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别“财政养老”,给“公考”降降温

深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目前采用“新人新办法”,实行“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与职业年金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按规定,深圳新进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职期间与企业职工一样,按照一定标准缴纳养老保险。目前,购买养老保险的标准为每月工资的21%,其中单位缴13%,个人缴8%。(12月3日《人民日报》)

每年公务员的国考、省考考试动辄数十万乃致百万之巨,2013年国考最大比例竟达到9470:1,这些岗位并不是要求很高,但是却有大量的高学历、高智商、高水平的大学生来竞争这样一个岗位,大家并不是冲着这个的工资待遇来的,而是想着这是一个有保障的工作,旱涝保收,而且主要的是退休后有比其他工作岗位高很多的退休金,一些考生可能就是怀揣着“有面子”、“福利多”、“铁饭碗”的公务员梦,走进公务员行列。但在深圳,这些“幻想”正逐步被打破。新进入行政机关人员一律实行聘任制:跟企业一样,签订劳动合同,购买社会养老保险。这关于公务员切身利益的改革,或许会让盲目参加的公务员考试的考生们冷静一下。

大学生公考热,是一个极不正常的现象,培养出一个优秀的大学生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人事部曾对89个城市的一项就业统计显示,公务员职位只为大学毕业生提供1%的就业岗位,但却吸引着30%大学生的目光。有部分大学生不想如何将自身的价值最大化,而是千方百计的想成为公务员,想享有平常人没有的特权,这根本就是对国家教育的侮辱,和人力物力的加大浪费。

要改变公考热这种现状,笔者认为应当从以下几方面着手:一是畅通退出机制,打破“铁饭碗公务员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具体包括: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称职、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等。这些条件公务员只要不犯重大政治经济错误,一旦通过考试录取,就等于端上了“金饭碗”。打破“铁饭碗“,就需对公务员录用制度改革,有必要实行公务员聘任制打破我国公务员队伍所具有的高度“封闭性”,让其不再“难进难出”;同时严格、精细考核,针对考核结果进行的解聘和辞退,充分发挥考核作用 ,真正做到能进能出能上能下。二是消除特权,为人民服务。公务员尤其是执法部门的公务员,往往是“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 往往权利监督不到位,导致“隐形收入”和“灰色收入”滋生。这就要进一步推进行政事业单位改革建立规范高效的执法主体和公务员队伍、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行、优惠政策要力求优化可行、在监督制约环境上求强化、在运行机制上求实效,从而彻底杜绝政府机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三是深化教育改革,加强就业指导。学校应注重对于学生职业价值观的引导,使学生明确自己的理想抱负,并将理想抱负与就业选择联系起来,从而使大学生的就业目标更加准确、理性,避免盲目跟风报考公务员现象的出现。此外,学校还应加强学生对于本专业知识的学习,通过进行就业引导的方式,帮助学生在本专业领域找到适合的工作,避免学生为了追求热门职业而放弃专业就业领域的现象,从而避免专业人才的浪费。

作者:独自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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