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武挥:这个让人纠结的媒体生态|罗一笑 罗尔 小铜人的那些事

白血病患者小姑娘罗一笑和她父亲罗尔、某P2P公司的事,想必你已经知道了。

后面的反转——也就是有人爆料说罗还是有些家底的,三套房子云云,还有人爆料说有八成医药费是可以报销的,更有人爆料说什么这个孩子是罗和小三所生——大概你也知道了。

再后来似乎又有反转,因为罗有三套房子见诸于罗半年前自己公号里的一篇文章,但又有人说,那篇文章是罗写的小说,不是真实的自己。氧分子网之前的报道:《罗一笑事件是刺向善心的一把剑|网友怒斥罗尔 刘侠风消费网民爱心

够扑朔迷离吧?

讲真,作为远在千里之外,又和罗素无交集的我,是看得云里雾里,一头雾水。

魏武挥:这个让人纠结的媒体生态|罗一笑 罗尔 小铜人的那些事

关于这件事的文章真心不少。

但都属于看法、观点、态度、立场,关于这件事的报道真心少。

现在公号兴起,所谓自媒体云集,文章都是这样的:

魏武挥:这个让人纠结的媒体生态|罗一笑 罗尔 小铜人的那些事

“不管真相究竟如何”,这种句式已经成了公号内容的一大特征。再比如前阵子某女记者自杀一事,有个公号是这么写的:

魏武挥:这个让人纠结的媒体生态|罗一笑 罗尔 小铜人的那些事

唉,

我已经看吐了。

都是架在缺乏事实的空中楼阁上。

甚至还有胡说八道的评论,比如这位自称是法学院毕业某高校的硕导:

魏武挥:这个让人纠结的媒体生态|罗一笑 罗尔 小铜人的那些事

事实上,慈善法禁止的是面向不特定群体的个人募捐,比如给白血病患者搞一个公益基金,当下个人不能主导。但中国慈善法并不禁止面向特定人士的个人求助。罗尔为自己女儿求助,显然是特定对象的求助,谈不上“违法公开募捐”。

传统纸媒这两年不好过,这倒是真的。但传统纸媒里的人,不是个个都日子不好过的,有个几套房子的,也不是什么惊人的事。更多罗一笑解读:www.yangfenzi.com/tag/luoyixiao

所以关于罗到底有没有三套房子,是存疑的。

梨视频今天总算是不多见的去联系事主的一个非本地媒体,但也就是个电话采访(做成了视频),电话那头,罗的回应的确有些支吾和躲闪。尤其是梨视频问及的是东莞和深圳的房子,罗只是回应了东莞那个房子产证没办下来,深圳则只字不提。

另外我还看到的是深圳晚报的一段采访视频,罗尔戴着一个口罩出镜,解释了一下东莞的两套房子。按照他的说法,目前属于交给开发商代为出租,租期五年,用租金抵押贷款。故而一无法出售,二无法抵押。

看到这里,其实我还是有疑问的。我曾经在微信上看到一个事主同样是重病求救,希望得到善款,但此人很硬气,称为“借款”,据我所知,也筹到一些钱。过了一阵子,事主开始还钱。我为什么知道事主还了钱呢?因为这里有我的一千。

罗尔拥有东莞的两处房产,即便是要冻结五年,到底还是他的。或许可以学学上一段的事主。

医疗费报销这件事,深圳市儿童医院在其微博上公开了具体明细,还有一个微博大V发出微博,说是深圳社保局的调查记录。

从目前来看,医疗费报销这一环,应该是罗家承担不多。但罗尔自身到底有没有家底能支付女童医疗费用,依然成谜。

本来是一件私事,由于事主公开求助,后又得善款百万之巨,已经变成一桩“公”事。这就导致了两个结果:

其一,事主已成“公众人物”,

其二,此事已涉及“公众利益”。

在这两点成立的情况下,媒体记者应该介入,进行调查,比如查证罗家究竟有没有几套房子,这些房子究竟是如事主所言,还是另有它情。这并不构成侵犯隐私。

很遗憾,直到目前,在我的视野中,并没有这样的报道。

这件事,你要说大,其实并不大,可能一些全国性媒体还顾不上。

但你要说小,也不是什么小事。毕竟百万善款也不能算小数。

这种事,最适合都市媒体介入调查,我也的确看到深圳晚报(事主是深圳居民)介入,但可惜的是,只是采访了当事人。

我还是希望深圳都市媒体再做一番努力。

中国记者的陈国权说,可能都市报是第一批成批死亡的媒体,这个结论我是同意的。

但面对这些事的时候,令我纠结的事是,似乎还是只能指望都市媒体。

指望拼稿子的,谈立场的,且不论事实真相如何就发挥三观的公号么?

最后一个问题:

假定真有三套且可以出售可以抵押的房产,事主就不能公开求助么?

见仁见智吧。

但以一般普通人的心理,如果知道你有那么些家底,百万善款恐不能到达吧。

原标题:《这个让人纠结的媒体生态》
作者:魏武挥,执教于上海交通大学媒体与设计学院,天奇阿米巴基金投资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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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论:

Yossism:两个很赞成的评论:稀缺社会资源还是留给最需要的人吧;最需要救助的人根本没能力把真正的苦难摆在大众面前。

HRYPENLY2016:咱很务实地讲,按是否高等教育三七开论,不追事实真相太讨好了不是吗?这件事的症结我觉着在于,,,有众筹网站找我,,,我们商量过后最终决定不做(罗《钱砸晕了》原话),这是一个避开程序谈高尚的话题。两个关键点,如果是机构筹,正常程序:1)有上限吧,2)你的财产、身份大体情况要核实吧。之所以不做恐怕「有盘算」是真的,真没那么清白的显然。

苗苗:先谈真相再论是非。这不是评论的基本前提吗?结果现在观点满天飞,真相没人追。

Brand New:对中国的媒体生态不敢恭维 为了钱不择手段的社会 有时候想想挺没意思的

扒熊:“不管真相究竟如何”,这种句式已经成了公号内容的一大特征——因为公号嘛,只管得到yy和观点表达,毕竟,深度调查,机构媒体(现在还得加个定语,效益好的)才玩得起。

海燕:都市报的记者看到公号写写评论的月入十万百万,还有啥动力为三位至多四位数的稿子消耗一周甚至更长时间?投入产出比不对。

宫飞:人们是既有羊群效应,也有反羊群需求,所以一件事如果全部是正面的话接下来肯定就是爆料,而一件事人皆非议的话肯定会有人过来打圆场,当然事情属于话题式事情,不然连火都不会~

网友:好像不仅仅是各路公众号推崇的“不管真相如何”这种套路,突然发现朋友圈的朋友们也变身道德侦探了。每当那些风头浪尖的消息散开,朋友圈朋友总能从“另一个角度”发现“美”。真是吓的我瓜都掉了,对于任何一个热点事件,这好像已经成为一种模式了,真是“善于”运用唯物辩证法啊,真是让人纠结

Sancho:为什么现在看到此类帖子我都很冷血?无法求证真相的,一律忽视。

超人斗斗:抛开真相的自媒体大肆发言 本可以有所发挥的传统媒体却沉默不语 人们对真相的热情消解在愤怒、怨恨的情绪里 而假如有天真相浮出水面 又会被以段子的形式传播 然后遗忘 事情就这么被结束了 而人们的精力永远在微博的下一个热搜

树冠:靠社交媒体,微信微博和知乎来获取信息,形成依赖之后,人的判断力其实是会退化的。

魏永征:说明融媒时代专业媒体还是十分重要,甚至(套用某国通讯社的话)从来没有今天这么重要。在这众说纷纭的平台上,更需要有权威性的媒体来引导人们尽可能接近真相。

丁国慧:慈善法,应该是说罗先生为女儿求助是可以的。但没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不可以,也就是小铜人和那个P2P观察。

搬不动的小强:各种自媒体公号忙着消费此事,各种应该深入调查的都市报媒体有心无力啊,要么就强行落地做本地的小朋友医保。所以视频弄个电话采访就被转疯了……这种传统媒体不死也没天理啊。

金明宇:还是媒体生态不够完善,国内的大部分公众号,所谓的自媒体,可以对自己所说的话不用负全责,导致各种营销类标题类文章大肆传播。

格隆冬:老实说,面对白血病的幼儿,只有马云和他的朋友们不觉得是个万丈深坑。

一粒莎:这就是人人变成媒体以后的坏处,事实的真相到底是什么不重要了,不管黑猫白猫被转发了就行,被转发越多越厉害……

黎柳茜:其实我也对不管真相如何这句式看吐了……直接跳过第一矛盾点去东扯西扯,这逻辑链是不严谨的啊!这样的文章分分钟就被人驳倒

小题大做:自媒体喧嚣、热点稍纵即逝全靠抢的年代,情绪宣泄远比事实真相更容易传播,劣币驱逐良币,什么样的媒体正规军能能拼得过复制粘贴段子手?

初心:深圳的房产他只字不提,深圳,多少钱一平米的房子,不得留着?他早就算好了。他女儿在他心里,当然不如一套房重要啊。舍得取舍,他早就做好决定了。

梁滿滿:想说一个题外话。这一年多,老是看到朋友圈转发谁谁的亲戚朋友身患重病,希望八方支援。还有一个轻众筹专门做这个。我不是特别了解医保体系是怎么规定的,但就是希望别老让朋友圈来解决可能该医保解决的问题。然后大家再在朋友圈相互指责。

高圣:特别反感“不管真相究竟如何”就盲目做负面揣测恶意判定的评论论调,俨然自己就是道德卫士。先搞清楚事实不好吗?我倾向于在没搞清楚事实前,先别把人想那么坏。

非幻想:你没了解清楚就来指责别人乱说,这和你口中所谓的别人乱说有什么区别?媒体早就采访到了当事人,人家自己承认有3套房,一套在深圳自住,两套在东莞投资,据他自己说东莞两套价值100万。

孙一冰:看到流言满天飞的现状,只有三个字:再等等……另有一事想请教作者,为何前阵子发酵起来的事情,在几天后的今天突然再次爆发? 觉得文末很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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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Responses

  1. 万能的大叔:自媒体给不了你想要的真相说道:

    微信的每一次刷屏,都牵动着大众的神经。这次是一个有三套房(未证实)的父亲和一个被认为借着慈善做营销的自媒体大号,还有一个可怜的孩子。她是本次事件最无辜的人,实际上,所有人的爱与恨也都来自于对这个小姑娘的关爱。今天聊的话题与公关无关,但都是大叔真切的感受。

    事情的经过大叔就不赘述了,估计大家都知道了,而且正在持续发酵:深圳一个小女孩患上了白血病,其父亲和某自媒体联合发了几篇文章,筹集了很多善款的同时,质疑声也越来越大。

    大叔看了一眼,目前的质疑主要集中在三点:
    1、这位父亲挺有钱的,比如“深圳有三套房”,那为什么还要筹款?
    2、转发一次捐一块钱,这显然是某P2P自媒体在借着慈善炒作;
    3、短短几天,筹集了200多万的善款,但治疗白血病可能根本花不完,据传家属只花了2万多的医药费,又一个借着大家的好心肠敛财的案例?

    下面具体说说大叔对这个事的看法。

    1、截屏的传播力极大。

    这是大叔之前的观点,传播环境在变成碎片化和去中心化之后,实际上,每个人都有可能成为重要的内容来源和渠道。大叔之前讲过段子(一句话)的传播力极大,实际上,截屏也是如此。智能手机时代,截屏是用户可以获取并传播的最方便、最真实的“证据”,之前的案例太多了,比如某明星约炮,某大佬和某大佬在某微信群里撕逼等等。

    本次事件中,大叔及其团队轻轻松松就在朋友圈里搜集了很多“截屏”,这些“截屏”的作用,发布者的初衷都是希望辟谣和以“证”视听的,实际上呢?却更多地扮演了“传谣”的角色,因为这里面的大部分信息,截至目前,实际上都没有官方的证实,但这些截屏被转发无数次之后,开始成为每个人心里的“铁证”。

    比如:

    上面的截屏里,实际上没有任何官方机构或媒体发布的具有公信力的内容,而是全部来自微信群和朋友圈,信息来源基本都是以“朋友”为主。也就是说:你可能从朋友那里听到一个“真相”,就分享到了一个微信群里,然后被人截屏了,这个“截屏”经过微信的传播生态,可能成为当时传播最广的一个“截屏”,你以为你在一个几十人微信群里说的内容是极小范围的讨论,你只是提供了一个线索和不同声音,实际上,这个“截屏”可能影响了过亿的人,而且很多人都相信了,并继续传播。

    大叔想提醒的是:截屏需谨慎,转发截屏更需谨慎。

    2、微信的辟谣能力基本没有长进。

    这个观点大叔早就说过了,现在来看,谣言越来越多,而微信的辟谣能力基本没有长进。尤其是微信的生态里面,“截屏”在朋友圈的传播之迅速,无人能及,最关键的是,由于没有广场、话题和小喇叭,信息的传播量数据是无法追踪的,且信源无法追溯,更没有办法辟谣。

    实际上,微信曾经在一次涉及到微信红包的谣言事件中,在微信红包发放的界面下启动过一次小喇叭。大叔猜测估计微信内部至今也没有想好对谣言的分级,张小龙也不会轻易让微信朋友圈变成微博的广场和小喇叭。

    除了学习微博建立第三方的谣言评判团队外,微信目前唯一最有效的手段就是关小黑屋,具体包括永久封号、短期封号、短期封赞赏等,但由于这些处理方式基本都是一对一告知,且处理方式单一,实际上用户最多能看到“该文章经多个用户举报违规无法查看”,但这个文章到底是谣言,还是哪里违规了,用户其实并不知道,更无从帮助微信一起辟谣。

    这一点,大叔还是建议微信多向微博学习。

    3、自媒体给不了你想要的真相。

    这其实是大叔最想说的观点,也是旧观点,由于没有一套严格规范的采编及审核机制,自媒体根本给不了真相,它不具有公信力,它最多是一种评论,但好多自媒体实际上在扮演着“新闻调查员”甚至是“道德审判员”的身份,实际上确实在“造谣甚至传谣”。热点太多了,自媒体们为了追所谓的热点,都想着10万+,搜集一下上面的那些“截屏”,就当真相开始“报道”、“解读”和“点评”了。

    比如“深圳民政局核实医疗费用”这个事,来源是一个自媒体,是假消息,但现在被很多自媒体当“证据”传播。

    作为一个前媒体人,大叔觉得很多谣言的助纣为虐,离不开自媒体的“功劳”。当然,大叔也看到一些传统媒体人虽然转型了自媒体,但还是对新闻采编的一种坚持,比如东方早报和澎湃新闻团队创办的梨视频,在本次事件中较早地对当事人进行了采访。

    传统媒体的公信力,在此刻是群众最需要的。可能等事件有了结论后,个别自媒体会说,你看,和我前几天发的基本一致,但大叔认为,自己没有核实过的先见之明,也属于造谣。

    4、这事为什么会引爆?

    有争议。如果是单纯的一个微信朋友圈募捐或者众筹活动,实际上,这套操作已经很成熟了,问题就出在当事人自己之前写的文章和对此事的态度。慈善是一把双刃剑,尤其是对吃瓜群众来说,我被此事感动了,我给你捐款,是我自愿的,但前提是你已经穷得揭不开锅了,而不是自己有房子不卖,我TM还买不起房子呢,我被骗了,混蛋!继续挖,此事一定有蹊跷!民众的感动和愤怒,连同了电源的正负两极,爆炸了。

    5、这事到底是不是事件营销?

    “每转发一次就捐一块钱”,这种操作模式,本身就有问题。

    6、小铜人到底错在哪里了?

    实际上,你根本不关心这个问题。大家关心的是心里的八卦到底何时有答案?

    大叔建议,别再相信任何自媒体了,官方机构和媒体已经介入,等就行。

    另外,网易新闻下午就此事件"3套房"和医院费用等情况直播采访了刘侠风和罗尔,详细内容可后台回复关键词:罗尔,查看直播。

    最后,希望小姑娘早日康复。

  2. 罗尔事件法律疑云,金锦萍详解六大问题说道:

    文/金锦萍,北京大学非营利性组织法研究中心主任,南都观察特约顾问

    估计罗尔自己也未曾想到,通过微信公号给患病女儿筹集医疗费用的举动引发了轩然大波,各种揭黑、质疑和责难纷至沓来。网络的威力再次让人瞠目结舌,诚然让人不禁感喟“成也萧何,败也萧何”。本文无意作出道德评判,只是想从规则层面客观分析此事,梳理一下其中的几个核心问题。

    ▌问题一:谁有求助的权利?

    网络上的个人求助案例众多,事后被网友质疑的焦点之一便是:发现求助者经济状况良好,在未用尽自身财产和亲友援助的情况下先行向社会公众求助是否应该?这次也不例外(罗尔被网友爆料说有三套房子且收入稳定)。毋庸置疑的是,陷入困境是发出求助的前提条件。从熟人社会沿袭下来的资源动用路径是“涟漪式”:自己及家庭的财产不够支付时,到亲朋好友邻居处借钱,只有山穷水尽之后才向陌生人求助(沿街乞讨或者寻求慈善组织帮助)。相信即便当下很多人在面临困境时还是遵循这一路径(网络上的质疑以及共鸣也反映出公众依然认可这一路径)。因此读到个人求助信息时,转发信息或者慷慨解囊的人都有一种推定:此人已经陷入困境,我的帮助有助于他解困(而非致富)。但是现在也有一些个人求助案例反向进行:遭遇困境,首先想到向陌生人发出呼救以动用社会资源,而把自己家庭财产作为最后的保障。正是这种偏差导致了舆论的反扑,因为善意感觉遭到了欺骗或者戏弄(尤其当资助者发现自己的生活质量还不如求助者时)。

    法律无法、无意也不该禁止人在陷入困境时求助的权利,也无法对于“陷入困境”作出具体界定。每个身处其中的人对于困境的理解也各不相同:有人认为只有山穷水尽才是,有人可能认为降低生活质量便是。尤其在家人身患重病之时,无法替亲人承受病痛,更会希望以足够财富来保障医疗。

    但是,别忘了有一种法律之外的规则一直在那里:公众对于困境的理解是“耗尽了私人资源的山穷水尽”。疾病本身不是向公众募集款项的充分理由,而“疾病+贫穷”才是。因此当个人向公众发出求助信息时,不仅要表明疾病的存在、支出的庞大,还要说明求助人经济窘迫无力支付。这些信息对于资助者判断是否掏钱事关重要。对这一规则的违反不一定违法,但是舆论反扑的威力你会因此充分领教到。

    ▌问题二:个人求助与慈善募捐的区别何在?

    简单就规则而言,个人求助与慈善募捐有以下区别:第一,主体不同,个人求助的主体是个人,慈善募捐的主体是具有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第二,目的不同,个人求助的目的是为了解除特定人的困难,而慈善募捐的目的是为了从事慈善活动,其受益人为不特定的社会公众或者其一部分;第三,法律适用不同,个人求助当事人之间是赠与的法律关系,适用合同法规定,慈善捐赠当事人之间是捐赠的法律关系,适用慈善法和公益捐赠相关法律;第四,税收待遇不同,个人求助中的资助者不能就其资助的款项要求税前抵扣,而慈善捐赠中的捐赠人可以享受公益捐赠税前抵扣的税收优惠;第五,监督不同,个人求助只能依靠当事人之间的契约关系来制约,而慈善募捐则由大量法律法规予以规制(从募捐方案的发布到慈善项目的完成的整个过程都面临包括信息公开在内的各种机制监督)。

    慈善法调整慈善募捐和慈善捐赠,意在规范动用社会资源用于慈善目的。当初立法时之所以作出“慈善法不调整个人求助”的选择,不是回避矛盾和问题,而是因为深刻意识到:任何深陷困境之人都有向他人和社会求助的权利。落难者积极求助乃寄希望于他人感同身受并因同情怜悯出手援助,施救者慷慨付出则是出于人性之善与自我提升。所以自古以来,雪中送炭屡见不鲜。社会发展至今,因意外事件、自然灾害、重大疾病等天灾人祸导致一些群体陷入贫病交加的困境犹存,政府的社会保护体系尚未能够托底,人与人之间的互助与共助既是常态,也是必须。个人求助乃天赋权利,体现出人类作为共同体的特质。

    ▌问题三:个人求助不受慈善法调整,法律对其就无能为力?

    答案是否定的。诚如上文所述,个人求助尽管不受慈善法调整,但是却依然需要遵循法律规范。求助者与资助者之间是一种特定法律关系:附特定目的的赠与。特定目的便是:帮助求助者解除困境。所以如果求助者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有意隐瞒事实的,会构成民法上的欺诈,资助者可以要求撤销法律行为并返还财产;如果求助者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数额较大的财物的,会构成诈骗罪并定罪量刑。

    因此求助者首先要确保自己求助时信息的真实和充分,然后在筹集到足够解除困境的资金时,应该不再接受赠与的财产,同时通过与当初发布求助信息的同样途径发布资金已经筹集完毕的消息。否则也会因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而构成欺诈。当然,争议的焦点可能在于:何为“解除困境的足够资金”?有些疾病的医治一劳永逸,有些疾病却会卷土重来。一般认为,所需要的资金数额和用途应该在求助信息中予以充分披露,一旦该用途得到实现,即视为资金足够。本案例中,如果求助人罗尔已经筹集到了充足资金,就应该及时终止接受赠与,并且广而告之这一信息。

    ▌问题四:“卖文”与个人求助的区别何在?本案是“卖文”还是求助?

    本案例中,罗尔与小铜人之间达成一个协议:罗尔撰文一篇在小铜人的微信公号上发表,每获得一次转发,小铜人就向罗尔赠与一元钱,下限为2万元,上限为50万元。于是就有了《罗一笑,你给我站住》的刷屏。

    严格而言,罗尔和小铜人之间是一个附条件的赠与合同,也就是罗尔所言的“卖文”。但是问题在于,若真为带有商业营销目的的“卖文”,那么卖点就应该是文章的知识性或者文采让读者折服并因而转发,但是本案中此文之所以被大量转发,并非文章自身给予读者的知识增量或者精神满足,而是因为读者出于对作者处境的同情。这已经悄然将“卖文”改成了“求助转发”。于是对于本案的批评的另外一个焦点也因此浮现出来:借助“触发泪点的悲情求助”,商业营销是否 “带有血色”?小铜人本来想让罗尔有尊严地接受其赠与款项,但是事情至此已经发生悄然变化:小铜人的商业营销直击伦理底线。所以无需指责民众不该道德绑架,而是因为这种营销就是本身借着道德的力量在运行,怎能不受其约束?

    该微信公号还设置了打赏功能(明确表示所有打赏都将转赠给罗尔用于救女)。转发之余,有不少读者直接打赏数额不等的资金,几乎天天达到微信设置的上限(五万元),甚至有读者按图索骥将资金打赏到罗尔自己的微信公号或者转账至罗尔的微信。这些打赏资金已经不在罗尔和小铜人的协议之中了,而是读者对于罗尔“个人求助”的回应。所以应该适用问题二中所述的规则。

    值得注意的是,附商业营销的慈善募捐在法律上是可行的(本案并非慈善募捐),而且在实践中也有让慈善和商业双赢的成功案例,例如成功的公益营销案例便是:某知名品牌与慈善组织约定,每出售一件商品便向慈善组织捐赠一定数额的资金。这种行为不仅可以提高企业美誉度,而且也能给慈善组织带来充沛的资金(最终用于慈善活动),因而广受欢迎。当然公益营销需要遵循一定之规:充分披露信息,确保慈善组织利益和不误导消费者。本案不属于公益营销。

    ▌问题五:此类事件不断重演,法律是否需要限制个人求助?

    罗尔事件尚在发酵中,可以预见此类事件还会出现。即便如此,我依然坚持认为法律不该封闭个人求助的自由空间。既然个人求助行为不受慈善法的规制,那么当它们出现问题时如何解决呢?

    前不久《公开募捐平台服务管理办法》第10条:

    个人为了解决自己或者家庭的困难,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以及网络服务提供者、电信运营商发布求助信息时,广播、电视、报刊以及网络服务提供者、电信运营商应当在显著位置向公众进行风险防范提示,告知其信息不属于慈善公开募捐信息,真实性由信息发布个人负责。

    这条办法同时对发布者和信息平台进行了一些规制。对于发布者而言,信息的真实性由自己负责,在目前的法律框架内,可以适用《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如果求助人捏造虚假信息骗捐、诈捐,情节严重的,可以以诈骗罪论处,适用《刑法》的相关规定。对于个人求助信息平台而言,负有风险防范提示义务,告知捐赠者其平台上的个人求助信息是由个人发布的。

    虽然法律对个人求助行为不做过度调整,但由于网络平台为个人发布的求助信息背书,不能简单地承担风险防范提示义务就可以免责。上面分析了个人求助平台暴露出来的种种问题,都需要法律对其进行有效规制。在求助信息的审核方面,个人求助平台至少应该承担形式审查的义务,要求求助信息发布者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病例材料或者其他受灾证明文件、财产状况说明。在资金监管方面,由于平台本身并没有经手所筹得的善款,善款直接由第三方支付平台发放给受助者,所以平台对该笔资金的监管能力很有限。但是当平台首收到举报或者投诉时,应该及时采取措施,并且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必要调查。

    ▌问题六:你还该不该相信个人求助信息?

    这取决于你自己。很多时候,助人方式(无论是慈善捐赠还是直接赠与)无所谓高低上下,纯粹取决于资助者(捐赠者)的意愿。网络社会中的信息本就真伪掺杂,怀有同情之心帮助他人的义举永远值得赞美和嘉许。傻傻的善良胜过聪明的冷漠。相信的依然会选择相信,只是会更加谨慎,会选择更加安全的表达爱心的渠道。尽管慈善组织的公信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但是其中治理结构良好、执行力强、透明度高的慈善组织会逐渐赢得公众信任。如果都不相信,或者你也会选择自己办一个慈善组织试试。

    善恶一念间,他人即地狱。参与转发与打赏的所有网友至少证明了人性中的善良光芒。助人很大程度上不仅仅是因为他人需要帮助,更是因为,我们自己需要得到拯救。而无论做什么,都别忘了:限制是唯一的拯救。立法如此,求助如此,助人如此,慈善与商业结合如此,评论和言说又何尝不如此?这种限制有些源自法律,更多的源自法律之外的自律与他律。

  3. 和菜头疑问:刷爆朋友圈的罗一笑是什么情况?说道:

    一早起来,朋友圈就被《罗一笑,你给我站住》刷屏了,让我感到非常奇怪。在网上这些年,目睹过不知道多少起网络求助。但是,这一次是我所见过的最奇怪的求助事件。在这篇文章里,一位叫做“罗尔”的男子,为自己罹患白血病的女儿祈祷。然后,朋友圈里转发这篇文章的人,齐刷刷地加上了转发按语:

    “罗一笑小朋友得了白血病,她父亲心急如焚,但他没有选择公益捐款,而是选择“卖文”,每转发一次此文有机构就会捐出一元钱。让我们献出爱心,为这个刚踏入人生的小朋友献一份微博之力【心】,多谢!【合十合十合十】愿天下的父母子女都健康快乐!”

    我觉得奇怪的是:

    1、翻查罗尔的微信公众号,自始至终没有诊断书,没有病情描述,只有“白血病”三个字。一般来说,凡是在网上求助的人,一定会强调病情的严重程度,以此唤起公众的注意。求助而无实情,这是奇怪之一。

    2、翻查罗尔的微信公众号,自始至终没有谈白血病诊疗费缺口问题。网上求助的家长,为了获取宝贵的信任,会详细开列诊费、药费,并且报告医疗费用有多少可以从保险走,有多少需要个人支付。求助而不求信,这是奇怪之二。

    3、翻查罗尔的微信公众号,自始至终没有谈家庭经济条件。中国人有救急不救穷的传统,网络救助之所以成立,是因为求助者证明自己无力支持高额诊疗费用,因此不得不向社会乞援救命钱。如果求助者经济条件良好,完全有能力自行救助,那么网络求助也就不成立了。求助而不自证,这是奇怪之三。

    4、在《罗一笑,你给我站住》一文里写道:“我去跑各种各样的证明,盖各种各样的章,办笑笑的大病门诊卡,申请小天使救助基金。这以前,我不想占政府的这些便宜,一分钱都不想占。现在我也不想占,我只想用这种方式告诉笑笑,爸爸正竭尽全力,你一定要等着我。那些手续办下来,至少需要两个月,笑笑能等上两个月,就一定什么问题都解决了。”

    说实话,我被这一段表述惊呆了。合理合法的政府对国民的保障,在这里变成了“占便宜”。面对重病的女儿,父亲的态度是不占便宜,让女儿再等两个月。这位父亲到底在想什么?不占政府便宜,为什么最后变成问机构要钱,全民转载就可以了?不想麻烦政府,麻烦民众,爆刷朋友圈就可以了?

    他究竟是想救女儿,还是不想救女儿?这是奇怪之四。

    5、在11月25日发布《罗一笑,你给我站住》之后4天,罗尔在他的公众号新发了一篇文章《我承认,我被钱砸晕了头》。在这篇文章里,罗尔终于淡淡地说了一句:“2016年1月,我主持的《女报·故事》停刊,我一下子成了闲人”,但依然没有任何相关经济情况的说明。在文章中,罗尔写了这样一段话:

    第二天下午,侠风让我去他的公司喝茶,我赶过去,才发现老友刘平石和杨格也在。我们四个是牌友,自称“深圳四大天王老子”(四个父亲之意),常常凑在一起玩早已没人玩的“三打哈”。这一回,侠风把我们召集起来,加上小铜人美女CEO李小跳,是来商量如何解决笑笑的医疗费问题的。我们商量的结果是,由侠风整合我为笑笑写的系列文章,在小铜人的公众号P2P观察里推送,读者每转发一次,小铜人给笑笑一块钱,文章同时开设赞赏功能,赞赏金全部归笑笑。四大天王老子中,侠风是唯一的老板,他愿意以这种方式帮助笑笑,我也很有面子,就同意了。

    一方面是宣称11月23日女儿第二次被送进危重病房,一方面是找了一个公众号推送等转发,然后这样的爹才会觉得“很有面子”。正常人难道不是先要到一笔救命钱才心安么?为什么有面子的老爸会那么气定神闲地等转发,然后一次转发兑换一块钱?没兑换呢?面对濒危的女儿,父亲却体现了超强的心理素质,这是奇怪之五。

    6、查找这个“小铜人”,介绍里是这么写的:

    小铜人公司,深圳小铜人金服,通过投资孵化与超过5000个微信号深度合作,覆盖用户以亿计。核心业务:新媒体广告投放、品牌营销、效果营销。

    孩子在危重病房里挣扎求生,父亲不占政府便宜让女儿等两个月,随后又把微信号赞赏的钱分给别的白血病儿童,最后选择了一家网络营销公司,和这家公司一起玩转发换钱的游戏。这已经奇怪到让人只能微笑的程度了,难道真的是这个世界上物种太过丰富,人和人之间存在太多不同么?这是奇怪之六。

    7、《罗一笑,你给我站住》一文的最后,作为父亲的罗尔写道:

    罗一笑,不要乱跑,你给我站住!
    要是你不乖乖回家,就算你是天使,就算你跑进天堂,有一天我们在天堂见了面,爸爸也不理你!

    从常情常理上看,任何一个父母哪怕到了最后一刻,都对孩子的生存抱有最大的希望。孩子还在救助情况下,父亲就开始设想“跑进天堂”的情形,简直让人无法相信世间还有如此冷峻的父女关系。《罗一笑,你给我站住》一文,从文字的角度上来说,功能性非常强,文字上运用了许多技巧,读下来很容易打动好心肠的公众。但是,对于任何一个写字的人来说,不免会产生一个疑问:这需要怎样钢铁一样坚强的神经,才会在这种时刻娴熟地运用各种文字技巧?

    《你给我站住》、《这一次我绝对不放手》这种中二已极的文章,放在平常没有问题。而身为父母,孩子擦破一点皮都会揪心的父母,在孩子面临生死的时候,还有心写这种中二文章,还在抒情,这是我作为写作者最为奇怪的一点。

    如果这个世界上真的有一个罗一笑小朋友,如果她真的罹患白血病,而且病情垂危,那么,我愿意为她的健康祈祷,祝愿她早日康复。而且,我还要祈祷她有关爱自己的父母,能给与她及时的治疗和精神上的抚慰。但是,我并不希望她陷入一种奇怪的局面,在这种局面里,她的健康竟然不是最首要的问题。

    最后,也希望有人能帮我解惑,回答一下我的七个奇怪。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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