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发贴称“黑龙江省尚志市交通局局长刘志平存在‘买官卖官’、‘拥有多处房产’及‘包养情妇’等问题”。尚志市纪委今日向人民网记者证实,正在对刘志平进行调查。而尚志市交通局工作人员称,目前局长仍是刘志平。(11月25日,人民网)
又是一例涉嫌贪污的事件,黑龙江省尚志市交通局局长刘志平存在“买官卖官”、“拥有多处房产”及“包养情妇”等问题被尚志市纪委进行调查。
为何贪官和情妇之间总是存在剪不断理还断的纠葛?他们之间看起来似乎情投意合,卿卿我我,其实则不然。他们之间有的只不过是“权色交易”的假象,贪官是被情妇的青春美貌所吸引,而情妇则是对贪官的权势有所指望,他们之间互相利用。
据尚志市政府官网 “政府机构”一栏可知,交通运输局的“领导介绍”里写道:党委书记、局长刘志平。1964年12月生,汉族,黑龙江省密山人,1992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0年10月参加工作,黑龙江省行政干部学院毕业,大学学历。1980年10月,尚志市公路管理站统计员。1981年11月,尚志市交通运输管理站稽查员、股长、分站站长。1993年6月,尚志市地方养路费征稽所所长。1994年9月,尚志市交通运输管理站站长。2003年2月,尚志市交通局副局长兼交通运输管理站站长。2005年3月,尚志市交通局党委书记兼交通运输管理站站长。主抓交通党委、交通局全面工作。主管交通运输管理站。
由刘志平的简历可知,他也是从基层开始干起的,作为一个尚志市的交通局长,掌握全市的交通工程项目,可谓手握重权,更应该“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但刘志平却将自己手中的权力变成了自己谋取私利的“工具”, “买官卖官”、 “拥有多处房产”及“包养情妇”等等,这实在令人咋舌。
刘志平接受调查,很突然但却又是必然的,再度验证了“多行不义必自毙”的古训。解读刘志平事件,该反思的东西还是很多的。诸如“买官卖官”的腐败现象,早就存在于现实生活之中,但相关部门到底查处了多少?反腐制度并没有扎紧篱笆,让相关制度成了摆设,相关监督流于形式。
笔者想说,贪腐之所以横行,归根到底还是权力垄断横行,法律授权的监督缺位,希望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大政治体制改革力度,充分发挥各部门的协调和监督作用,让法治和民主紧密结合,真正让那些违反党纪国法的官员早日被查处,造福广大民众。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是人民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这深刻反映了我们党对反腐败斗争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的进一步深化,充分彰显了我们党坚定不移反对腐败的政治立场和政治决心。在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和狠刹“四风”的档口,各部门还需紧密配合才能将我们的群众路线走的更宽走的更长。
文/刘洛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