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发展20年来面临着一个残酷的现实:本土市场养大的公司,却纷纷奔赴国外上市,国内赚钱国外分红,国内资本市场留不住。我们应该怎样做才能挽留西去的阿里巴巴们呢?
中国资本市场已经到了必须壮士断腕创新改革的时候了。互联网发展20年来面临着一个残酷的现实:本土市场养大的公司,却纷纷奔赴国外上市,国内赚钱国外分红,国内资本市场留不住。并且,随着深度“绑架”中国服务业的阿里巴巴集团即将展翅西去,这个“现实”对中国经济社会的影响愈发“残酷”起来:
从经济角度来看,早期的三大门户到中期的腾讯百度,短短10余年间,累计起来的市值超过3000亿美元,已超过中国石油、工商银行A股市值,接近沪深两市总市值的10%,然而,国内投资人却根本无法分享一丝发展的红利。
从社会角度来看,就会发现随着国外上市网络公司数量的增加,作为行业领军企业在国外募集了大量资本,已经呈现出超越国有企业的势头,这对市场管理者提出了新的挑战。
如果我们看的再深入一点,就会发现还有一个媒体极少提及的问题,这些互联网公司通过VIE方式摇身一变具有了国外的资本基因,深度介入外资不准进入的领域,或将对国内社会安全和信息安全造成深远影响。
鉴于上述原因,有些人很眼热,很激动,有的人拍了桌子,恨不能立即关上出国的通道,就像广电关闭OTT盒子那样,以便于将这些公司牢牢地圈养在国内市场上。
可是,圈养的策略能够成功吗?这样的做法,我看根本行不通。
原因一语蔽之,面向未来的网络科技创新需求跟面向传统行业的资本市场环境之间,存在着严重的不兼容。这种不兼容至少表现为三方面:
第一,创新创业环境的不兼容。
互联网的发展离不开创业投资,但是本土创投刚刚起步没几年,资本市场远未成熟。创新项目具有巨大不确定性,在创业过程中,投资人需要能够承担随时失败的风险;而我国的投资人往往要求必须成功,一旦失败了马上翻脸无情对簿公堂。人民币投资者的心态不成熟,迫使创业者不得不选择美元。一旦拿到了美元,那就意味着要想成功最佳的选择就是出国上市。近几年来,虽说VC机构越来越多,本土VC也涌现不少,大家心态也变化了不少,但是行业领先的,看看排行榜,依然还是软银、红杉IDG等国外背景的机构。
第二,创新发展环境的不兼容。
十年前,业界融资上百万美元就是很大的项目,十年后的今天,一次不融个几千万美元,都不好意思请记者来吃饭。科技创新要求的资金量越来越巨大,融资数量从过去的百万级迅速攀升到千万乃至数亿级美元,我国的资本市场上很少难以形成如此巨大规模的资金量,然而,来自国外的投资具有雄厚的资源优势,这些机构凭借全球化背景,能够迅速调集大规模资金,满足企业发展需要。例如今日头条,一个简单的APP,前不久宣布融资1亿美金。阿里巴巴集团就更不用说了,近两三年,阿里的国际融资加借款,前后累计规模大概接近200亿美元。国内有谁具备如此抗风险的财力呢?
第三,融资上市环境的不兼容。
科技创新面向未来,发展过程中连年烧钱,用今天的不盈利换取明天的收益,站新浪微博上市前一季度亏损4740万美元,京东则亏损37.95亿元人民币;而我国的资本市场面向过去,沿用工业时代的上市标准,要求企业至少保持三年连续盈利,无论是主板、创业板,净利润、净资产等指标都是脱胎于上个世纪对传统行业的设定。互联网公司在创业成长阶段,净资产往往达不到传统标准,连续盈利要求也不能满足,于是只能望门兴叹,就算是财务指标罕见的达到了要求,还有其他一系列的苛刻规定,阻挠了公司的选择,例如当年的同城旅游网,腾讯、携程先后希望入股,这对公司是个机遇,但如果在A股上市,就面临关联交易、资金结汇等指控。最后只好掉头走人。此外,更令人诟病的还有另外一个因素,国内IPO需要排队,还不一定排得到,有的企业连续多年排队,钱花了不少,最后发现自己反倒被“上市”所绑架,这过程中猫腻太多了。
有媒体朋友问:当流失海外的中概股涨幅超过百倍,面对这一尴尬的“内冷外热”,中国公司、股民及资本市场应该“怪谁”?
应该怪谁?我们不得不说,落后的按照传统行业思维建设的资本市场迟滞了国内的科技创新发展的速度。
我国资本市场目前的上市标准,大概相当于美国70年代前的水准,那时候还没有纳斯达克,一切标注均是按照工业时代企业量身定做。然而,飞速发展的TMT企业成就了纳斯达克,在这样一个资本市场上,对一个IPO公司是否盈利,有没有很长的历史、很大的规模、拥有很多的实物资产,都不是重点,投资者更在乎的是公司未来的增长前景,以及该公司所推出的技术\产品\服务,是不是有很大的市场前景。这样的公司要上市,在审核方面就不能太严格。买与不买,决定权应该交还给投资者,监管机构要做的仅仅是监管,而不是继续充当更严厉的父母官。
我们应该怎样做才能挽留西去的阿里巴巴们呢?一句话概括之,必须进行体制创新,深化资本市场改革。
纳斯达克原中国首席代表徐光勋曾说,创新与革新是纳斯达克持续成长与成功的关键要素。同样,推陈出新也应该是中国资本市场的路径。要推陈出新,我们必须转换思维,要摒弃“官本位”思维而具备“用户思维”,要从卖买方的角度而不是从父母官的立场出发,吸引更多参与者进来, 不断深化改革实现体制和产品创新。
值得期待的是,证监会主席肖钢不久前撰文表示,要改革创业板制度,适当降低财务标准的准入门槛,允许尚未盈利但符合一定条件的互联网和科技创新企业在创业板发行上市。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上交所理事长桂敏杰也表示,建议国家在上海设立战略新兴产业板,希望可以解决互联网公司的上市问题。
显然,网络公司国内上市的问题已经引起了高层关注。可以预期,随着证监会深化改革工作的推进,国内资本市场的坚冰也将逐渐打破,有潜力的互联网企业今后有望留在A股市场。这是非常可喜的事情。在此,我想要着重指出一点,除了制度创新鼓励哪些虽然亏损但有前景的公司上市外,我们实在也应该具备一个面向未来的投资思维,培养一个对企业有容忍度的上市文化,这一点可能更具有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