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传播规律就是如此,越是事实不清楚的时候,自媒体评论越活跃越亢奋,形成声音的喧哗,几天后真相查明水落石出,反而没有评论了。――因为已经过了热点,没有了评论兴奋。事件刚发生,“信息匮乏”和“事实缺乏”是必然的,需要的是根据既有事实作审慎判断,而不是理直气壮地胡说八道。
川师大男生被杀案,因为案件之离奇,嫌犯之怪异,杀人之残酷,引发了舆论场的声音爆炸,评论者和自媒体从各种角度进案件原因进行分析,并作出各种反思。总有一种感觉,很多事件发生后,急于评论的自媒体太多,而调查记者太少,舆论场里充斥着想通过评论表态的,可因为做调查的记者太少,或者调查的速度远远赶不上事件发酵的速度和自媒体评论的速度,导致事实不够用,形成太多的事实不清下的过度评论。
从疫苗事件到和颐酒店事件,再到此次川师大男生被杀案,舆论场一直重复着“自媒体评论太多而记者太少”所导致的声音混乱。
自媒体带来的一个福利是,人人都拥有了一个麦克风,评论变成一个门槛越来越低的工作――开一个公号,就可以对天下大事评头论足。这种自媒体格局带来的变化就是,形成了公共事件发生后的声音爆炸。一旦某个事件触动了公众痛点形成热点,自媒体立刻闻风而动,各种声音制造的话题助推着热点变成沸点。微信传播的一个规律是,热点事件的评论上要想吸引关注,第一要“快”,第二要“不同”――眼球的竞逐下,成千上万个活跃的自媒体拼快、拼不同,急于在第一时间抢第一落点,并标新立异与众不同,短时间内形成一个竞争公众注意力的“观点市场”。
问题在于,自媒体太多了,态度和立场严重过剩,可是可用于作为判断基础的事实却严重不够用。为什么呢?第一,记者不够用;第二,事实不够用,随着事件的进程所披露的事实远远跟不上自媒体的评论期待。急于消费新闻的自媒体有着“对事件进行归因归咎”的迫切期待,观点竞争分秒必争,可事件的调查需要一个过程。
自媒体的发展只是形成了扩音器效果,扩展了言论的空间,却没有给新闻生产带来进步。――生产新闻的还是极少数人,可依赖新闻进行评论的人却增加了无数倍。自媒体评论的门槛太低了,张口就来,可在一线做调查的记者不能这样。人人都是自媒体,可相比之下,记者太少了。就拿川师这起案件来说,虽然引发了举国媒体的关注,但一线调查的记者还是太少了。这种事情还有不少媒体的记者在调查,可一些敏感事件,因为众所周知的原因,调查记者就更少了。而自媒体又没有能力进行调查――当然,调查太费时费力了,哪有在键盘上敲字方便,也很少有人愿意去调查。于是形成了自媒体时代独特的舆论格局,评论者人满为患,调查者寥寥无几,事实远远满足不了自媒体的评论胃口。
事实远远不够用,可自媒体的评论冲动却无比亢奋,带来的结果必然是,自媒体评论把事实远远地抛在后面。
另一方面的原因是事实的调查进程远远跟不上情绪发酵的速度。比如和颐酒店事件,一晚上就能迅速进入“十亿关注”的舆情量级,人们的情绪在短时间内迅速达到一个顶峰――自媒体深谙此道,自然是要追逐这种舆情峰尖的。可事件的调查迅速却远远比上不发酵的速度,无论是警方的调查,还是如家酒店自身的调查,抑或是记者的调查,都需要一定时间。可一般自媒体评论的亢奋期,往往都发生在这段“事件刚发生后、相关部门尚在调查”的这段事实真空期。
网络传播规律就是如此,越是事实不清楚的时候,自媒体评论越活跃越亢奋,形成声音的喧哗,几天后真相查明水落石出,反而没有评论了。――因为已经过了热点,没有了评论兴奋。这个规律在和颐酒店事件上表现得最为明显,警方公布调查结果后,自媒体对此已经没有了关注兴趣,关注点早转移到其他热点上。
记得和颐酒店事件发生后,我批评一些坐等新闻反转者既冷漠又无耻,有人反驳称:将批评的矛头指向民众的反转期待完全是对错了靶子。人们之所以会主观臆测,是因为信息的匮乏和不透明——在这起案件中,如家、警方和政府都没有起到公布信息的责任,又怎么能怪我们胡思乱想?――这种反驳是站不住脚的,在那种情况下,信息没法不匮乏,警方也不掌握事实,他们需要时间去调查。事件发生后,我们总在让相关部门公布真相,却缺乏尊重调查规律和等待事实的耐心。事件刚发生,“信息匮乏”和“事实缺乏”是必然的,需要的是根据既有事实作审慎判断,而不是理直气壮地胡说八道。
【文/曹林(微信号:zqb_cao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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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从来不读新闻,逐渐长大,对一些简单无趣的事情失望之后,渐渐的看点新闻。尤其是到大学之后,起来睡前以及上课无聊的时候,就是靠新闻来补充自己的生活。
整体的感觉就是新闻看的越多越是觉得这个世界和我认为的世界不一样,甚至在阳光照射的地方都有一块太阳控制不住的地方。身边的人变得越来越可怕。人类,劣根性。
说到高校,现在的大学生其实也不值钱,甚至比很多没读过大学的人更废。现在在大学的难有一心想学习的,有那个时间和室友闹腾,还不如多看点书多做点锻炼,也就没有这些事情了,但是每个人总是喜欢做一些会让自己处于困境的事情,为了交流,为了让别人承认自己,别人的承认比自我的肯定更加有价值。
经过几年的磨练,高中已经总结出一套高考的机经,能通过其他手段来提高学生的分数。我从来不喜欢那些靠着勤奋来到大学的人。来了,没人管着,自废武功,吃喝等死,不关心学校,不关心班级。如果他们有什么疑问需要做出选择,估计是今晚吃什么,明早吃什么。但是这些人心比什么都高,四年下来没有积累,但是对社会的期望却很大,无成绩无任职无科研的三无产品,在毕业季前思考的是需要几年通过什么途径年薪10万,而且工作轻松不加班办事简单不应酬。我很想对他们说,慢慢熬吧。倒是身边的大学霸,思考的是我怎样能优化一段代码,什么时间能挤出来再看点书,他是有天赋的。不管你承认与否,任何人的区别,根本不是勤奋。
生来有命数,莫搏万骨枯。
这几天的泽西事件,有一个评论说的很深刻。为什么大家对百度如此不满,撰稿人认为,百姓对顶层的司法已经相对失望了,但是对中间层的企业还有很大的期望。对于现在这个事情,是否司法真的让我们失望,还需要时间来证明。老百姓巴不得把这凶手判死刑或者无期,嗯,我也就是老百姓。
来看到事件的更新,感觉真的不是滋味。凶手想往精神病的方向来引导大家,不说引导,也能算是埋上伏笔。
表示想问问,身边的人有作案倾向的精神疾病,那是尊重他的隐私权而保密还是尊重其他人的知情权而公布。
从复旦投毒开始,高校作案是越来越多了。然而每个高校被害人或者凶手在旁人眼中都是那么完美
扪心自问,就几年之内信息传播速度或者是关注程度真的提升那么多么?关注程度提升说明啥,说明被曝光的只是发生的一部分,还有更多的是之前就没有曝光或者被埋掉的。换一个角度想,为什么现在被曝光的多了,那是因为之前被曝光的不够多,还有就是现在的案子更加恶劣了,恶劣到瞒不住了
我们学校之前有屠寝室的,隔天就在宿舍下面贴了张不知所以的公告,然后大家都在传怎么怎么了。然而在微博上,满地是血的照片,同班同学,隔壁宿舍的讲述,你就能快速的了解到事件相关的信息。甚至在学校发封口令之前,微博上都传遍了。信息传播的速度真的提升了很多。
高校学生往往有更高的智商和更大的压力,他们与普通过活的人感触也不一样,尤其是近代高校学子,多是家庭像贡菩萨一样养出来的,相信这点无可否认。他们的承受能力和心理压力和普通人可不一样,大学生有心理疾病的会越来越多,这些都是有数据支持的。而且接受那么些年的教育,好普通人怎么会一样
我觉得对同一件事大家都可以有不同的意见,对每个人的意见都应该尊重。所以刚开始每个人的评论我都一一回复。但是……但是……但是……有些人的教养,品德是不配得到人的尊重的。我以为知乎是一个高水平的交流平台,可是现在很失望。因为下边的评论的水平我只能说这些人的理解能力有问题。藤刚的精神鉴定结果出来了,对于这个结果我是持怀疑的态度的。从藤刚开始接受鉴定我都已经对他的这种行为失望了。再次重申我的观点:杀人者必须要接受法律公平公正的制裁,但并不影响我对藤刚本人及这种行为的同情!对卢海清同学的不幸遭遇我也是同情的,但是我还是坚定这件事他也是有责任的并不是那么无辜。最后要说的是,同情指责无济于事,大学宿舍矛盾问题不根治这样的悲剧依然会发生。你们的同情和指责绑架不了法律,也影响不了法律判决。(我的表述能力欠缺,所以被指责被骂我无话可说。但是那些一言不合就张口骂人,上知乎就是为了喷别人明显挑事找乐子的那些人送你们一句话:骂人者人恒骂之,喷人者人恒喷之。)
本来是对藤刚抱有同情的态度,因为事件刚出来网上铺天盖地都是对卢海清的赞美之词,都为他感到惋惜,而我认为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在宿舍矛盾中,卢海清应该是处于主动一方、而藤刚处于被动一方,忍气吞声到最后忍无可忍才暴起杀人。一个矛盾两个方面,两个人都有错,如果卢海清同学早之前能够收敛一些也不至于暴毙身亡。之所以对卢海清这么大的意见是因为,在这个事件里两个家庭都是受害者,卢海清一死百了,藤刚的人生才刚刚开始;卢海清的家庭得到了是同情、藤刚家庭得到的是指责和谩骂,已满18岁的孩子犯的错为什么要让家长承担呢?在事件伊始所有的都是对卢海清的惋惜,对他的追捧,人都已经死了,再惋惜又有何用,为什么不去关注一下杀人者及他的家人呢?对活人的同情总好过对死人的惋惜。为什么不去客观的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呢,藤刚固然可恨,但是卢海清就不可恨吗?没有那个同学会平白无故的去杀舍友,动此杀心肯定是到了忍无可忍的地步。所以我认为真正值得同情的是杀人者藤刚,从他杀完人后主动报警可以看得出他明知道杀人的后果,但是他还是选择动手,为什么呢?所以我认为事情的起因很可能是因为卢海清,同情他的死还不如同情这件悲剧呢。但是这两天风向突变,有消息称藤刚的家人爆料称藤刚有精神病史,明显有脱罪嫌疑。对于这种逃避责任的行为、甚是不耻。目前,鉴定结果还未出来。故此不做评论,但是腾家这一行为让我很难再同情他们。对于这一事件,表面看责任在于藤刚,其实每个人都有责任。主要责任还是教育的缺失,这个锅还得由川师大和教育部来背。这样的事件已经不是一次两次了,教育部门和学校为什么不考虑下什么原因导致的?不能把自身责任推的一干二净,把责任全推在杀人者身上。
不得不说已经事实可以扭曲到这种程度。你杀了人,是刀子先动的手?如果你强奸了姑娘,受到谩骂,是姑娘穿的风骚,所以逼你忍无可忍下的手?如果你拐卖了小学生,然后你狡辩,两方面都有错一巴掌拍不响,小孩卖都卖了,应该关心你这个被抓起来的人实在是没本事所以才选择拐卖?你的意思,人杀了都杀了,死者一死百了,凶手的人生才开始,我们应该同情割断头颅的疯子?他疯是有原因的,谁叫死者刚好遇到他?大写的直男癌。
只是假如,在办公室里你和你的同事有冲突了,譬如说你同事老是在你午休的时间唱歌,你多次奉劝他,但他依然我行我素,你和你领导反映但是没用,你最后忍无可忍,动手打了你同事。打人当然是不对的,但是你能说你同事一点错都没有吗?同样,对于川师大杀人事件,杀人者不该逃避责任理应受到严惩。但这并不影响我对他的同情,我同情他的人生就这样毁了,同情他的家庭这样被他毁了,难道这样有错吗?
我只是以我们大学生的角度来说,首先,杀人者肯定不对,必要收到严惩。对你所说的忍受不了可以搬出去住,对于大学生而言,搬出去有两种选择,第一搬到其他宿舍住,这需要校领导批准;其二自己外出租房子住且不说学校是否允许,就算是允许,那这个经济负担呢?犯罪杀人后说,忍受不了可以搬出去住,这种说法毫无价值。为什么不说,卢海清你闭嘴,你不在宿舍唱歌,你就不会死呢?为什么不说学校之前要是安排好心理辅导员对学生做好心理工作这样的悲剧就不会发生了?杀人者可定要严惩,但是不要把所有的罪过都推到杀人者身上。因为这样,永远也避免不了悲剧的再次重演。
我觉得悲剧一再重演,就是因为每次出现这样的事件学校首先把自身责任推的一干二净,如果学校能多关注下学生心理健康,多了解下学生状态,调解好学生矛盾,这样的悲剧或许就不会上演。每次这样的事件一经报道,群众舆论大都是对受害者同情,几乎所有的报道都是被害者怎么怎么好、除了惋惜还是惋惜,对行凶者指责,而从来没想过一个大学生为什么要杀人?为什么不杀别人偏偏杀自己的舍友?
我不确定,但我确定一个大学生肯定不会无缘无故的去杀室友。这中间肯定是有原因的。我承认教育确实不是万能的,但是从一个大学生角度而言,学校确实存在很多问题,身边确实存在很多隐患,而这些问题很大部分是由于学校的不作为而掩藏、酝酿最后爆发的。如果学校能够有所为、甘作为的话,有些悲剧是可以避免的。而且,对于杀人者为什么不能宽容呢?只要他以后不再去危害社会,为社会建设做贡献,我们为什么不能宽容呢?如果对于一个忏悔的杀人者、一个不再危害社会的杀人者执意追责,不仅于事无补、而且毁了他的一生、也毁了他的家人。那为什么不能选择宽容呢?我并没有要求卢海清同学的家人宽容滕刚,这种选择是一种自愿、自觉行为,我只是说如果是我的话,我可以选择宽容。而且,对于杀人者我是很同情、更是同情他的家人,但是我觉得他依然得接受法律公正的制裁。
高校辅导员多是由研究生或者别的什么人兼职,每天忙得头昏脑涨,有功夫主动关注每个人的思想状态?天天和每个同学聊天,问你心情好不好?一般无人举报或者自己不求助,辅导员是很难去关注的。所以问题不是学校为什么不安排辅导员辅导,而是自己出了问题为什么不找辅导员。
被害者确实有错,但错不至死。大家一致谴责,是因为作为成年人,应当为自己行为负责。你心情不好,你就要把别人杀了,然后自己爽了然后你还值得同情?这是什么逻辑啊。
滕刚身上有值得同情的地方,抑郁,内心的无助和阳光表象的分裂,无人理解,独自战斗,仿若困兽。但试问,世上几个人不是在独自战斗呢?当然也许别人孤独的战斗不如他那么绝望。我们是应该去帮助他理解他,给他以支持。没人支持,没人理解,还有一个地方:心理咨询室啊。咨询师会好好听你讲,会绝对理解你。滕刚作为“资深抑郁患者”,在这种情况下没去联系心理救助,只能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但无论滕刚如何值得同情,芦如何有错,受了委屈就暴起杀人,而不是想办法和解或者至少用不那么血腥的暴力(比如打到对方服)去解决,怎么都不算是一个正常人啊。
舆论一边倒,是看芦失去了性命吧?正常人在杀人案件中都会倾向于同情死者,支持死者家人,因为人家被杀的是一个活生生人啊!!
一个人再不幸,再孤独,你的孤独与不幸,不应该成为夺取别人性命的理由。
况且藤原本有机会去寻求专业心理师的帮助,可他没有那么做。总而言之,就是一个没管理好自己情绪,不知道如何解决问题的抑郁者最终暴起杀人。
其一,明知杀人不对,触犯刑法,但是藤刚还是选择杀人,为什么?其二,即使杀人,他为什么只杀卢海清?我觉得只有弄明白这些,才能使悲剧重演。而不是指责和惋惜能使悲剧不再重演。现在人都死了,你告诉我说杀人不对,藤刚心理有病他不该杀人应该去找心理医生,你觉得这有用吗?我同情藤刚,但这并不代表我反对藤刚接受法律公正的制裁。这有错吗?而且,对于卢海清和藤刚而言,一个一死百了,受苦受难的是他的家人;一个锒铛入狱,受苦受难的是自己和家人;当然这种苦难是他自己造成的,不可饶恕,但同情总可以吧
法律对于精神病犯罪是如何处理的,被精神病之后就可以以经济赔偿代替刑事责任?那自然有人挖门盗洞弄个精神病证明来脱罪。
其实对于这种事儿很好处理么,精神病?关精神病院治啊,治不好别放出来危害社会,治好了拉出来,该判啥刑判啥刑,ok!法律如果连大多数精神正常的,遵纪守法的公民的正常权利甚至是生命权都不能保证,偏偏去维护所谓的弱势群体,那还有什么公平可言。
很想讨论一下精神病杀人到底该不该死。就算发病的时候无法控制自己的行为,但导致的结果是一条人命的消失,杀人偿命有什么问题吗?噢天呐你是精神病那你真可怜但是抱歉你杀人了你还是该死呀。既然有精神病,那就好好呆在精神病院别出来参与社会活动免得不开心了想杀人,也就不需要法律对精神病们的特殊照顾。明知道自己患有能危及他人生命的疾病还不采取任何措施防止事故发生,这就已经犯了错,杀了人那就是错上加错,理应死特么两回结果现在判定有精神病就免死了,我的天呐这么神奇吗,中国还有王法吗。当然,我的一切言论都建立在凶手确实患了精神病而不是为了避罪特意申请鉴定“我是精神病哟”的基础上。
看到了川师大杀人分尸事件的新闻,心里面有种毛骨悚然的感觉。想到以前在大学的时候和同寝室的室友也会因为琐事产生矛盾,也觉得后怕,还好没有遇到这种具有反社会人格的极端分子
我的大学是宿舍是一个配有阳台和厕所的四人间,一个来自四川的,其他三个都是重庆人,所以没什么地域差异,我们都不用普通话交流,都操着一股浓重的四川话,生活饮食习惯都比较相近,就是作息时间不一致,这应该算是最大的矛盾了。我喜欢早睡早起,另外有个女生喜欢晚睡晚起,姑且叫做S吧,她属于夜猫子型,所以我们睡觉的时候,她可能还在看韩剧或者打游戏,但是她还是比较注重我们的感受的,都会戴上耳机,这都不算问题,最主要的是她会在我们睡着了之后再去洗澡洗头,洗完头之后还会用电吹风,这对于神经衰弱而入睡浅的我真是致命,我就用温和的语气对她提出了意见,希望她改变这个习惯,她也接受了,只是偶尔还会发生这种事,但我也妥协了。这也是我们解决矛盾的方式之一,虽然没什么技术含量,但确实是最适合我们的,就是平和的直接交流沟通,还有就是拥有宽恕和包容的健康心态。
当然,在大学四年的时间中,肯定也会有其他鸡毛蒜皮的小事。在当时那个血气方刚的年龄,而且都是独生子女才出来独自处理这种相对简单的社会关系,肯定觉得不能忍,一定会发脾气,会吵架,会冷战,现在回想起来其实都是屁大点儿事,都几乎忘记了其中的原因了。虽然会有矛盾,但都会解决,我们还是一个和谐的寝室,我们不是以自我为中心的人,我相信绝大多数的人都属于这种有同理心,心地善良的人。我大学是人生中最青春最激情的时光,何必浪费那些时间和精力去斤斤计较那些琐事,心态平和的面对发生的矛盾,找个最合适的方式去解决,总比杀人分尸容易。
马克 吐温说过:生命如此短暂,我们没有时间去争吵、道歉、伤心、斤斤计较,我们只有时间去爱,一切稍纵即逝。
川师大男生被杀案,媒体一如既往的抓住了诸看客的痛点:精神病鉴定、凶手他爸是官员,将希望公众看到的那一部分展现给了观众。于是乎公众集体谩骂,获得自我的肯定;秽语污及当朝者,获得集体的升华。
记得当时在整个回答区,大家中的很多人给出了一个又一个精彩的解释。有说是感情纠纷、也有说是寝室唱歌太难听……只不过都只是听说而已。
我们人性生来喜欢从小孔处窥得他人的隐私,这不是什么可耻的事,毕竟我本人也是《模拟人生》系列的玩家。方圆5公里之内出现大案要案,我也会恨不得福尔摩斯附体,跑去研究研究这到底是为什么?就这样,一个素昧平生的陌生人,一个他生前碰你一下肩膀你就会回一句“没长眼”的陌生人,突然被杀之后获得了大量关注。只不过人们之所以关注这件事情大多不是因为听闻此事之后“鼻头一酸”,而是单纯的“为什么为什么快告诉我为什么”。
在这种思维的指引下,“愿逝者安息”的三言两语只会沦为口头的敬意,“快让我骂人”则成为不少公众“推动”事件发展的不竭动力。在这种心态驱使下,看客最终沦为了媒体的牵线木偶。
当然,舆论的力量是不容忽视的,他对社会的不断发展起着积极的作用,当然,有时候也是消极的。我不否认此次事件是一次恶性事件,也不否认此次事件应该受到广泛关注。只是,让相关部门有效查案比让公众腹诽一些类似“是什么让五旬老人举起了枪”之类的东西更为重要。
事情真相浮出水面之前,我们很难对此事件盖棺定论。
我们应该如何看待此次事件?
很抱歉,我们只能爬窗户看。毕竟目前为止,我们只是知道有一个男生被肢解了,除此之外,我们一无所知。
也许谋财
也许为情
也许是因为间歇性精神病
也许是因为其中的一方嘴贱
也许是某种只有他们两个人才知道的诡异原因
只是不论是哪一种可能,我们在对事实没有了解之前,只能对此事件摆出“我知道了”的态度,至于反思教育、反思家庭、反思社会,那则是之后的事情了。
媒体从来都是只为暴民服务的,这两天网络上吵这么厉害。这孩子完了,本来没这么严重,这下怎么也都是死刑了。暴民们满意了吧,又获得了一次生理上的愉悦感。每次高校出事,就会有该校学生,不管三七二十一地跳出来,为母校洗地:
“看到我们学校被黑不能忍!我们学校没有错!那个被杀的人我认识啊,是个奇葩,难怪被人分尸!学弟学妹们不要被不理智的网友误导哦,请看我们学校的美景 欢迎学弟学妹们报考我们学校~”
黄洋林森浩案也是,一帮猪队友在校生给复旦洗白不成反遭黑。
其实这种事情,学校虽然有一定责任,但也不会有人把关注点完全放在学校上,大家首先关注的肯定是两个当事人,学校只是背景。
反而是不顾受害者家属的感受、跳出来帮学校洗白、帮凶手洗地的学生,特别特别招人烦。好像在他们看来,“捍卫我校名誉”甚至比一条年轻的生命还要重要,真是让人不寒而栗。
受害者尸骨未寒,希望一些学生在晒学校美景招揽学弟学妹的同时,多考虑考虑受害者家属的感受,尊重生命。
黑学校的大多是微博无脑喷,这群人和地域狗一样,随便一个交通事故的新闻都能扯到车主的户籍上去,他们就喜欢抓住旁枝末节一顿乱骂,你跟它们计较讲理不是掉价?
我不是针对这个事,我认为这次川师大在处理上没有过错,包括受害人家属也说,加害人那边没有任何道歉,连尸体整容费都是学校出的。
我想说的是声势浩大地为母校正名的疑似被迫害妄想症的“热血”学生,明明理智的网友们关注点不在学校本身,他们却置受害者家属感受于不顾,妄言逝者是非,只为了讨回母校名誉,想想真是很恐怖。当然这样的学生还是少数,我感觉里面混杂了不少煽风点火自以为“理智”的人。
最后,我不是针对谁,我只想说所有为恶意杀人者辩白的人,我在理性上可以认同他们某些观点,但在感性上认为他们都是辣鸡。
其实学校的错,本来和这个学校的学生素质无关,因为是管理者的事,学生只是学生。但出了一些事以后,有些学生的行为,不得不让别人黑到了学生身上来。有这种学生的出现,一两个被抓住足以让愤怒的网民开地图炮,其他学生再怎么理智也没办法了。
我认识一个医生,参与了受害者尸体缝合,大概缝合用了两小时。凶手有点变态,先把被害者割喉,让他叫不出,再一刀一刀凌辱,最后剁头。我问朋友,为什么不是先剁头再凌辱,朋友说,你没看is那边都是先慢慢割喉,让受害者多痛苦一会,最后再割头吗?
虽然这事发生后早就在我们这边炸开了锅,但是没人去仔细关注,都只知道川师两学生打架,一人把另一人头剁了,多大仇?
作为川师法学院刑法专业的硕士,谈下鄙陋的看法:第一,犯罪嫌疑人目的是杀死同学,产生该种犯罪目的的动机可能有多种情形,绝不单纯是因为在宿舍唱歌。
第二,我认为这不是学校疏忽管理和学校的责任,学生寝室属于特定人能够进出的公共场所,学校为避免校外不法分子在学校侵害学生法益,特意安装了摄像头,门禁,聘请保安,路灯也是通宵常明,高校校园的管理应当是海乃百川般的包容,采取严而不厉态度,我相信川师做到了。
第三,一提到校园暴力事件就有人归咎于教育体制、社会体制的问题,笔者想说,世间没有完美的制度,有善必有恶,正义和邪恶的总量不会变,跟教育体制似乎没多大关系,你接受9年义务教育、并非能学到经天纬地之才,而是国家找个地方给你,用崇高的理想,用儒家的道德,用书中的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来吸引你,让你在你年少轻狂的日子里不至于上街惹事,最终你到高校接受高等教育了,一方面让你学习知识,和我一起建设社会主义,另一方面,给你一个进可攻退可守的环境去接触你不曾接触的社会,人是社会的人,体制绝不是你产生犯意的原因,相反我认为这套教育体制曾经比较符合我国国情,教育改革的口号喊了这么多年未撼其根本,必有存在之原因。况且教育、社会体制不同的另一个国家,不也是常发生校园枪击案吗?学校就是给你传道授业解惑的地方,不要一遇到事情就谈体制谈制度,高大上不到哪儿去。
第四,川师给被害人几万元抚恤金,并非赔偿金,是站在道德和舆论压力下做出的心甘情愿选择,而不是责任的该当。无论外界多洪水猛兽,川师依然学为人师,行为世范,清者自清,勿需自辩。当年红卫兵盛行一时,北大清华一时沦陷,如今呈现给我们的同样是洗尽铅华的绝世独立。北大不需要告诉社会:大家不信谣不传谣,balabala的。我也没有搞懂到处都写着不要传播谣言,谣言真的是谣言吗?如果事实如此,谣言又从何说起,谣言止于智者。
第五,是人的问题,是家庭教育的失败,还是童年有阴影,不得而知。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之间的关系,绝非因为唱歌而血溅当场,深入剖析,故意杀人者理性全失,心理承受力极差是事实,但我也不得不怀疑被害人也有一定的过错,如同云大马加爵,已不知当年欺辱他的人坟头草多高了,刑警对他讯问,发现他是思维缜密,冷静理性,能吃苦耐劳的学生,积怨越来越深,一旦爆发,便无回头的余地,属于英美刑法中的激情行为,也属于新中国成立之处,敢于反抗压迫的正面教材。世间百态,有不同的价值判断,有时候,客观公正对于我们真的很难,关于此事件,我更希望听到有水平的无利害关系人之评价,非川师,非你我同学,非公检法
人的监管总会有出现各种漏洞,最好能从技术上解决问题,建议我国能够推广疫苗温度标签制度。
疫苗温度标签(vaccine vial monitor,VVM)是一种含有特殊热敏材料的标签,粘贴在疫苗瓶或直接印刷在疫苗瓶标签上,通过其颜色变化来反映疫苗受热损害的情况,是目前唯一一种能够跟踪疫苗从出厂到终端用户的全程时间温度指示器。
使用疫苗温度标签既能确保接种的疫苗未遭受过度热损害,又能减少浪费。
疫苗温度标签是PATH、WHO和UNICEF长期合作的研发成果,前后共花费了28年。于1996年首次应用于口服脊髓灰质炎疫苗,并于2002年起逐渐用于其他疫苗。2006年疫苗温度标签获得WHO资格预认证证书,2010年成为修订后的疫苗申请WHO资格预认证的关键性特性。
WHO和UNICEF曾先后两次联合发表政策声明,确认疫苗温度标签是目前唯一能够全程监测疫苗温度的工具,号召成员国在疫苗管理中最大程度地使用疫苗温度标签。
人的监管总会有出现各种漏洞,最好能从技术上解决问题,建议我国能够推广疫苗温度标签制度。
疫苗温度标签(vaccine vial monitor,VVM)是一种含有特殊热敏材料的标签,粘贴在疫苗瓶或直接印刷在疫苗瓶标签上,通过其颜色变化来反映疫苗受热损害的情况,是目前唯一一种能够跟踪疫苗从出厂到终端用户的全程时间温度指示器。
使用疫苗温度标签既能确保接种的疫苗未遭受过度热损害,又能减少浪费。
疫苗温度标签是PATH、WHO和UNICEF长期合作的研发成果,前后共花费了28年。于1996年首次应用于口服脊髓灰质炎疫苗,并于2002年起逐渐用于其他疫苗。2006年疫苗温度标签获得WHO资格预认证证书,2010年成为修订后的疫苗申请WHO资格预认证的关键性特性。
WHO和UNICEF曾先后两次联合发表政策声明,确认疫苗温度标签是目前唯一能够全程监测疫苗温度的工具,号召成员国在疫苗管理中最大程度地使用疫苗温度标签。
国家卫计委、食药监、各省市卫计委、食药监、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各个接种单位的疫苗进出库和冷链管理进行了全方位全覆盖督导,再结合本来就一直进行中的预防接种规范管理专项行动,力度很大。外省市真心不知道,上海很安全。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国内对疫苗管制短期内无法做任何改进!
疫苗事件频发,已经说明目前是一个常态!一直就是如此!只是现在曝光一起!但他不是唯一的一起!只是无数案件中冰山一角,侧面反映出中国药品“运输”环境的恶劣!
不仅仅是生产商、销售商、分销商、经销商、医院。多方不作为而导致的。
医院收到有温度要求的疫苗,没有确认药品是否运输正常就收货。(难道不知情)是不知道问题,还是视而不见。
2013年,药品批发直报企业商品配送货值8087亿元,其中自有配送中心配送额占80.2%,非自有配送中心配送额占19.8%,非自有配送中心配送额同比增加1.6个百分点;物流费用96亿元,其中,自主配送物流费用占81.9%,委托配送物流费用占18.1%,委托配送物流费用占比与上年基本持平。物流费用占企业三项费用(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总额的16.4%,与上年相比降低了1.5个百分点,占营业费用的比例为30.5%,与上年相比增加了0.7个百分点。(数据来源于2013年药品流通行业运行统计分析报告)2014年缺。具有生产运输一体的与药品相关联的企业物品配送情况。很多的药企并不具体配送,更多的委外培训!
《关于对65家涉嫌违法生产销售银杏叶提取物及制剂企业调查处理情况的通告(2016年第60号) 》 2015年11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对违法生产销售银杏叶提取物及制剂行为处罚意见的公告,组织有关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涉嫌违法生产的65家银杏叶提取物及制剂企业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以上企业还是在得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检查并做好准备充分的情况,依然被吊销。以上企业仅仅是11月一个月被查出的企业,生产企业本身认识都如此,怎能指望他们能做的多优秀呢。
本人在国内一家第三方医药冷链物流担任质量负责人,(具体单位不表)国内第三方医药冷链物流,起点本地,文化程度不高、从零开始。基本都是小学文化。遵循都是利益最大化。运输采用冰袋夹的模式!所追求的是在利益最大化的基础上尽最大可能控制成本。质量可想而知。
本人现以离职,准备创建一家专业医药冷链公司,以能保证能够生存的基础上最大限度的助力中国生命科学冷链。采用GSP标准运行。希望“疫苗事件”这一情况,在我们有专业的冷链公司手上终结!
不要再次发生,因为我们也会有女儿,我们有一天也会生病。
疾控中心小员工怒答一记 我们是向上级单位 县级疾控拿的疫苗 这些疫苗是免费的 就是所谓的一类疫苗 收费的疫苗虽然也是从县里拿 但是也是和企业单独签了协议的 并且我们定期检查保质期核对批号 每天都要记录冷链温度运行情况 就害怕过期变质。
针对个体 每次打针我们都要问 小朋友是否生病 拉肚子 发烧什么的 真的还是挺小心的 。
这次出事的疫苗听说都是收费的疫苗 我们从正规渠道走的货,真的就不知道了,他们真是有通天的本事,连疫苗这种东西都敢做手脚。
收费疫苗受众小,风险相对当然高。就像超市里的货物,销量大的会卖到过期吗?只有冷门的货才容易卖到过期。这次这些疫苗估计是冷链储存费比疫苗成本还高,保本的压力下挺而走险,想着不冷藏也看不出,无法验证。
作为外资制药行业研发人员,深知疫苗作为生物制品,国内药厂和国外大药厂的工艺和质控实在差太多了,国产的不同批次的产品都有差异,别的更不用提了。我们家孩子打疫苗首选进口的,实在没有进口的只能打国产的
2015年2月,又有媒体报道《济南查获大宗失效人用二类疫苗案,涉国内24省市有疾控人员参与》,可惜的是根本没有人关注。在中国只有闹出人命才能算的上新闻,这一次就能算一个大新闻,于是开始全民娱乐的高潮。在中国三聚氰胺毒奶粉事件不能算公共卫生事件,也不能算社会安全治理问题,只能算娱乐热点,你别笑,这就是当下的中国。
3月22日上午,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二次会议。包括《关于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的意见》,一些媒体对会议报道的标题是《深改组: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3月22日深夜,李克强总理在中国政府网作出重要批示:此次疫苗安全事件引发社会高度关注,暴露出监管方面存在诸多漏洞。食药监总局、卫生计生委、公安部要切实加强协同配合,彻查“问题疫苗”的流向和使用情况,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对相关失职渎职行为严肃问责,绝不姑息。同时,抓紧完善监管制度,落实疫苗生产、流通、接种等各环节监管责任,堵塞漏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
这对母女是你从什么时候,开始替代卫生部,布局他们的计划免疫帝国的呢?五年前!五年前是什么时候?答:是中国改革食药的最高潮,当时的局面是食药监管队伍人心浮动,部门权力交割造成监管真空期。答案或许明了了?还远没有那么简单!中国现阶段的改革更加的幽默。讲个笑话,检察院抓了一名渎职的监管人员,监管人员哭着说:我本就是学旅游专业的,。。。。。。这就讲到了食品监管人员的专业化,专业化很重要吗?中国食药局没有学过大陆法系的历史、精神、实质、内涵,也没有公共卫生这个金刚钻,所谓的监管就是一个笑话,他们把采集的数据用来罚款,用信息干扰的方式来获取数据,想获得一个小概率的伪数据,那就是100%的合格。大家都可以想一下,小农经济怎么可能生产出100%合格的工业产品?中国就是这样层层加码,逼着基层造假,基层监管部门严管重罚,逼着监管相对人往食物中加三聚氰胺。其实大家都可以想一个经济学问题,三聚氰胺不要钱?
这两天,食药监管部门上下都慌了神,国家食药总局真可谓十八道金符,快马加鞭的督促地方政府有所作为,务必将涉案人员追捕到案,务必搞清产批销链条,务必将涉案疫苗查得水落石出,而新闻炒作导致事态仍在发酵,以后的疫苗还能不能打了?这是一个大问题。有问题就要改,我们是这样改的。
一种官僚主义的傲慢。既得利益者已经完成了对党、政府、社会的裹挟,通俗地讲就是一级骗一级,一直骗到国务院,他们要通过行为艺术,告诉我们的是改革是没有出路的。玉楼金阙慵归去,且插梅花醉洛阳。这一次之所以会暴露问题,不是因为存在问题,而是因为问题实在太严重了,已经超过舆论可控制的范围,就像传染病大爆发一样开始扩散,一发而不可收拾。而最最严重的还是公民对免疫接种的失望和信任程度下降!此后的十年到二十年,中国人将会用对待奶粉的态度来对待疫苗,以后香港会颁布发令大陆人士不准在香港接种疫苗,新闻上会出现两个中国人为了打疫苗在鹿特丹打了起来这样的国际笑话。这不是一个两个人,而是整个社会的质疑和严重不信任。
无辜的食药监管部门,这次又成了牺牲品。自从食药交给地方以后,情况就异常复杂,食药监管部门人员素质下降严重,不仅要接受地方的考核,还要在地方(主义)的监督下开展工作。有的时候经常质疑中国是不是一个国家?假如是,为什么会出现各自为政的局面?解说员:“现在无精打采地向我们走来的,是公务员方队。这是一支表面风光,内心彷徨,容颜未老,心已沧桑,成就难有,郁闷经常,比骡子还累,比蚂蚁还忙。有着光荣传统的学习型队伍,在很短的时间里,他们完成了向弱势群体的转变。
为了构建和谐社会,他们毅然放弃了公务员主导地位。现在他们走过来了!他们头戴八条禁令,脖子上围着五个严禁,脚踏三条底线,肩扛各种考核指标,左手捧着公务员考核书,右手捧着廉洁自律承诺书,腋下夹着各种培训学习复习题,包里装着各种领导讲话、先进典型学习材料。他们目光呆滞,声音沙哑地喊着口号:‘打不还手,骂不还口!不向国家要待遇,不给领导添麻烦。’他们正走过主席台,领导问候‘同志们好’,公务员方队回复‘为群众服务”。领导说‘同志们辛苦了’,公务员方队整齐地回答‘决不涨工资’
福喜事件。上海食药局七查福喜没问题。上海本地媒体新民网评论说,“监管有缝才产出福喜这枚臭蛋”。新华社评论说,“福喜门”事件只是中国众多食品和产品质量问题的冰山一角。中国可借鉴欧美发达国家的经验,理顺监管体制。
疫苗接种工作的重要性,自不必多言。疫苗接种为人类社会的延续和进步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而这一切在中国却走了样,这些年由于对计划免疫的不信任,已经出现了很多例拒绝接受计划免疫接种的情况,而以后这种情况将会愈演愈烈,因为社会已经形成了对疫苗的信任危机。身体有病好治,心里有病如何下得去刀?以前收藏的一个微信:疫苗未殇。现在已经打不开了,今夜无眠,为什么做一个好人就这么难。
马上就是春季流感高发期,这个疫苗打还是不打,是个大问题。根据自2005年6月1日起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34号)——《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下称《条例》),疫苗的流通和接种,应是一个在疾控系统内全封闭的过程。那疫苗是如何流进市场?而且还是5.7亿的疫苗!《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定,疫苗需要疾控中心直接从正规厂家购入,那这一次作为批发、零售的庞某和孙某又是如何绕过法律插手疫苗的购入和销售的呢?
法外之地。 在《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定,总则写得清楚:“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疫苗的质量和流通的监督管理工作。”但在实践中,地方药监局往往比主管疾控中心的地方卫计部门要低半级,根本管不了。甚至有些明面上的工作,卫计委都懒得做,直接绕开食药局制定各种内部标准。虽然卫生部说食药局你可以管我,但食药局管不了,这个真管不了。现在的情况的是,一类疫苗、二类疫苗大部是由疾控中心自己监管自己。因为卫计委本身就是一个内循环的组织体系,他不愿意让别人插手自己的部门利益。这就是中国的实际情况,被监管的比监管者的行政级别还高,名义上容许你监管,实际上连一点点面子都不给你,绕过食药局制定药品标准,嫣然法外之地。
6月25日国家药监局网站通报药品剂脉络宁会引发人体严重的不良反应(详细)。脉络宁,一种中药注射剂,仅在2011年它就有不良反应1500例,其中严重病例报告189例。而在2010年国家药监局的不良药物反应报告中,中成药的不良反应排名前20名,其中中药注射剂就占了17个。
中药注射剂,是一种建立在中药基础上的独特产物,它有着野蛮的本质。众所周知,在现代医疗中,口服与注射是两种最为常见的给药方式。口服给药要经过人体内的肠胃屏障,一些对人体有害的物质不会被吸收,而是经肠道排出体外。注射给药则绕过了肠胃屏障,直接被组织吸收或进入血液。所以,注射是相对不安全的给药途径,具有一定的危险性。注射剂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也是最严格的,其中最主要的是注射剂必须成分清晰、药品纯净度高、疗效有充分证据、毒副作用明确。这是国际医学界的共识,也是最基本的原则,而中药注射液却是有违这些原则,更不安全。
中药注射剂的源自中药,1940年前后,八路军一二九师首创了“柴胡注射液”。1965年6月26日,毛泽东发出了“把医疗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到农村去”的号召,这就是著名的“6·26指示”。全国掀起了轰轰烈烈的大搞中草药群众运动并延续至80年代,出现了多达1400多种中药注射剂。短时间内研制出这么多新药,在现代药物史上是空前绝后的。由此可见,中药注射剂是特定历史时期的产物。在这样特殊的时间和空间条件下,违反客观规律、违背科学研究的基本规范、背离现代医学的基本原则是必然的。
中药注射剂的理论基础是中医理论,但传统中医从未有过注射的概念,也从未有将药品直接注入人体的理论基础和实践经验,中医理论完全不能解释药物注射的机理。所以,中医的历史经验不能作为中药注射剂的疗效和安全性依据。而以现代医学的理论和标准衡量,中药注射剂则从根本上违反了注射剂的基本原则,将不明成分的复杂混合物注入人体是非常危险和不负责任的,这类中国独有的药品既不符合传统中医的理论和经验,也违反了现代医学的基本原则。
《中国药典》编委会执行委员周超凡指出:“中药注射剂的应用历史较短,有些不该研制、不该生产、不该销售、不该进入的药品,历经公关处理,都被批准生产了”。周超凡进一步指出:“研制、生产、销售中药注射剂的高回报率促使药企争相上马中药注射液生产线。以住院患者每天使用剂量为例,中药注射液较其他常规剂型的药品价格高出2至3倍。药企、医生、医院都能从中受益,这为中药注射液的推广、使用开了绿灯”。
中药注射剂不仅普遍缺乏可靠的疗效证据,同时也存在着成分复杂和未知的问题。部分有害成分如果通过口服给药途径进入人体,在人体肠胃屏障的作用下会经肠道排出体外,相对较为安全。但注射给药方式则会使有害成分直接进入人体甚至血液循环,往往导致过敏反应,严重时会危及生命。
以清热解毒注射剂为例,处方组成为金银花、黄岑、连翘、龙胆、生石膏、知母、栀子、板蓝根、地黄、麦冬、甜地丁、玄参共12味药,所含化学成分可能多达数百种,但国家药品标准只需测定1种化学成分。而生石膏的主要成分是硫酸钙,直接注入人体显然是缺乏科学依据的。
中药注射剂的处方组成除植物药材以外,还包括珍珠母(珍珠粉)、水牛角、山羊角、麝香、鹿茸、水蛭、没药(一种树脂)、地龙(一种环节动物)、明矾、斑蝥(一种昆虫)等,这些药材的提取物注入人体也是非常危险的。
中药注射剂的微粒问题也不容忽视。中药注射剂的制备工艺普遍处于简单粗糙的低级水平,大部分停留在20世纪70年代的水煎醇沉法。老旧工艺的普遍应用直接带来的是注射剂中的杂质残留、微粒过多过大,使中药注射剂存在着巨大的风险隐患。微粒进入血管后可引起局部栓塞性损伤和坏死,如肉芽肿、微血管阻塞、炎症反应等。
近年来,随着中药注射剂的广泛使用,严重不良事件时有发生。其中,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0年发布的年度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显示,中成药不良反应排名前20位的品种中,中药注射剂占了17个,前3位分别是双黄连注射剂、清开灵注射剂、参麦注射剂。严重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中,中成药排名前20位的品种均为中药注射剂,提示中药注射剂的风险依然很高。2011年度药 品不良反应报告显示,中药注射剂依然是中药制剂的主要风险。不良反应/事件报告数量排名前3名的药品分别是清开灵注射剂、双黄连注射剂和参麦注射剂。
2006年,鱼腥草等7种中药注射剂发生严重不良事件,有死亡病例报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出紧急通知,暂停鱼腥草注射液、复方蒲公英注射液、鱼金注射液、炎毒清注射液、新鱼腥草素钠氯化钠注射液、新鱼腥草素钠注射液、注射用新鱼腥草素钠的销售使用。
2008年,刺五加注射液导致严重不良反应,导致3位患者死亡。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叫停黑龙江完达山药业公司生产的刺五加注射液。茵栀黄注射液导致4名新生儿发生不良反应,其中1名死亡。卫生部要求立即停止该批号茵栀黄注射液的临床使用。
2009年,双黄连注射液发生不良事件,并有死亡病例报告。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紧急通知暂停使用和销售黑龙江乌苏里江制药有限公司佳木斯分公司生产的双黄连注射液,随后又叫停多多药业有限公司的双黄连注射液。香丹注射液导致13名患者发生不良反应。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紧急通知立即停止使用和销售并依法查处浙江天瑞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香丹注射液。
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病例报告数据库共收到有关脉络宁注射液药品不良反应病例报告1500例,其中严重病例报告189例。严重不良反应主要为呼吸系统损害、全身性损害和心血管系统损害等。
中药注射剂不良反应有如下特点:1、多发性和普遍性。几乎所有的中药注射剂都发生过不良反应。2、临床表现多样性。中药注射剂的不良反应可导致机体多个器官和系统损伤。3、不可预知性。由于中药注射剂成分复杂且未知成分较多,不良反应无法预知。4、不确定性。无法确定一种中药注射剂可能导致多少中不良反应,如香丹注射液不良反应的临床表现多大十几种。5、批次差异性。由于中药注射剂的质量标准粗糙,不同厂家、不同批次的不良反应类型存在较大差异,无法做出确切结论。
除了急性不良反应之外,经常使用中药注射剂必然会有成分不明的物质和微粒累积在体内,这方面的长期跟踪情况尚未见相关报道。越来越多的证据表明,有相当数量的口服中药会造成严重的肝肾损伤,中药注射剂由于绕过了肠胃屏障,这方面的危害只能是更大。
中药注射剂质量标准是对中药的刻意宽容和保护。是缺乏科学理念、违反科学原则的倒退。中药注射剂的野蛮本质在于将大量未知成分注入人体,违反了注射剂的基本技术要求。 国家药品标准允许不明物质甚至有害物质直接注入人体,这在全世界都是不可想象的事情。中药注射剂应该立即叫停,任何行业利益以及文化价值都不能高于民众健康。
暴露出来的问题:
1、卫生部、食药局、防疫站谁为此次事件负责?
2、是哪一个环节出了问题?是生产?是流通?还是终端(这个归卫生部门管)?
3、为什么疫苗流通不在药品监管体系之列?就是为了部门利益?
食药监基层监管人员一枚,上级已经下达了通知,下一步可能是去疾控中心,防疫站等具有疫苗接种资质的机构检查,因为对无效疫苗的种类、批次等信息都不明确,很可能是宁错杀八千不放过一个,现有的疫苗都需要封存。确实工程巨大,辖区药品零售企业和医疗机构加起来约30户次,所里只有五个人,而且监管涉及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和办理证照,人员是不足的,而且年纪都很大了,也没有医学专业的人员,监管确实不到位,并且我到现在都不敢相信为了金钱人心竟然能坏到这个地步。
近年来国内媒体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曝光”国产疫苗又出问题了,然后就引起了家长们一阵恐慌。这一次曝光的是山东警方破获案值5.7亿元非法疫苗案,疫苗未经严格冷链存储运输销往18个省市。一些媒体用了一个惊人的标题——“毒疫苗”,仿佛接种了这些疫苗就会让人中毒似的,如果那样的话,这么大批量的疫苗早就导致大批被接种者中毒了。
这些疫苗是正规厂商生产的合格疫苗,是没有毒的。问题出在没有严格冷链存储运输。世界卫生组织建议,除了脊髓灰质炎糖丸可冷冻,所有儿童用疫苗都应在2~8摄氏度的冷链运输。如果没有达到这个要求,会出现什么情况呢?如果温度偏高,有可能让蛋白质变性,导致疫苗效价降低乃至失效。如果温度偏低,冻起来了,有可能导致抗原和佐剂分离,降低疫苗效价。所以,疫苗没有严格冷链储存运输,并不会变成“毒疫苗”,最大的风险是疫苗失效,打了白打,起不到免疫效果。
但是并不是所有疫苗都对温度很敏感的。实际上不同的疫苗对温度的敏感程度不同,有的疫苗对温度非常敏感,一旦不在冷链范围就很快失效;有的疫苗非常稳定,即使没有用冷链也长时间不会受影响。世界卫生组织曾经归纳过各种疫苗的温度敏感性(http://www.who.int/immunization/programmes_systems/supply_chain/resources/VaccineStability_EN.pdf ),根据这个归纳,此次有问题的疫苗的温度敏感性是这样的:对热很敏感的有水痘减毒疫苗、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乙型脑炎减毒活疫苗,有些敏感的有腮腺炎疫苗、轮状病毒疫苗,不敏感的有口服轮状病毒活疫苗、甲肝疫苗、乙肝疫苗、脑膜炎疫苗、B型流感嗜血杆菌疫苗(冻干粉)、狂犬病疫苗。
所以接种了没有冷藏的疫苗,会有多大的风险,还要看是什么样的疫苗。但是有的所谓“专家”却把这种风险大大夸大了。例如有媒体如此报道:
“这是在杀人。”北京大学医学部免疫学系副主任王月丹评论称,接种未经2℃-8℃存储冷链运输的疫苗,首要风险是无效免疫。例如狂犬病这类致命性传染病,接种者免疫无效会感染发病死亡。
实际上狂犬病疫苗恰恰是所有疫苗中对温度最不敏感、最稳定的。狂犬病疫苗如果是液体,在37摄氏度环境中可以存放一个月,而如果是冻干粉,在37摄氏度环境中存放时间可长达3个月。(http://www.path.org/publications/files/TS_vaccine_stability_table.pdf )所以不用担心因为使用了这批没有经过冷藏的狂犬病疫苗而无效导致死亡。曾经有报道有人因为接种了无效狂犬病疫苗没能预防狂犬病的发作而死亡,那是疫苗本身就有问题(比如是假疫苗),而不是因为没有冷链运输存储。担心狂犬病疫苗无效的话,可以在注射后十天左右去查一下体内是否产生相应的抗体。
疫苗没能按要求严格冷链存储运输,在各国都不少见。发展中国家经常达不到世界卫生组织的要求。发达国家也不一定能做好。2004年有报告,加拿大安大略省医疗机构有20%没有达到疫苗冷藏储存要求(JAMC, 2004: 171 (90))。也没见这些国家因此引起社会恐慌。
介绍这些情况,不是要为不法商人开脱,而是想告诉大家,这些“问题疫苗”的问题并没有媒体、“专家”说的那么可怕,不要因此吓得不敢让子女去接种疫苗。如果不幸用了这批疫苗,最严重的后果是免疫无效,需要补打。有医生建议在目前情况下暂时停止接种疫苗,这种建议极其愚蠢。这就好比,市场上发现了有某种无效的假药,然后建议病人暂时不要吃药。有这么愚蠢的医生吗?
还有媒体翻出了两三年前的一篇报道《疫苗之殇》,说有人接种疫苗后变傻了、成植物人了、残废了、得怪病了等等,把疫苗接种的后果说得极其可怕。虽然疫苗接种有可能出现严重不良反应,但是极其罕见,媒体报道的这些病例其实大都跟疫苗接种没有任何关系,连不良反应都算不上,属于偶合现象:那么多人接种疫苗,总会有人碰巧在接种疫苗后得了某种重症,就赖给疫苗,其实不是疫苗导致的。
从“山西疫苗案”开始,某些中国记者就以正义感爆棚的愚昧无知,前赴后继地妖魔化疫苗注射,把无效疫苗说成毒疫苗,把偶合现象说成疫苗不良反应,终于把中国公共卫生搞崩溃了,害人无数。有调查表明,三分之二的人表示不会带孩子去打疫苗。这不仅是对自己的子女不负责任,也是对社会不负责任。生产、销售无效疫苗的应该严惩,借机吓唬公众制造社会恐慌的也不应放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