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四川内江市中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于日前公开集中审结一批贪污案件,依法以贪污罪判处魏某某、詹某某、门某伦等十多名被告人三至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对个别判处缓刑,并处没收财产。(中国新闻网 11月29日)
近日以来,村干部常常上“头条”,所涉及之事非闹剧即雷剧,不禁让众网友惊呼:“万万没想到,(村干部)节操不见了”。从不是公众对村干部有偏见,而是相继上演的“连续剧”仿佛又在强调一点,别拿“村级官员不当干部”。
村干部就像“牛仔”一样,一直都很忙碌,要不就是忙着集体找小姐,要不就是忙着给子女办阔绰婚宴,要不就是忙着乱砍林地,要不就是忙着盖豪华办公楼,这次更不靠谱,居然连村民的迁坟补偿款都给分了,这种荒唐行为,真的实属不该。
作为权利最小的村干部,为何敢如此大胆?是监督机制不够严?还是“特权”思想作祟?其实,关于村干部的监督管理,各地也出台了很多办法、创新了很多举措,如“村书记主任亮承诺”、“村主干业绩公示制度”等等,为的都是对村干部的行为进行制约,防止干部滥用职权以及对村财务的管理和支出实现有效监督,但是否真正落到了实处,还有待进一步考究。所以,笔者想说,作为镇乡党委一定要监督指导村委会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定科学、可行的制度,不断扩大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对村务公开实行规范化管理,让群众有意见的村务接受质询,群众有争议的事务接受听证,才能使大量的矛盾和问题得到化解,不断密切干部关系
笔者认为,对于在村干部中已经出现的侵占私吞、滥用挪用等不良现象,纪检部门一定严惩不贷。但更重要的是要给广大村干部做好警示教育,打好“预防针”。要不断加强干部思想政治建设,特别重点加强村干部的党性修养和思想素质,要字斟句酌、不厌其烦地对重要会议精神和相关规定进行反复强调,确保村干部将最先进的理论和最积极的思想入耳、入脑、如心。同时,要让村干部充分树立“红线”意识,时刻绷紧雷区之弦,不能碰的坚决不碰,不能踩的坚决不踩。最后,对于那些“耳朵背”、“反应慢”的村干部,凡顶风作案的、造成影响的,发现一起重处一起,坚决不手软、绝对不放松。(雨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