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第二条鲶鱼”网络信用卡,不管是从契合大势还是产品营销的角度而言都是一级棒的策划。只是,它还不足以撼动信用卡的地位,但是消费金融公司这个还没起步的业务可能被它们扼杀在摇篮里。
裹挟着腾讯阿里合伙力推网络信用卡的消息,中信银行的股价表现一度十分抢眼。而今事件进一步发酵,据称民生银行也已与阿里无限接近,即将插手这一生意。貌似互联网巨头们的怀抱已经敞开,就等着银行家们主动加码零售业务,掘金信用支付蓝海。
的确,刚刚落幕的“两会”已经定调:钮文新们眼里的“吸血鬼”余额宝,眼下的定位是搅动了中国金融体制改革一池春水的“第一条鲶鱼”。在这个时间节点上浮现“第二条鲶鱼”网络信用卡,不管是从契合大势还是产品营销的角度而言都是一级棒的策划。管它是腾讯还是阿里,是中信还是民生,都必须得先张罗起来再说——其实是现成的不是么?银行信用卡业务自上世纪80年代就登陆中国了;在线信用支付已经有了“京东白条”和支付宝透支功能的实践在先,所谓网络信用卡,不就是把两者缠在一起以图拧出更多的汁水来?
但事实上的“出位”真的不多。
从中信银行的网络信用卡看来,亮点无非是用户可以在线即时申请、即时获准;都利用了大数据技术进行风险评级,确定授信额度。也就是说,持卡人免去了回答银行盘问、填写各种资料,并长时间等待审核再收卡开卡等冗长的流程;银行则免去了履行这一针对传统信用卡申请人所必须安排的繁琐流程。
但正因为真正意义上的信用卡申请依法必须满足“三亲见原则”(亲见本人、亲见原件、亲见本人签名),可网络信用卡又不可能满足这一条件。所以,它注定只能在特定场景(线上消费)或指定商户进行消费,且额度限制严格。譬如微信信用卡最高额度不超过5000元。对于传统意义上的信用卡用户群体而言,去申请一张网络信用卡如同抢根鸡肋在手,除非收藏需要,否则真属多此一举。
那么,网络信用卡究竟剑指何方,又将情归何处?
我们先让时光回溯至2009年,时年8月银监会颁布了《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下简称“办法”)。消费金融公司,这是一种已经存在了好几百年的金融机构,但正式亮相中国还是近几年的事。办法指出,消费金融公司是指经银监会批准,在我国境内设立的,不吸收公众存款,以小额、分散为原则,为境内居民个人提供以消费为目的的贷款的非银行金融机构。2010年,经银监会批准,第一批有捷信、北银消费金融公司、中银消费金融公司、锦城消费金融公司等4家消费金融公司获得牌照,分别在天津、北京、上海、成都等地开展消费金融试点。
与使用信用卡进行消费并且分期还款业务不同,消费金融公司提供的是用于居民消费贷款业务,目标客户是低收入群体。通俗一点说,消费金融公司可以让无法从银行申请到信用卡的人实现“贷款购物”。这种金融产品被称为“店内个人消费贷款”,也叫消费终端贷款,它在欧美等西方国家发展已非常成熟。我国允许消费金融公司展业,拉动内需是主要诉求之一,另一个考虑是用以填补所谓“地下金融”与银行体系之间的断层。
由于单笔金额小、数量多、标的复杂,而国内征信体系又很不完善,这就决定了消费信贷的每笔贷款的单位成本较高,如若不能控制好成本,难言盈利。这也正是为何三、四年过去,消费金融领域的先行者们都还在苦苦求索的重要原因。可时间从不等人,正在它们依旧不得要领的时候,“第二条鲶鱼”又浮出水面了。
窃以为,网络信用卡的出现,正是银行和互联网巨头联合起来攻入消费金融市场的平津战役——这一新兴市场具有极大潜力,且暂无独领风骚的寡头掌控,即便是在中东欧和俄罗斯获得巨大成功的捷信,其中国业务亦处于起步阶段。很显然,网络信用卡所覆盖的“屌丝”群体,恰恰正是消费金融公司的客户主体。
借助银行的品牌效应和腾讯阿里的大数据优势,网络信用卡所能提供给“屌丝”们的是更安全、更亲近的印象,丰富的线上线下消费选择,以及更加标准化的产品和服务。相较而言,只能“到店消费”、品种较为单一(譬如捷信便大都只提供手机等电子产品和摩托车等标的的消费贷款)、且“催起款来不要命”的消费金融公司,还没有来得及在中国老百姓这儿混个脸熟,就极有可能成为下一个被互联网金融所剿杀的杯具。
所以,这“第二条鲶鱼”真的不是来颠覆什么银行信用卡业务的,某些银行业大拿所鼓吹的威胁论真是杞人忧天。银行唯一需要担心的不是网络信用卡业务本身,而是腾讯阿里在通过这一产品搞清楚了银行信用支付业务的全部流程之后,再自己另立山头单干——人家已经摸到了民营银行的牌,怎可能抓在手里一直不出呢?
好在眼下离摊牌还早,大家可以合起来干点别的,譬如一起把消费金融公司从这个棋盘里踢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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