至60港元之间。而且卖家可以随时查询交易情况、调整价格和新订单数量,该平台会为买家自动搜索最合适的套餐,买入的数据于当月使用即可。
有内地用户指出:“同一个中国移动,在大陆包月清零,在香港不但不清零还允许你卖多余的。这都还在国内没出国呢,能不能不这么的一国两制”。
据悉,2014年1月,上海三大运营商宣布推出手机上网流量季度计费方式,率先打破“流量清零霸王条款”。但有用户对此并不买账,曾有人在网上发起“对于手机流量季度包,你怎么看”的调查,162个参与网友中,56%的人认为这个新政策是换汤不换药,希望每月都不清零。
“尽快修改诸如‘流量清零’等消费者普遍反对的规定,允许消费者把吃不完的‘鸡腿’留到下一餐。”3月25日,广东省消委会携同广州市消委会、深圳市消委会向通讯运营商发出倡议,“尽快推出按季度清零、半年清零及年度清零等多种流量计费周期套餐,逐渐过渡到允许消费者将未用完的流量沿用至下一个计费周期继续使用。”
争议三:携号转网内外有别 何时实现仍属未知
“携号转网的好处在于不但使消费者可以根据自己的个人情况自由选择运营商,合理分配通讯费的支出,还可以通过这一措施促使各运营商之间良性竞争,为消费者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深圳市消委会这样表示。
据了解,目前内地绝大部分城市的各大通讯运营商为保证用户的忠实度,均不支持携号转网功能。消费者要选择别的通讯运营商就必须换号,这就极大限制了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权。
而在深圳市消委会的一项调查中,58.6%的受访者表示赞同推行在不同运营商之间的携号转网,只有一成不赞同。
据媒体报道,香港地区的中国移动用户目前则可以实现携号转网。在香港按年签约的用户,如果对正在使用的运营商服务不满意,只需缴纳500港元违约金,就可以立即中止合约,保留手机号码转去另一家运营商入网,而非签约用户更是可以随时免费更换通讯运营商。
经记者调查发现,早在2006年10月,原信息产业部就已发布630号文件《信息产业部关于保障中国移动电话用户资费方案选择权的通知》,该文件被业界称为“携号转套餐”或“携号转品牌”政策。但直到今天,中国内地移动通讯市场因为三家运营商之间的利益纠葛,仍未能真正落实这一政策。2010年11月22日已经启动的天津和海南本地网面向移动用户的号码携带实验,之后却不了了之。
广东省消委会呼吁:“为推进通讯企业良性竞争,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建议通讯运营商尽快开展携号转网业务,切实维护法律赋予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