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远安县环保局坚持服务民生,以人为本,从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为出发点,强化环境信访工作,完善信访工作程序,坚持把好”四关”,加大环境信访查处力度,做到事事有回音,查处有程序,回访有结果。在招商引资中,始终坚持县委县政府提出的”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职工合法权益”三个不优惠原则,严格项目审批程序,从源头上把好审批关,杜绝引入重大污染源。(11月21日,荆楚网)
“计利当计天下利,求名当求万世名。”远安县环保局从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出发,坚持把好“四关”,杜绝引入重大污染源,注重保护生态环境,不要“带血的GDP”的做法是值得充分肯定的。作为严把环境保护关卡的施政者,着眼于长远利益,不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实现经济发展,正所谓“计利当计天下利”。
现如今,一些为政者的政绩观扭曲,一心追着GDP跑,全然不顾群众的呼声,漠视百姓的生存权益,没有长远目光,没有意识到环境质量对人们生活水平、生活质量的提高能起到重要作用。在中华大地上,因为环境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数不胜数;因环境污染而造成的苦难也早已不计其数;因环境污染而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令人们发出“早知如此何必当初”的无奈感慨的事例更是举不胜举。
有人算过,云南滇池周边的企业在过去20年间,总共只创造了几十亿元产值,但要初步恢复滇池水质,至少得花几百亿元。淮河流域的小造纸厂,20年累计产值不过500亿元。但要治理其带来的污染,即使是干流达到起码的灌溉用水标准也需要投入3000亿元。
以上教训都是血淋淋的,不仅深刻而且惨痛,是不该被遗忘的,更是不能重蹈覆辙的!
环保部门作为生态环境保护的“看门人”,应该恪尽职守,目光长远,不光要重视GDP的“面子”,还要注重人民群众生存权、发展权的“里子”,真正为健康、科学发展经济“保驾护航”。
远安县环保局始终坚持县委县政府提出的”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职工合法权益”三个不优惠原则,严格项目审批程序,从源头上把好审批关,杜绝引入重大污染源。这一做法是当今许多政绩观扭曲的为政者应当学习和借鉴的。
作为党和国家干部,作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国家工作人员,必须树立“为官一处,造福一方”的意识,必须树立“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不以牺牲环境利益获取自身政绩”的行政理念,必须要有“保护环境,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觉悟。
保护环境,绝不只是一句响亮的口号,它应该是深深刻在每一位国家干部、每一位国人心中的行动理念,应该是一座时刻敲响在我们耳边的警钟。保护环境,任重而道远,但我们必须踽踽前行,坚持到底。正所谓“惟其艰难,才更显勇毅;惟其笃行,才弥足珍贵”。
(文/雷阵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