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政绩考核”顾及到“百姓口碑”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主任徐绍史近日表示,我国将完善发展成果考核评价体系,重点纠正单纯以经济增长速度评定政绩的偏向,加大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新增债务等指标的权重。(《新京报》,11月21日)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有关完善政绩考核制度时表示发展改革委将推动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体现生态文明建设状况的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大幅增加考核权重。根据不同区域主体功能定位,实行差别化考核;推动建立领导干部任期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问责制和“终身追究制”。

如何把好政绩考核这根“指挥棒”?科学设置政府政绩的考核指标,要突出对发展质量的考核,在考核指标中,充实和完善反映经济发展质量、生态环境质量、民生保障质量的指标。既纠正单纯以经济增长速度评定政绩的偏向,又防止各部门都将自己的工作要求纳入考核,以致考核指标面面俱到、过细过滥。

制定科学的政绩考核体系,要关注民生、关注经济增长与社会稳定、文明、进步、和谐以及环境保护,作为衡量官员政绩的主要指标,防止各级领导干部重经济指标轻社会发展,片面追求GDP等偏向。政绩考核,既要看经济发展,又要看社会事业的统筹协调发展;既要看经济发展的亮点,又要看生态环境保护等难点;既要看能够用数据量化的显性政绩,又要看百姓口碑等隐性政绩。

如何让“政绩考核”顾及到“百姓口碑”,保证官员追求正确的政绩,就必须要有恰当的政绩评价机制。针对现行的以内部评议考核为主的政府绩效考评制度,应建立政府工作绩效社会评价制度,实现官员政绩考核方式向“民评官”转变。如果将政府官员的“进退留转”交由当地群众决定,那么他们就会更多地考虑追求能惠及当地民生和社会进步的政绩。将官员的升迁与政绩评价回归于当地群众,由公共服务对象来评价为官者,必然有利于各级官员形成正确的政绩导向。

(文/高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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