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洛妍:自取灭亡的贪官情妇“垂帘听政”而受审

昨天下午,原铁道部运输局局长张曙光的情妇、原中国铁路文工团歌唱女演员罗菲,在市二中院出庭受审。她被控掩饰、隐瞒情夫张曙光的受贿犯罪所得共计198万余元,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罗菲当庭认罪。( 2013年11月8日人民网 

不可能洗脱自己的罪行,“垂帘听政”的原铁道部运输局局长张曙光的情妇、原中国铁路文工团歌唱女演员罗菲当庭认罪。法院认为,罗菲作为张曙光的特定关系人,掩饰、隐瞒情夫张曙光的受贿犯罪所得共计198万余元,其行为已经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近年来,随着反腐败力度的不断加大,不少贪官纷纷落马,受到了党纪国法的严肃查处。一个不争的事实是,权色交易几乎成为大多数腐败案件的定律之一。包二奶,养情人,与多名女性有染或是不正当男女关系,等等,我国查处的贪官90%以上都和色有关。像张曙光这样拜倒在“石榴裙”下的官员比比皆是。这些种种都与我们的群众路线背道而驰。

情妇本身就是一个广受公众非议的角色,贪腐官员的情妇,无论是在道义上和法律上都容不得半点放任和忽视。大概本身道德的滑坡以及贪图官员手中权力成为了有效的导火索,导致他们肆无忌惮地以色换权、权色交易。
贪官可恶,情人可耻。试问,如果领导干部连最起码的家庭道德底线都守不住,还何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张曙光因“情妇”而疯狂乱权落马,罗菲因“垂帘听政”与“牵线搭桥”而同样收到法律的制裁,敲响的是沉重的警钟:一步错,步步错,每一个领导干部都当深刻地反思贪欲之害,应当清醒地意识到权利不可乱用,否则必将前途尽毁,深陷牢狱之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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