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条例》利刃,全面“封杀”奢侈浪费之风

11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新华网)

《条例》共分12章、65条,对党政机关经费管理、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活动、办公用房、资源节约作出全面规范,是党政机关做好节约工作、防止浪费行为的总依据和总遵循,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建章立制的重要成果,是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大举措,对从源头上狠刹奢侈浪费之风具有重要意义。

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我们党的优良作风。从去年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到明令禁止中秋公款送月饼奢侈浪费之风再到严禁公款购贺卡台历,尽管党中央连续出台文件规定,三令五申反复强调各级党政机关要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但仍有部分党政机关顶风作案,奢侈浪费现象时有发生:如江苏徐州沛县县委、县政府办公大楼装修豪华,楼内人均办公面积、特别是县主要领导办公面积严重超标;国家级贫困县河南台前县豪华办公楼扎堆,学校宿舍如难民营。

而今,“反浪费条例”印发,如同一把利刃直刺奢侈浪费之风要害,将反奢靡浪费行动推向高潮,表明了党中央反对四风、治理贪腐的决心,专家称《条例》是中共中央、国务院针对广受公众诟病的铺张浪费现象开出的治理“药方”,进一步从制度层面上切实遏制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中的各种违纪违规违法现象。

诚然《条例》的出台不禁让公众看到了希望,但依照惯性来说人们更关心的是如何把规定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而不是“一阵风”。对此,在监督检查落实保证方面,《条例》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各级党委和政府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方面做得怎么样,要接受10个方面的监督:民主生活会监督、办公厅(室)督察监督、纪检监察监督、巡视监督、财政监督、审计监督、人大监督、政协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十面监督”的安排表明了中央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力度和决心,如同十支“强心剂”,让这把“利刃”充满力量,让公众充满信心,让违纪违规者闻风丧胆。笔者认为,中央号召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上顺国情,下得民心,非常必要,我们应当看到新一届领导班子空前的改革勇气和决心,相信权力机构能够用好《条例》这把利刃,将奢侈浪费之风全面封杀住。

作者:曹雨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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