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近日,山东省纪委监察厅对5起“庸懒散”典型问题发出通报。如10月14日上午,莱芜市莱城区残联一工作人员在接待群众时,推诿扯皮、故意刁难;10月16日上午,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一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上网浏览股票信息等。(《人民网》,11月22日)
近年来,中国的改革发展进行地如火如荼,这其中涌现出一大批朝气蓬勃、锐意进取、只争朝夕的好干部,可与此形成鲜明对比,另一些人,成了业务不精、能力不强、得过且过的“庸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懒官”,重权轻责、自由散漫、谋人不谋事的“散官”。
也许在多数公务员干部看来,与贪污腐败相比,“庸、懒、散”现象只是“小病症”,不足以引起重视。但笔者认为,“庸、懒、散”现象对党的事业及整个社会发展的危害是深远的,它正如一颗毒瘤,日渐侵蚀着公务员干部队伍的灵魂。长此以往,我们的公务员干部会失去斗志,我们的党和政府将会变成一幅没有骨血的“空皮囊”。
根治“庸、懒、散”,“对症下药”方能“痊愈”。 “庸、懒、散”现象,是内因和外因共同作用的结果。从中国的传统来看,机关和事业单位就是“铁饭碗”,为了争得这个饭碗,大有“千军万马过独木桥”之势,于是当一些人终于挤得“头破血流”挤进这些单位之后,便做起了“一劳永逸”的美梦,以为可以就此优哉游哉地“混日子”了。而目前一些单位机构臃肿,工作量不饱和,权责不明,是导致“庸、懒、散”现象的主要原因。机构臃肿,人浮于事,一个人的事被分给好几个人做,每个人的职责又含糊不清,难免出现推诿扯皮,“踢皮球”,“打太极”等不作为、慢作为现象,从而造成行政效率降低、群众满意度低下等问题。另外,监督渠道的不畅通,是形成“庸、懒、散”现象的外部原因。一方面,缺少至上而下的权力监管和相应的处罚机制,许多干部抱着“天高皇帝远”的侥幸心理,不把上班迟到早退、聊天炒股等行为当回事儿。另一方面,是群众监督的缺失,对于遭遇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有的群众是“有苦不敢言”,生怕求人办事人家故意刁难,有的则往往是“有苦无处诉”,有意见却找不到投诉的路子。
“庸、懒、散”现象,不是“小病症”。还望相关部门内从干部自身,外从体制监督两方面进行整顿,重新形成一支充满活力,积极向上的公务员干部队伍。
(文/冷清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