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万元现金、17斤冬虫草、26件玉器、7把枪、1套别墅……这些耀眼的东西,如今成为了黄志光获罪的关键。昨日,深圳市政协原副主席、汕头市原市委书记黄志光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公诉机关指控其涉嫌受贿折合人民币约550余万,并犯非法持有枪支罪。(11月12日,凤凰网)
年前,党中央的“八项规定”出台后,一大批的“老虎”、“苍蝇”纷纷落马。这不,又是一名贪官落马,这着实让老百姓拍手称快。
细看黄志光的从政经历,他是从一名普通的工人干起的。他17岁开始参加工作,在企业从一名普通工人干到领导职位。工作20年后,黄志光转入政坛,担任深圳市运输局副局长。此后官运一路亨通,直至深圳宝安区委书记。2003年,黄志光调任汕头,尔后当上汕头市长、市委书记,成为地级市一把手。2010年,黄志光调任深圳市政协副主席、党组副书记。
颇让人玩味的是,黄志光出事前曾多次在公开场合向下属强调要严守党纪、管好配偶和子女,要“清清白白做官,干干净净做事。”没想到,任深圳市政协副主席仅一年,他便被宣布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大概,这样戴着“假面具”的贪官还大有人在,但终会有一天,法律法纪会让你“原形毕露”。
黄志光案件中还有一件耐人寻味的便是,一个国家干部,居然会不惜重金“求佛”, 受贿100万元用于在佛祖保护的佛石上刻下自己的名字。试问,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一个国家干部,竟会愚昧到通过在“佛石”上刻名字这样行为来让民众“跪拜”,真的令人大开眼界。
在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的当前,我们的党员干部应该多“接地气“,常与百姓沟通,才能架起党群干群间的桥梁,要知道,名字刻在群众”心中“才是真正服务群众的体现。在党中央严刹“四风”的档口,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让我们再一次看到了党中央对于腐败问题惩治的决心。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