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集资模式
曾有被传销组织欺骗经历的李宏和李萍合伙成立公司,以投资“低碳大厦”为由,通过传销的方式非法吸取公众存款。公司利用上线投资人发展下线投资人获得提成的方式,非法集资6亿9千多万元,诈骗11364人次,涉及全国28个省市。去年6月,天津市一中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李宏和李萍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日前,运营总监高某被北京市门头沟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注册公司
号称投50亿实际一分没掏
今年53岁的李宏是天津人,2010年他通过朋友认识了49岁的李萍。二人都有过被传销公司欺骗的经历,于是两人聚在一起,想着按“套路”开家公司捞一笔。2010年,李宏和李萍通过新闻了解到,未来天津市滨海新区的于家堡将有大的发展,二人认为这是商机。
李宏先后在天津市公安局南开分局、天津市工商局某分所工作,凭借经验,他很快以合伙的方式与李萍成立了天津活立木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以下简称活立木企业),并拿到企业注册材料。该企业号称注册资本50亿元,其中执行事务合伙人李宏认缴出资30亿元,李萍认缴出资20亿元,但实际上二人一分钱都未出。
2010年6月,二人聘用杨玉玲、胡定宇等人为市场部副总经理,负责企业的运作及融资宣传。在活立木成立之后,二人利用投资人对注册资本即为实缴注册资金的误解,故意夸大宣传企业资本规模,虚构在天津市滨海新区于家堡金融中心的“低碳大厦”项目,借股权融资的形式,通过互联网及宣传册向社会宣传。
随后,二人还找人制作公司网站,并制作了大量活立木企业宣传册,编造李宏具有国外金融行业高级管理工作资历和经验的虚假信息。为了逃避检查,活立木企业租用在美国的IP服务器运营网站。
在一年多的时间里,活立木企业虚构天津市滨海新区于家堡金融实验区筹建国家级林产业交易大厦的“低碳大厦”项目,借股权融资的形式进行宣传公开募集资金。
运作内幕
1
设多档投资额按月返高息
据承办此案的执法人员介绍,李宏和李萍在无任何经营项目的情况下,指定下属按照活立木企业网站及宣传册的内容,向投资人进行融资宣传,以活立木企业的名义与投资人签订融资合同,设定投资额为人民币2万元至50万元的五档数十级不等的投资数额,投资期限为3个月、7个月、13个月。按月返还相应3%、7%或9%的高息。同时将投资人按照投资额多少划成不同层级,然后转成推荐人再介绍新投资人,并根据新投资人的投资额返还佣金。
凭借着项目的推广和高额利益的诱惑,在天津市滨海新区于家堡的项目土地还没有挂牌,活立木企业就吸纳了3亿多元的资金。
2
“私人订制”吸金交易系统
警方还从活立木企业网站上发现了该企业所制作的“吸揽资金交易系统”,该系统显示发展投资人达到较大规模的人称为客户服务中心,其下线即发展投资人规模较小的成为推荐人,推荐人下线为投资人。投资人投资后,系统根据其所属的上线,以及投资所达到的规模数额,按照事先设定的程序自动生成奖金记入投资人上线的客户服务中心和推荐人相应账户。
3
营运总监发展千余名下线
高某今年55岁,是本市门头沟区一名退休职工,她通过中间人介绍先后向活立木企业投资11万元,成为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网络系统第三级营运总监,即推荐人。之后,高某以投资建设“低碳大厦”有高额利息为名,先后推荐乔某等多位朋友入股投资,朋友又介绍其他人投资,由此发展下线。截至发案时,网络系统显示,高某一人就发展出下线1000余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5000万元。
资金链断裂
2亿多元无法返还
2011年初,活立木企业用融资款3000余万购买房产、奔驰轿车等,但公司以下家养上家的传销模式最终还是出现了资金链断裂的情况。据统计,截至活立木资金被依法冻结,警方共追缴李宏等涉案人员银行账户存款1亿8千余万元及汽车等部分财物。
据介绍,集资款除部分用于活立木企业租房、购买房产和高级轿车,以及发工资和员工提成外,造成投资人2亿1千余万元不能返还。2011年3月,根据群众的举报,天津市公安局和平分局经侦支队开始对活立木企业进行调查,很快李宏等人相继被抓获归案。随后司法会计经鉴定后出具报告,该企业认缴资金50亿元,但实缴出资额为零元。
2012年4月27日,天津市公安局和平分局经侦支队向门头沟警方转交嫌疑人高某的涉案线索,2012年5月30日,高某被传唤到案。
警方经调查确认,自活立木企业成立之后,除了租赁写字楼外,再无其他经营活动。
讲述
“副总的工作就是接待投资人”
今年53岁的李宏是天津人,大专文化程度,为了包装活立木企业的背景,他在自己的网站上编写自己高学历和高收入的背景。活立木企业网站上对他的介绍为“放弃在美国的高薪、房子和车子,依然回国投入到PE(私募股权投资),目前失业。”而在到案后他承认简历中的描述都是虚构,真实情况是他只在美国呆过一年的时间。
据李宏供述,公司通过员工的朋友及亲戚介绍宣传的方式发展投资人,被招揽来的投资人还可以登录公司网站了解相关情况。“公司的几位副总平时的工作就是接待投资人及网上解答,投资人通过咨询、上网等方式了解相关投资信息后,有的直接到公司交款,有的通过汇款方式交款。”李宏说。
李宏也承认,该企业没有任何收益,只是用后面投资人的钱返还前期投资人的本金及收益。李宏还交代,自从活立木企业成立后,他曾频繁带客人到于家堡金融区参观,并多次了解区内地块投资事宜,但相关单位认为活立木企业没有足够的资金实力,始终没有把该企业列入谈判对象。
“投资人啥都不懂只关心获多少利”
活立木的另一合伙人李萍供述,想要参与活立木的投资必须有上线,如果投资人没有上线,就由自己指定上线,上线按照投资人投资客的8%至18%获得奖励。她日常发给手下工资每个月2000多元,奖金5000多元,此外公司还派给每个人每月租房的钱2000多元。
对于为什么能募集到大额资金,李萍认为除有具体的投资项目外,“多数投资人啥都不懂,只关心投钱后能获得多少利,如何收回本金。”李萍说,大多数投资人甚至不知道什么叫做私募股权基金,这些人也很少咨询这个问题。
进展
构成集资诈骗罪两人分别获死缓
公诉机关认为,活立木企业为达到公开募集资金的目的,编织了较为严密的会员组织结构,通过传销的方式非法集资,涉及全国28个省市,11364人次,案发后经我国司法会计鉴定,活立木企业累计集资诈骗人民币6亿9千多万元。其中用于返还投资人本金2700余万元,支付投资高息和推荐人提成共2亿六千多万元。实际集资诈骗额达人民币3亿9千多万元。李宏、李萍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的方法非法集资,且数额特别巨大。
去年6月6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该案。法院认为,被告人李宏和李萍经预谋成立天津活立木企业后,聘用多人对企业融资进行宣传,在无任何资质的情况下,伪造李宏曾在国外从事金融行业高级管理等工作资历和经验,虚构在天津市滨海新区于家堡金融中心的“低碳大厦”项目,借股权融资的形式,通过互联网及宣传册向社会宣传,以向投资人承诺固定的高息回报及向推荐人发放高额奖金为诱饵,通过传销方式进行非法集资达数亿元,数额属于特别巨大,使众多存款人财产损失。
法院对活立木公司主要涉案人作出一审判决,李宏因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李萍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目前,营运总监高某已被门头沟检察院批准逮捕,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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