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亦瑭:拿什么还18.5亿的“欠债”?

昨日,湛江法院召开生效裁判专项积案清理工作会议,包括湛江市建设局、人社局、雷州市客路镇人民政府等在内的湛江市上百个各级党政机关,被法院判决执行而没到位的“欠债”共达185771万元。湛江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赵志辉要求,各单位必须在今年12月31日前,将所欠债务还清。(11月8日 来源:新华网)

事实上,地方债务特别是党政机关所欠的债务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特别是近年来,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剧,地方政府性的债务也急剧增长,产生的问题也日益突出。如前段时间开展的全国政府性债务审计工作,有相关人士透露,“地方政府性债务规模较2011年的审计结果增长较多,几乎翻番”,甚至于到快要失控的局面。

而在此次湛江法院召开的生效裁判专项积案清理工作会议中,“曝出”的该市“党政机关‘欠债’共达18.5亿元”这样的欠债情况,着实令人震惊。当然,这只是该市党政机关的欠债情况,而且还只是“被法院判决执行而没到位的‘欠债’”。那么,那些没有被法院判决执行的“欠债”又有多少呢?当然,这些内部情况我们不得而知。

然而,该市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却提出“各单位必须在今年12月31日前,将所欠债务还清。”这样要求,更是有“将考核结果作为有关领导干部年度考核、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将追究有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党纪政纪责任。”等这样严厉的工作措施。当然,为建设节约型、阳光型、服务型的人民满意政府,地方政府部门为还清自身所欠债务做好表率的行为确实值得称赞。

但是,从该报道来看,该市在今年初就开展党政机关债务清理工作了。然而,经过半年多的清理工作,其实际执结率才达到总执行标的额的3.35%。由此可见,清理这由来已久的党政机关的欠债问题的情况并不乐观。那么,要在这短短两个月内完成余下所有的“欠债”又谈何容易呢?

特别是一些涉债党政机关单位还存在“还债能力不足、还债意识不强和新官不认旧账”等问题,所以,要在这这短短两个月内还清18.5亿元的巨额“欠债”,不是以一句“下军令状式”的要求就能完成的,而是要因地制宜,通过采取加强法院执行力、强化审计工作职能职责和对“一把手”的追责问责力度等多方面的举措。否则,又拿什么去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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