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初,南京市六合区环保局局长侯曙光便消失在公众视野中。6月9日,六合检察机关以其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侦查发现,侯曙光从1996年到2013年,职务从六合程桥镇党委书记到六合环保局局长,总共收受贿款30万元,其中不少单笔只有2000元。侯曙光也称只当是逢年过节的人情往来,没想到触犯了法律。昨天,此案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庭没有当庭判决。(11月12日,新华网)
在党中央严刹“四风”的档口,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让我们再一次看到了党中央对于腐败问题惩治的决心。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这不,南京市六合区环保局局长侯曙光因18年间受贿30万元而被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在通货膨胀的现在,30万,的确不算是个大数目。但“老虎”要打,”苍蝇”也要打,只要是违了法,都将面临法律的严厉惩治。侯曙光海辩解称自己收了钱没干坏事儿就不算违法,真是雷到众人,更是滑天下之大稽。
今年58岁的侯曙光,再过两年就该退休,可以过着每天养养花草、读读报纸的悠闲生活。然而,因为一笔笔自认为的“人情债”而堕落——18年间累计受贿30万元。侯曙光轻视小钱,认为都是一些“人情费”,最终为自己酿成大祸。
侯曙光堕落的轨迹,其实和很多贪官没有两样,他们总是为自己的受贿行为找各种理由。但无论怎样都逃不逃“公权私用、以权谋私”的嫌疑。受贿数字有大小,次数有多少,但本质却是相同的,都属于受贿。侯曙光认为收了钱但却没干坏事儿不算犯罪,不管其是源于法律意识的单薄,抑或是为自己的开脱找借口。在践行群众路线的今天,在狠刹“四风”的今天,都必将受到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