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的仕女图《簪花仕女图》上面就有宠物。
古人亦爱养宠物
很多人都爱狗,把狗当宠物,我们身边有不少这样的人,给狗取好听的名字,梳妆打扮,经常洗澡看病,疼爱有加。
但是跟珠海市一个叫王国英的女人相比,这都不算什么。我看报道说,王国英是一个女人真正爱狗的女人,她对狗的爱和宠到了“疯狂”的程度,她年近50,没有结婚、没有孩子,专注收养流浪狗十余年;为了救狗,她给人下过跪、拦过车、打过人,过激的救狗方式让她遭致非议。爱她的人说她是“狗妈妈”,舍弃个人成就了大爱;恨她的人骂她是“狗奴”,丧失自我,走火入魔。
爱狗、爱猫、爱猪、爱刺猬、爱鸟……把这些动物当成宠物,甚至当成“家庭成员”来看,时下并不鲜见,只不过,像王国英这样对一种动物爱得如痴如醉,以至于被人骂为“狗奴”的,确实不多。
其实,别说今人,古人也喜欢养宠物,甚至成为一种癖好的大有人在。如果我们稍为留意会发现,唐代的仕女图《簪花仕女图》上面就有宠物。画上有五位仕女和一名侍者,这些仕女就是贵妇,她们丰颊厚体,高髻簪花,晕淡眉目,露胸披纱,打扮艳丽入时,在幽静的庭院中漫步拈花、拍蝶、徐行、懒坐、无所事事。画中有两只可爱的小狗和一只白鹤,其中一名贵妇手执拂尘,与左侧妇人一同戏狗,动作轻柔,曼妙生姿。很显然,这狗和鹤就是贵族妇女养的宠物,是他们消磨时光的好伙伴。
不光绘画能让我们直观地看到古人养宠物,在文字上也有记载。《战国策·楚策》载:“人有以其狗有执而爱之。其狗尝溺井。其邻人见狗之溺井也,欲入言之。狗恶之,当门而噬之。邻人惮之,遂不得入言。”
这个故事是讲,一个人认为他的狗很会看守门户而宠爱它。他的狗曾经往井里撒尿。他的邻人看见狗往井里撒尿,想要进去告诉它的主人。狗却很讨厌他,守住大门而咬他。邻人惧怕狗的凶恶,于是就不敢进去说话了。这样一条“通人性”的狗,聪明如斯,也难怪他的主人要宠它了。
又如《晏子春秋·内篇问上》讲了一个“狗恶酒酸”的段子:“宋人有酤酒者,为器甚洁清,置表甚长,而酒酸不售。问之里人其故,里人曰:‘公之狗猛,人挈器而入,且酤公酒,狗迎而噬之,此酒所以酸而不售也。’”
这个故事是说,宋国有个卖酒的人,店堂里盛酒的用具非常清洁,酒旗挂得很高,很醒目,可是一天到晚冷冷清清,没有几个人来买酒。酒卖不出去,慢慢变酸了。他觉得很奇怪,就去问邻居是什么原因。邻居告诉他:“你家的狗太狠了,人家提着酒壶到你店里来买酒,你的狗扑上去狂吠乱咬,谁还敢到你店里来买酒呢?这样,酒不变酸才怪!”这个狗如此凶,肯定与主人的宠爱有关,结果是宠了狗,却坏了生意。
苏东坡有《密州出猎》词:“老夫聊发少年狂,左牵黄,右擎苍,锦帽貂裘,千骑卷平岗。为报倾城随太守,亲射虎,看孙郎。”“黄”者,黄狗也,“苍”,苍鹰也,打仗的时候,这两个宠物没少帮忙,立功受勋,自然也是宠爱有加了。
古人不但养狗为宠物,还养乌龟作宠物,《论语·公冶长》讲到鲁国贵族人看到乌龟长寿,于是将乌龟视为灵物,为乌龟建了很奢华的屋子,是为“山节藻棁”—— 乌龟的屋子大梁上的斗拱雕着山的形状,这就像现在一些富人给自己爱犬买奢华的狗窝一样。
乌龟受宠的历史,与“龟”相关的字多半是好字,包含好好和吉祥的意思,比如古人喜欢叫自己的名字为“龟年”(江南逢李龟年,期待自己长命百岁),当官的老公称为“龟婿”。后来,龟的地位才一落千丈,成了嘲笑的对象,如“缩头乌龟”、“龟儿子”、“龟孙子”等等,现在,好象也不太有人敢取名字跟乌龟沾上一丝半点的关系。
前面《簪花仕女图》讲到贵族妇女赏鹤,古人还真的对鹤有特别的感情,战国时期的卫懿公就特别宠爱他的鹤,用精美的刺绣来装饰鹤、让鹤乘坐华美的车。国家打仗的时候,“国人受甲者皆曰:‘使鹤。鹤实有禄位,余焉能战?’”这是对卫懿公不重视人才的讽刺:你还是率领你所宠爱鹤去打仗吧,我们都是你所抛弃的人,怎么能出战呢?这恐怕算是“宠物丧志”的一个反面典型。
狗能通人性,所以狗尤其受人宠爱,而鹦鹉能言,成为讨人欢心的宠物。唐人朱庆余的《宫中词》诗:“寂寂花时闭院门,美人相并立琼轩。含情欲说宫中事,鹦鹉前头不敢言。”首先,这首诗是写皇宫里那些宫女闲得无聊,养鹦鹉解闷,但又不敢在鹦鹉面前说三道四,因为,鹦鹉会学舌,要是自己说错了什么被鹦鹉学去,在皇帝或是别的宫女面前说出,就会“祸从口出”,这日过的确实是够心苦,后宫佳丽三千,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外人看起来在皇宫里当嫔妃,其实和守寡也没有多少区辊,面对一个宠物也不敢乱说。
古人养的宠物当然不止这些,窥一斑而见全豹,他不赘述了。虽然时移世易,古今的心理相似,人总希望与动物亲近,从中找到安慰和寄托。不过,养宠物多是生活无忧的人,穷人大抵没有那么多的闲情逸致,不可能玩出卫懿公那样的调调来。至于像王国英那样专收流浪狗,实是爱屋及乌到了某种痴迷的程度,不具有普遍性。
文/廖保平 笔名西越,知名评论
不光绘画能让我们直观地看到古人养宠物,在文字上也有记载。《战国策·楚策》载:“人有以其狗有执而爱之。其狗尝溺井。其邻人见狗之溺井也,欲入言之。狗恶之,当门而噬之。邻人惮之,遂不得入言。”