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1月21日电,今天,中央纪委下发《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通知指出,元旦、春节将至,遵照中央指示,要继续落实好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节日期间,公款赠送节礼现象普遍,不正之风易发多发,广大群众反映强烈。(《人民网》,11月22日)
元旦、春节这些传统节日,本来是阖家团聚,欢乐祥和的节日,燃放烟花爆竹也是顺理成章的事儿,走亲访友间送送礼品也是无可厚非的。可有的政府官员竟然借着“节日”气息,暗地给领导送礼,并“堂而皇之”的用公款报账。这样的行为竟慢慢演变为一种“风气”,更大肆“留传”,这不仅形成了不良风气,更严重败坏了公务员队伍。
无论对党政机关、人民团体还是国有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严禁用公款购买烟花爆竹、烟酒食品等年货节礼都是一件好事儿。一方面能有效打击官员“公款送礼”之风,制止“官官相护”的现象;另一方面能有效清素党员干部队伍,严打“奢靡之风”。
对党政机关来说,是一件好事儿。采办年货的负责人再也不用“大费周章”、“劳心劳力”的置办,只需监督领导的行为,既节俭了开支又减少了繁琐程序,也能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买官卖官”、私下勾兑的行为。
对党员干部来说,是一件喜事儿。逢年过节不用费心费力的想“如何讨好上级、如何勾兑同级、如何拒绝下级”。这一系列问题的减少能整顿官场“奢靡之风”,少一些金钱上的“人情往来”,就能多一份权力上的“铁面无私”。
对群众而言,也是一件乐事儿。群众再也不用担心某些官员利用“公款”购买年货节礼,也有效减少了“官官相护”、“暗地勾兑”的现象。至少在这方面,国家财政上的钱不用被乱用,更不会滥用,“蛀虫”少了,老百姓自然而然“笑开了花”。把钱真真切切用在“为百姓谋发展、为百姓谋福利”的民生工程上不再是难事。
因此,“严禁公款购买年货节礼”不仅在一定程度上有效制止了“奢靡之风”,更给老百姓吃了颗“定心丸”,是惠及民生的大好事。只有钱用在正道上,百姓的生活才会富裕,日子才会“节节高”。
(文/凌清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