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刑讯逼供或者冻、饿、晒、烤、疲劳审讯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被告人供述,应当排除。21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对外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健全防范刑事冤假错案工作机制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指出,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坚持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原则,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不能因为舆论炒作、当事方上访闹访和地方“维稳”等压力,作出违反法律的裁判。(11月22日 腾讯新闻)
近几年来,随着官员腐败加剧,社会贫富差距日益扩大,人民基本权利民生受到越来越不公平的待遇等原因,同时信访等法律规定的申诉渠道作用微小,底层人民不得不频繁作超出法律规定的反抗,部分地方政府为了“维护社会稳定”,对这些活动持不支持甚至强硬打压的态度,即“维稳”。
出于“维稳”的原因,通过刑讯逼供和冻、饿、晒、烤、疲劳等方式进行审讯,不禁让人想起古代的“屈打成招”。这些方式或许没有古代的审讯方式残酷,但是在如今这种法制社会里,通过“手段”非法收集“证据”,这难道不是对文明执法的一种“残酷”?
维稳本应当是维持社会稳定的一种措施,但如果它变质为产生冤假错案的“帮凶”,我们就必须给予高度重视,切不能让“维稳”成为“屈打成招”的古法新用。
有网友指出,如今产生冤假错案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公检法从相互制衡沦为相互配合式流水作业;二是有罪推定思想作怪,缺乏应有尊重,把破案等同于定罪;三是先入为主,未审先定,无视基本的证据规则,基本漠视辩护人和辩护意见;四是错误地将刑事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任务化、政治化,法院成为专政的工具。
如此看来,维稳并非是最好的、最有效的途径。要做好避免冤假错案产生的工作,除了要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外,还应当从怎样发挥好公检法的制衡作用、怎样落实疑罪从无的原则、怎样规范证据采集方法等几个方面入手。通过多管齐下的方式,冤假错案才会少出现甚至不出现。
(文/范冰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