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部《水浒传》,可说是个兵器大展览,各种刀枪锤叉斧头棍棒,比如秦明的狼牙棒,杨志的朴刀,扈三娘的日月双刀,李逵的板斧,阮氏兄弟的渔叉等等,这些武器有个共同特点:接地气。瞧瞧李逵那匹斧头,既可砍柴,也可劈人:渔叉也是,叉鱼也行,叉人也行。鲜少看到有人用剑,公孙胜倒是有把“松纹古定剑”,高廉也有把“太阿宝剑”,宋江战胜高廉时用的也是宝剑,但这些剑终归没派上实质用途,不是用来打架,是用来变魔术的,比如,拿剑“望空一指”,“无数神兵”,“卷起一阵黄砂,罩得天昏地暗”。
不用剑就对了,剑和梁山泊那群混混没啥关系。难以想象李逵腰间佩剑的样子,按他的高度和走路的姿势,剑可能还会别着他。说穿了,生于草莽的汉子们,基本都没啥文化没啥修养,和他们身份相配的只有刀、棍、斧头,看见李逵挥动斧头,确实觉得相得益彰,就像猪八戒配钉耙。每次用之前,八戒兄还要“呸”吐一口口水在手掌,搓搓,润滑一下,再举着去“夯”妖怪。
《水浒传》中最恐怖世人却觉得最解恨的杀人现场,该是武松对潘金莲的那阵乱捣了吧。“武松两只脚踏住他两只胳膊,扯开胸脯衣裳。说时迟,那时快,把尖刀去胸前只一剜,口里衔着刀,双手去挖开胸脯,抠出心肝五脏,供养在灵前;‘喳’一刀,便割下那妇人头来,血流满地”,这情形被外国学者称为“变种的恐怖强奸”,不得不承认,这场景无论何时读来,都会有常言说的“倒吸一口凉气”的感觉,不像杀人像杀猪。当真是,没文化真可怕。
难以想象,一个使剑的人会像武松那么野蛮,不仅野蛮,而且土鳖。扑上去,又是挖又是抠的,又忙碌,又辛苦,十足的屠夫样子。剑给人的意象,首先是很飘逸的出神入化的舞剑,一连串精心排练令人眼花缭乱的舞蹈,舞一阵过后,待他收剑几十秒,才见树上的叶子都纷纷落下来,或者被他袭击的人还没察觉,身上的衣服就碎成一片一片,幸亏剑客手下留情,还剩一个裤衩是完整的。
即便杀人吧,也很美。因为剑的创面小,只一道细细的血痕,简直是微创。倒霉蛋还站在那,举着刀准备砍下去,但倏地定住,呆住了,刀还握在手里,脖子里赫然出现一抹血痕,脸上的惊讶还没来得及收拢,便倒地而亡。若用周星驰式的方式来演绎,挨剑的人在死之前,也许还会按着左胸说句“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之类的赌气话,直到剑客最后提醒他,不好意思兄弟,伤口在右胸。
所有关于剑的神秘神奇和高大上的想象,无疑都来自文人的臆想,对自己的抬举。武器本没有伦理色彩,无论钉耙还是暗器,无非用来打架防身的,但剑的话语权历来被文人占据,剑被赋予君子的意象。不像宣扬无为的老子会骑一匹慢条斯理、与世无争的老牛,孔子的画像中,那老头儿的腰间佩的是一柄剑,剑可说是他入世的象征。
李白对剑情有独钟,他的“笑尽一杯酒,杀人闹市中”想必是对剑的狂想,肯定不是匕首,匕首藏头露尾,多猥琐。龚自珍叹“一箫一剑平生意,负尽狂名十五年”,张潮也叹“胸中小不平,可以酒消之。世间之大不平,非剑不能消”,都是剑,要是换成大刀或长棍,则意境、品味全无。剑与诗的搭配,就像美人配英雄,也许谈不上惊心动魄,但好歹门当户对了,让人有安全感。
因此,剑与梅兰竹菊、与伯牙绝弦、与魏晋风流、与盛唐气象等,都属于一个话语体系,文人装逼装酷的体系。说是装,毕竟剑的审美功能多于实战,和匕首相比,后者虽然粗短,但是踏实、实用,没那些个花哨套路,直奔主题,剑无论从长相还是排场上,更像毛笔的延伸,毛笔蘸墨、提笔,都有讲究,而宝剑出鞘、舞剑,都得有范,还得有空间,还得有观众,有喝彩。
真的刺客不会提着剑在街上走的,当年荆轲刺秦王要是提着剑,他首先过不了安检。在古代游侠史上,佩剑之人往往都是业余的侠客,但剑依然雄踞武器排行顶端,不能不说是一种中国式怪诞。
像高居瀚先生在评论中国古代绘画现象时写道的:“底层通常由职业画家占据,处于高层的则是业余画家或名义上的业余画家”,也许我们的文化并不是那么赞赏一本正经甚至穷尽一生心力去干一件事,“职业”作为定语,也不那么招人待见。相反,我们赞赏玩似的态度,“玩玩”,“好玩”,好像老实承认自己很认真,是件很羞耻很没幽默感的事。但也许这只不过是给自己的退路,随时准备撤退:只是玩玩而已啦!
(新版《神雕侠侣》剧照)
作者:寇研,自由撰稿人。出版文化类随笔集《思奔——在历史与八卦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