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黄骅干部“被辞职”事件暴露干部调整切忌“拍脑袋”

12月2日新京报报道了河北黄骅市62名正科级、副科级干部在53和52岁被一刀切“提前离岗”事件。2日下午,黄骅市委对此作出说明,称不存在提工资、提前离岗和吃空饷问题,相关干部仍在编在岗。

此次黄骅市委的干部调整,可谓“大手笔”,一石击起千层浪!立即引起了全国各地的关心关注。到底是优化干部队伍结构,还是市委“拍脑袋”决策的结果?不得不让人深思。笔者认为:干部调整牵一发而动全身,涉及全局、重要岗位的干部调整一定要广泛开展座谈调研,走访基层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切忌“拍脑袋”决策。

这样的干部调整,一方面将导致许多干部在编不在岗,无形中制造新的“吃空饷”。另一方面只片面追求干部年轻化,而忽略了各年龄段干部之间平衡——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老中青合理搭配问题。这必然是与我们当初干部调整的初衷相背离的。

据新京报记者采访,相关被离岗的干部反映:他们是“被提前离岗”,需在“自愿报告”上签字,不签就是违反组织纪律。反映出作为干部人事改革的直接当事人,内心是不情愿这种改革的。

习近平总书记在谈及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时也曾强调,既要掌握一般化原则,又要有解决特殊问题的措施,不搞“一刀切”;在谈及党建工作时提到,要有培养前途的年轻干部,也要合理使用各年龄段干部。

同样,《公务员法》没有“提前离岗”的相关规定。《公务员法》明确规定了公务员的退休事项和条件,退休年龄为男60岁、女55岁,而并没有“提前离岗”的说法。而在第十三条公务员享有的权利中明确规定: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等。

北京大学社会发展研究所副教授王文章说:“提前离岗”,本质上是牟取群体利益。老百姓的公共服务却没有提高,浪费了纳税人的钱。这对纳税人是不公平的。

笔者认为,干部人事调整必须广征意见,稳妥推进,注重群众认同,才能赢得广大党员干部支持理解,避免再次出现“河北黄骅15分钟免职60名干部”的现象。(文/蒋小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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