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河北黄骅市委组织部宣布:全市科级干部超过53岁,副科级干部超过52岁的全部提前离岗休养,同时提高三级工资。全市共有62名科级干部被列入这一名单,其中还包括两名“正值政法工作黄金年龄的”司法系统干部。相关被离岗的干部向新京报记者反映,他们是“被提前离岗”,需在“自愿报告”上签字,不签就是违反组织纪律。(《新华网》,12月2日)
干部离岗退休,按理说是正常的事,但为什么河北黄骅市此次的62名干部提前离岗休养会引起如此大的波动,闹得沸沸扬扬?因为此次离岗的干部没到退休年龄,有些还是正值工作的黄金年龄,且这次干部离岗全是被迫。群众有诉求可以向媒体反映,以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干部有不满也可以通过正当途径反映自己的需求。
有工作能力和精力但突然被迫要求离岗,这62名干部之前完全不知道有如此突然的决定,回到单位已经为他们开欢送会且要求交出钥匙,这种先斩后奏的做法,确实让人吃不消。组织有安排应该提前做好思想沟通工作,且抛出的干部“提前离岗”的诸多解释似乎有些牵强。让老干部提前离岗是为了给年轻人腾出位置,但此种做法对解决问题是治标不治本,之后引发的连锁反映只会弊大于利。在制定措施和办法时应结合实际考虑,做好标本兼顾,眼光放长远,制定可持续发展的措施。
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河北黄骅市的做法似乎没有真正考虑到群众的利益,提前离岗看似为年轻人腾出了位置,让下面的人更能享受到干部的待遇,但不能忘了党的宗旨,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执政为民”要牢记心头。此种提前离岗的做法就是一种赤裸裸的“吃空饷”,这又把群众的利益置于何处?这样做一方面让有精力的干部不能发挥余热,不能让自己多年来积累的丰富经验用到实践中,不能为群众更好的服务,反而成为了国家的“蛀虫”,谋取了群体的利益,老百姓的公共服务没有得到提高,还浪费了纳税人的钱。
“被提前离岗”确实是有些唐突和欠考虑,为更好的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我们在日常工作中应围绕“以群众利益为本”的高度来思考问题,用“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 这三个有利于来检验我们的措施是否得当,用群众的眼睛来做我们工作方向的指南针。
(文/孙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